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海外購物
By Madame
at 2013-12-28T23:31
at 2013-12-28T23:31
Table of Contents
你好,我是Go1Buy1的工友,內部有一些結論,
尊重,但有些事實代表在這邊說明澄清。
1. 網站的架設並不是要獨厚哪位代購,您或甚至其他人也都可以加入使用。
更何況網站目前也無任何營利,這點希望讓大家知道。
2. 分享的折扣整理文,是於網站的專欄區,也是由我們的編輯整理編輯而成。
專欄區就是我們自建的部落格,主體完全為內容資訊。
不願意使用一般部落格平台是因為我們喜歡簡潔的版面,我們喜歡自己設計開發而已。
提供更多元化以及透明的資訊,讓資訊對等甚至與國際同步,
為該篇作者的初衷而已。不是什麼司馬昭之心,不用這麼多戲。
BBS若可以貼圖,讓圖文並茂,讓人更方便讀取或閱讀,我們也不會多放連結。
3. 您的判決完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還是很主觀且狹隘,
所以即使小組長認為的建議您也不願意採納相信。
我們當然尊重,因為太多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故事告訴我們這沒什麼。
會繼續做對的事,讓更多人更簡易方便的取得資訊。
而我們確實不是代買,小組長信,所以認為並建議減緩,
而您不信,事情就是這樣而已。
4. 如果您的定義如此嚴苛,或是擴大解讀一切,連id也要扯進來,
板主您個人在代買板也事業做很大,
嚴格來說您的id在這po文也可以算打到自己廣告?(嚴格的廣告定義是曝光都算)
舉這個例只是希望不要無止盡的蔓延,定義別人本質、企圖而毫無討論空間。
行為或許有瑕疵,我們也會檢討改進,但誰都不希望被誤會本質與初衷。
5. 請不用一直舉例,冠上Go1Buy1是廣告公司這種帽子。
我們內部後來有討論檢討過,分享資訊再加上完整圖文連結,
認為的確會被認定為廣告,所以尊重小組長與您的判斷。
所以也決議不會在此版用此方式享資訊,但我們真的不是廣告公司。
如果一切都只能如你想像的那麼極端,
或是不像小組長一般尊重使用者的證詞,那還是一樣,
尊重,但還是會希望解釋清楚。
而真的期待更有層次的認知、對待,以及版主。
以上一些澄清說明,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取回帳號權限,那都小事了。
未來有機會分享資訊,會以個人帳號分享、討論。
此事就到這邊吧~大家還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加油!
※ 引述《gibaway (迎接新挑戰)》之銘言: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 : 標題: [判決]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 時間: Wed Dec 25 22:04:18 2013
: : 申訴案由:11/26 Go1Buy1 □ [申訴] 申訴國際購物板版主永久水桶處份
: : 申訴人:Go1Buy1
: : 被申訴人:gibaway
: : 申訴訴求:撤回終身水桶判決
: : =========================================================================
: : 判決結果:
: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 =========================================================================
: : 判決主文:
: : 根據看板 IntlShopping 板規 #1Hy1K29A (IntlShopping):
: : 三、文章內容限制
: : 3.禁止一切代買代收代標廣告文。
: : 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放置任何宣傳非官方品牌官網的廣告。
: : 如提供官網優惠,請附上官網優惠網址。
: : 範例1:GPA現正五折特價中 來源:www.gpa.com/discount
: : 範例2:SAOS現在買一送一 來源:www.saos.com/BOGO
: : 範例3:XX代買開幕週年慶,代買費只要X% 請加FB粉絲團:XX代買
: : 範例4: OO代收一次只要收費50 請查詢OO代收
: : 以上範例1及2本板規允許,範例3及4本板規不允許。
: : 違者一律劣退外加終身水桶不另行告知。
: : 板主認定該文章為廣告文,這是OK沒問題的,
: : 因為板主並非神,無法一眼就看出該文章究竟有無廣告之事實行為,
: : 但基於使用者已提出其並無代購方面之業務擔當,
: : 組務認為板主這邊或許能夠適度地減輕刑責。
: : 另,因板規三-3目前之說明易使人認為只要不是真的要代購,
: : 那麼放上網址也可以,諸如此類的,事實上第一時間組務也是誤認了,
: : 希望板主加強本條板規之文字敘述,以杜絕未來可能發生之相同問題!
