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Go1Buy1的工友,內部有一些結論,
尊重,但有些事實代表在這邊說明澄清。
1. 網站的架設並不是要獨厚哪位代購,您或甚至其他人也都可以加入使用。
更何況網站目前也無任何營利,這點希望讓大家知道。
2. 分享的折扣整理文,是於網站的專欄區,也是由我們的編輯整理編輯而成。
專欄區就是我們自建的部落格,主體完全為內容資訊。
不願意使用一般部落格平台是因為我們喜歡簡潔的版面,我們喜歡自己設計開發而已。
提供更多元化以及透明的資訊,讓資訊對等甚至與國際同步,
為該篇作者的初衷而已。不是什麼司馬昭之心,不用這麼多戲。
BBS若可以貼圖,讓圖文並茂,讓人更方便讀取或閱讀,我們也不會多放連結。
3. 您的判決完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還是很主觀且狹隘,
所以即使小組長認為的建議您也不願意採納相信。
我們當然尊重,因為太多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故事告訴我們這沒什麼。
會繼續做對的事,讓更多人更簡易方便的取得資訊。
而我們確實不是代買,小組長信,所以認為並建議減緩,
而您不信,事情就是這樣而已。
4. 如果您的定義如此嚴苛,或是擴大解讀一切,連id也要扯進來,
板主您個人在代買板也事業做很大,
嚴格來說您的id在這po文也可以算打到自己廣告?(嚴格的廣告定義是曝光都算)
舉這個例只是希望不要無止盡的蔓延,定義別人本質、企圖而毫無討論空間。
行為或許有瑕疵,我們也會檢討改進,但誰都不希望被誤會本質與初衷。
5. 請不用一直舉例,冠上Go1Buy1是廣告公司這種帽子。
我們內部後來有討論檢討過,分享資訊再加上完整圖文連結,
認為的確會被認定為廣告,所以尊重小組長與您的判斷。
所以也決議不會在此版用此方式享資訊,但我們真的不是廣告公司。
如果一切都只能如你想像的那麼極端,
或是不像小組長一般尊重使用者的證詞,那還是一樣,
尊重,但還是會希望解釋清楚。
而真的期待更有層次的認知、對待,以及版主。
以上一些澄清說明,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取回帳號權限,那都小事了。
未來有機會分享資訊,會以個人帳號分享、討論。
此事就到這邊吧~大家還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加油!
※ 引述《gibaway (迎接新挑戰)》之銘言: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 : 標題: [判決]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 時間: Wed Dec 25 22:04:18 2013
: : 申訴案由:11/26 Go1Buy1 □ [申訴] 申訴國際購物板版主永久水桶處份
: : 申訴人:Go1Buy1
: : 被申訴人:gibaway
: : 申訴訴求:撤回終身水桶判決
: : =========================================================================
: : 判決結果:
: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 =========================================================================
: : 判決主文:
: : 根據看板 IntlShopping 板規 #1Hy1K29A (IntlShopping):
: : 三、文章內容限制
: : 3.禁止一切代買代收代標廣告文。
: : 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放置任何宣傳非官方品牌官網的廣告。
: : 如提供官網優惠,請附上官網優惠網址。
: : 範例1:GPA現正五折特價中 來源:www.gpa.com/discount
: : 範例2:SAOS現在買一送一 來源:www.saos.com/BOGO
: : 範例3:XX代買開幕週年慶,代買費只要X% 請加FB粉絲團:XX代買
: : 範例4: OO代收一次只要收費50 請查詢OO代收
: : 以上範例1及2本板規允許,範例3及4本板規不允許。
: : 違者一律劣退外加終身水桶不另行告知。
: : 板主認定該文章為廣告文,這是OK沒問題的,
: : 因為板主並非神,無法一眼就看出該文章究竟有無廣告之事實行為,
: : 但基於使用者已提出其並無代購方面之業務擔當,
: : 組務認為板主這邊或許能夠適度地減輕刑責。
: : 另,因板規三-3目前之說明易使人認為只要不是真的要代購,
: : 那麼放上網址也可以,諸如此類的,事實上第一時間組務也是誤認了,
: : 希望板主加強本條板規之文字敘述,以杜絕未來可能發生之相同問題!