: -----
: 以上是關於針對Go1Buy1終身水桶申訴案,小組長的判決
: 以下是我身為板主依照小組長的判決作出的應對
: ----
: 根據判決結果逐項回應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這一點我不會改變原先判決
: 原因條列如下:
: 一
: 小組長的判決使用的字眼為"建議"
: 再去信詢問過小組長後,小組長給的回應如下(原文不變直接貼上,僅上色以做區別)
: 組務將減輕判決的裁決權交於板主手中,僅採建議方式並非強制作為
: 因此並無需要異動之處
: 是故本判決並無"必須"改判之強制性
: 二
: 本人上任前,國際購物板最令人厭惡的就是迷路的代購廣告文
: 大家應該也都認同在本板不得有營利行為
: 何況PTT不是沒有合購板,不是沒有代買板,不該讓此板淪為廣告充斥的板
: 我上任前的政見就是要杜絕廣告文,修改的板規也針對廣告文處以最高懲罰
: 目的就在於嚇阻不長眼的廣告文入侵
: 板規制定後到正式上路的這段期間,我相信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廣告文退散
: 當然一定會有人違規,但對於不看板規的違規使用者,我認為沒有什麼情面好講的
: 三
: 重新檢視Go1Buy1的文章
: 文章內容確實沒有任何代買的廣告字眼
: 問題就出在於,該篇文章內另外出現Go1Buy1的網站
: 裡面則是充滿了各種代買訊息
: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
: 第一個,
: 如果這個是個人部落格,但是這些廣告是系統商自己加上去的
: 比如說用了無名小站,但是旁邊有一些奇摩內嵌的廣告,這個可以說是非戰之罪
: 但是本案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該使用者提供的網址就是一個代買平台
: 而該使用者的id還剛好就是這個網站的名稱
: 分享的方式有很多種,直接貼一篇單純的BBS文章不是很正常的分享文嗎?
: 這種行為模式只能說是司馬昭之心。
: 第二個,
: 如果這種模式可以規避板規禁止廣告的規範,
: 那往後是不是也可以分享其他代買的粉絲團內的優惠文章?
: 反正只要說明,該使用者只是這個粉絲團的粉絲(或是小編),沒有再接觸代買的業務
: 也不用舉證,反正該使用者說了算。
: 此例一開,往後只會造成管理上更多的紊亂。
: 四
: Go1Buy1的申訴文中提到,他希望可以分享更多的優惠訊息給大家
: 這點我前面已經提過,如果要分享,不含任何站外非官方連結的分享文
: 並不會減低這篇文章的分享效果
: 但是偏偏要寫在一個擺明就是代買平台的網站上
: 再來說自己只是編輯,跟這些代買沒關係,也不從事代買業務
: 那我只想問一句,各位在捷運站看到的廣告看板,
: 這間廣告公司有在賣房子?本身有開銀行?有在辦週年慶?
: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都沒有,那廣告公司的看板就不叫廣告看版?
: 廣告公司的行為就不叫廣告?
: 別逗了。
: 五
: 板規三-3是針對各種形式的代收代標廣告文
: 小組長也認同本人裁定該文為廣告文並無不妥
: 故適用該板規無誤。
: 基於以上,該判決不變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在此重申,本板禁止的是各種形式的代買代收廣告文
: 從來沒有禁止過分享其他網站的優惠文
: 這種優惠文算不算是廣告文?當然算廣告,但他不是代買代收甚至是團購廣告
: 範例只是提供判決方向說明
: 並不表示只限於要發的文像範例3或4的文章才算是違規
: 不過為避免往後再有使用者有疑慮或是拿範例做文章
: 該板規將多修正一句:
: 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範例。
: 修正文將另行公告發佈。
: 以上如有問題或有疑慮,歡迎大家討論,謝謝。
--
尊重,但有些事實代表在這邊說明澄清。
1. 網站的架設並不是要獨厚哪位代購,您或甚至其他人也都可以加入使用。
更何況網站目前也無任何營利,這點希望讓大家知道。
2. 分享的折扣整理文,是於網站的專欄區,也是由我們的編輯整理編輯而成。
專欄區就是我們自建的部落格,主體完全為內容資訊。
不願意使用一般部落格平台是因為我們喜歡簡潔的版面,我們喜歡自己設計開發而已。
提供更多元化以及透明的資訊,讓資訊對等甚至與國際同步,
為該篇作者的初衷而已。不是什麼司馬昭之心,不用這麼多戲。
BBS若可以貼圖,讓圖文並茂,讓人更方便讀取或閱讀,我們也不會多放連結。
3. 您的判決完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還是很主觀且狹隘,
所以即使小組長認為的建議您也不願意採納相信。
我們當然尊重,因為太多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故事告訴我們這沒什麼。
會繼續做對的事,讓更多人更簡易方便的取得資訊。
而我們確實不是代買,小組長信,所以認為並建議減緩,
而您不信,事情就是這樣而已。
4. 如果您的定義如此嚴苛,或是擴大解讀一切,連id也要扯進來,
板主您個人在代買板也事業做很大,
嚴格來說您的id在這po文也可以算打到自己廣告?(嚴格的廣告定義是曝光都算)
舉這個例只是希望不要無止盡的蔓延,定義別人本質、企圖而毫無討論空間。
行為或許有瑕疵,我們也會檢討改進,但誰都不希望被誤會本質與初衷。
5. 請不用一直舉例,冠上Go1Buy1是廣告公司這種帽子。
我們內部後來有討論檢討過,分享資訊再加上完整圖文連結,
認為的確會被認定為廣告,所以尊重小組長與您的判斷。
所以也決議不會在此版用此方式享資訊,但我們真的不是廣告公司。
如果一切都只能如你想像的那麼極端,
或是不像小組長一般尊重使用者的證詞,那還是一樣,
尊重,但還是會希望解釋清楚。
而真的期待更有層次的認知、對待,以及版主。
以上一些澄清說明,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取回帳號權限,那都小事了。
未來有機會分享資訊,會以個人帳號分享、討論。
此事就到這邊吧~大家還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加油!
※ 引述《gibaway (迎接新挑戰)》之銘言: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 : 標題: [判決]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 時間: Wed Dec 25 22:04:18 2013
: : 申訴案由:11/26 Go1Buy1 □ [申訴] 申訴國際購物板版主永久水桶處份
: : 申訴人:Go1Buy1
: : 被申訴人:gibaway
: : 申訴訴求:撤回終身水桶判決
: : =========================================================================
: : 判決結果:
: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 =========================================================================
: : 判決主文:
: : 根據看板 IntlShopping 板規 #1Hy1K29A (IntlShopping):
: : 三、文章內容限制
: : 3.禁止一切代買代收代標廣告文。
: : 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放置任何宣傳非官方品牌官網的廣告。
: : 如提供官網優惠,請附上官網優惠網址。
: : 範例1:GPA現正五折特價中 來源:www.gpa.com/discount
: : 範例2:SAOS現在買一送一 來源:www.saos.com/BOGO
: : 範例3:XX代買開幕週年慶,代買費只要X% 請加FB粉絲團:XX代買
: : 範例4: OO代收一次只要收費50 請查詢OO代收
: : 以上範例1及2本板規允許,範例3及4本板規不允許。
: : 違者一律劣退外加終身水桶不另行告知。
: : 板主認定該文章為廣告文,這是OK沒問題的,
: : 因為板主並非神,無法一眼就看出該文章究竟有無廣告之事實行為,
: : 但基於使用者已提出其並無代購方面之業務擔當,
: : 組務認為板主這邊或許能夠適度地減輕刑責。
: : 另,因板規三-3目前之說明易使人認為只要不是真的要代購,
: : 那麼放上網址也可以,諸如此類的,事實上第一時間組務也是誤認了,
: : 希望板主加強本條板規之文字敘述,以杜絕未來可能發生之相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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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關於針對Go1Buy1終身水桶申訴案,小組長的判決
: 以下是我身為板主依照小組長的判決作出的應對
: ----
: 根據判決結果逐項回應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這一點我不會改變原先判決
: 原因條列如下:
: 一
: 小組長的判決使用的字眼為"建議"
: 再去信詢問過小組長後,小組長給的回應如下(原文不變直接貼上,僅上色以做區別)