: -----
: 以上是關於針對Go1Buy1終身水桶申訴案,小組長的判決
: 以下是我身為板主依照小組長的判決作出的應對
: ----
: 根據判決結果逐項回應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這一點我不會改變原先判決
: 原因條列如下:
: 一
: 小組長的判決使用的字眼為"建議"
: 再去信詢問過小組長後,小組長給的回應如下(原文不變直接貼上,僅上色以做區別)
: 組務將減輕判決的裁決權交於板主手中,僅採建議方式並非強制作為
: 因此並無需要異動之處
: 是故本判決並無"必須"改判之強制性
: 二
: 本人上任前,國際購物板最令人厭惡的就是迷路的代購廣告文
: 大家應該也都認同在本板不得有營利行為
: 何況PTT不是沒有合購板,不是沒有代買板,不該讓此板淪為廣告充斥的板
: 我上任前的政見就是要杜絕廣告文,修改的板規也針對廣告文處以最高懲罰
: 目的就在於嚇阻不長眼的廣告文入侵
: 板規制定後到正式上路的這段期間,我相信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廣告文退散
: 當然一定會有人違規,但對於不看板規的違規使用者,我認為沒有什麼情面好講的
: 三
: 重新檢視Go1Buy1的文章
: 文章內容確實沒有任何代買的廣告字眼
: 問題就出在於,該篇文章內另外出現Go1Buy1的網站
: 裡面則是充滿了各種代買訊息
: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
: 第一個,
: 如果這個是個人部落格,但是這些廣告是系統商自己加上去的
: 比如說用了無名小站,但是旁邊有一些奇摩內嵌的廣告,這個可以說是非戰之罪
: 但是本案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該使用者提供的網址就是一個代買平台
: 而該使用者的id還剛好就是這個網站的名稱
: 分享的方式有很多種,直接貼一篇單純的BBS文章不是很正常的分享文嗎?
: 這種行為模式只能說是司馬昭之心。
: 第二個,
: 如果這種模式可以規避板規禁止廣告的規範,
: 那往後是不是也可以分享其他代買的粉絲團內的優惠文章?
: 反正只要說明,該使用者只是這個粉絲團的粉絲(或是小編),沒有再接觸代買的業務
: 也不用舉證,反正該使用者說了算。
: 此例一開,往後只會造成管理上更多的紊亂。
: 四
: Go1Buy1的申訴文中提到,他希望可以分享更多的優惠訊息給大家
: 這點我前面已經提過,如果要分享,不含任何站外非官方連結的分享文
: 並不會減低這篇文章的分享效果
: 但是偏偏要寫在一個擺明就是代買平台的網站上
: 再來說自己只是編輯,跟這些代買沒關係,也不從事代買業務
: 那我只想問一句,各位在捷運站看到的廣告看板,
: 這間廣告公司有在賣房子?本身有開銀行?有在辦週年慶?
: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都沒有,那廣告公司的看板就不叫廣告看版?
: 廣告公司的行為就不叫廣告?