: 組務將減輕判決的裁決權交於板主手中,僅採建議方式並非強制作為
: 因此並無需要異動之處
: 是故本判決並無"必須"改判之強制性
: 二
: 本人上任前,國際購物板最令人厭惡的就是迷路的代購廣告文
: 大家應該也都認同在本板不得有營利行為
: 何況PTT不是沒有合購板,不是沒有代買板,不該讓此板淪為廣告充斥的板
: 我上任前的政見就是要杜絕廣告文,修改的板規也針對廣告文處以最高懲罰
: 目的就在於嚇阻不長眼的廣告文入侵
: 板規制定後到正式上路的這段期間,我相信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廣告文退散
: 當然一定會有人違規,但對於不看板規的違規使用者,我認為沒有什麼情面好講的
: 三
: 重新檢視Go1Buy1的文章
: 文章內容確實沒有任何代買的廣告字眼
: 問題就出在於,該篇文章內另外出現Go1Buy1的網站
: 裡面則是充滿了各種代買訊息
: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
: 第一個,
: 如果這個是個人部落格,但是這些廣告是系統商自己加上去的
: 比如說用了無名小站,但是旁邊有一些奇摩內嵌的廣告,這個可以說是非戰之罪
: 但是本案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該使用者提供的網址就是一個代買平台
: 而該使用者的id還剛好就是這個網站的名稱
: 分享的方式有很多種,直接貼一篇單純的BBS文章不是很正常的分享文嗎?
: 這種行為模式只能說是司馬昭之心。
: 第二個,
: 如果這種模式可以規避板規禁止廣告的規範,
: 那往後是不是也可以分享其他代買的粉絲團內的優惠文章?
: 反正只要說明,該使用者只是這個粉絲團的粉絲(或是小編),沒有再接觸代買的業務
: 也不用舉證,反正該使用者說了算。
: 此例一開,往後只會造成管理上更多的紊亂。
: 四
: Go1Buy1的申訴文中提到,他希望可以分享更多的優惠訊息給大家
: 這點我前面已經提過,如果要分享,不含任何站外非官方連結的分享文
: 並不會減低這篇文章的分享效果
: 但是偏偏要寫在一個擺明就是代買平台的網站上
: 再來說自己只是編輯,跟這些代買沒關係,也不從事代買業務
: 那我只想問一句,各位在捷運站看到的廣告看板,
: 這間廣告公司有在賣房子?本身有開銀行?有在辦週年慶?
: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都沒有,那廣告公司的看板就不叫廣告看版?
: 廣告公司的行為就不叫廣告?
: 別逗了。
: 五
: 板規三-3是針對各種形式的代收代標廣告文
: 小組長也認同本人裁定該文為廣告文並無不妥
: 故適用該板規無誤。
: 基於以上,該判決不變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在此重申,本板禁止的是各種形式的代買代收廣告文
: 從來沒有禁止過分享其他網站的優惠文
: 這種優惠文算不算是廣告文?當然算廣告,但他不是代買代收甚至是團購廣告
: 範例只是提供判決方向說明
: 並不表示只限於要發的文像範例3或4的文章才算是違規
: 不過為避免往後再有使用者有疑慮或是拿範例做文章
: 該板規將多修正一句:
: 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範例。
: 修正文將另行公告發佈。
: 以上如有問題或有疑慮,歡迎大家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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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4-01-01T14:41
at 2014-01-01T14:41
By E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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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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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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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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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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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1-13T21:42
By Ophe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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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1-15T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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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3-12-28T08:48
at 2013-12-28T08:48
shoebuy.com交易失敗卻付款成功?
By Tristan Cohan
at 2013-12-28T04:14
at 2013-12-28T04:14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By Delia
at 2013-12-28T01:02
at 2013-12-28T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