: 別逗了。
: 五
: 板規三-3是針對各種形式的代收代標廣告文
: 小組長也認同本人裁定該文為廣告文並無不妥
: 故適用該板規無誤。
: 基於以上,該判決不變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在此重申,本板禁止的是各種形式的代買代收廣告文
: 從來沒有禁止過分享其他網站的優惠文
: 這種優惠文算不算是廣告文?當然算廣告,但他不是代買代收甚至是團購廣告
: 範例只是提供判決方向說明
: 並不表示只限於要發的文像範例3或4的文章才算是違規
: 不過為避免往後再有使用者有疑慮或是拿範例做文章
: 該板規將多修正一句:
: 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範例。
: 修正文將另行公告發佈。
: 以上如有問題或有疑慮,歡迎大家討論,謝謝。
--
尊重,但有些事實代表在這邊說明澄清。
1. 網站的架設並不是要獨厚哪位代購,您或甚至其他人也都可以加入使用。
更何況網站目前也無任何營利,這點希望讓大家知道。
2. 分享的折扣整理文,是於網站的專欄區,也是由我們的編輯整理編輯而成。
專欄區就是我們自建的部落格,主體完全為內容資訊。
不願意使用一般部落格平台是因為我們喜歡簡潔的版面,我們喜歡自己設計開發而已。
提供更多元化以及透明的資訊,讓資訊對等甚至與國際同步,
為該篇作者的初衷而已。不是什麼司馬昭之心,不用這麼多戲。
BBS若可以貼圖,讓圖文並茂,讓人更方便讀取或閱讀,我們也不會多放連結。
3. 您的判決完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還是很主觀且狹隘,
所以即使小組長認為的建議您也不願意採納相信。
我們當然尊重,因為太多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故事告訴我們這沒什麼。
會繼續做對的事,讓更多人更簡易方便的取得資訊。
而我們確實不是代買,小組長信,所以認為並建議減緩,
而您不信,事情就是這樣而已。
4. 如果您的定義如此嚴苛,或是擴大解讀一切,連id也要扯進來,
板主您個人在代買板也事業做很大,
嚴格來說您的id在這po文也可以算打到自己廣告?(嚴格的廣告定義是曝光都算)
舉這個例只是希望不要無止盡的蔓延,定義別人本質、企圖而毫無討論空間。
行為或許有瑕疵,我們也會檢討改進,但誰都不希望被誤會本質與初衷。
5. 請不用一直舉例,冠上Go1Buy1是廣告公司這種帽子。
我們內部後來有討論檢討過,分享資訊再加上完整圖文連結,
認為的確會被認定為廣告,所以尊重小組長與您的判斷。
所以也決議不會在此版用此方式享資訊,但我們真的不是廣告公司。
如果一切都只能如你想像的那麼極端,
或是不像小組長一般尊重使用者的證詞,那還是一樣,
尊重,但還是會希望解釋清楚。
而真的期待更有層次的認知、對待,以及版主。
以上一些澄清說明,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取回帳號權限,那都小事了。
未來有機會分享資訊,會以個人帳號分享、討論。
此事就到這邊吧~大家還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加油!
※ 引述《gibaway (迎接新挑戰)》之銘言:
: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ShoppingMa
: : 標題: [判決] IntlShopping板 Go1Buy1 v.s gibaway
: : 時間: Wed Dec 25 22:04:18 2013
: : 申訴案由:11/26 Go1Buy1 □ [申訴] 申訴國際購物板版主永久水桶處份
: : 申訴人:Go1Buy1
: : 被申訴人:gibaway
: : 申訴訴求:撤回終身水桶判決
: : =========================================================================
: : 判決結果:
: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 =========================================================================
: : 判決主文:
: : 根據看板 IntlShopping 板規 #1Hy1K29A (IntlShopping):
: : 三、文章內容限制
: : 3.禁止一切代買代收代標廣告文。
: : 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放置任何宣傳非官方品牌官網的廣告。
: : 如提供官網優惠,請附上官網優惠網址。
: : 範例1:GPA現正五折特價中 來源:www.gpa.com/discount
: : 範例2:SAOS現在買一送一 來源:www.saos.com/BOGO
: : 範例3:XX代買開幕週年慶,代買費只要X% 請加FB粉絲團:XX代買
: : 範例4: OO代收一次只要收費50 請查詢OO代收
: : 以上範例1及2本板規允許,範例3及4本板規不允許。
: : 違者一律劣退外加終身水桶不另行告知。
: : 板主認定該文章為廣告文,這是OK沒問題的,
: : 因為板主並非神,無法一眼就看出該文章究竟有無廣告之事實行為,
: : 但基於使用者已提出其並無代購方面之業務擔當,
: : 組務認為板主這邊或許能夠適度地減輕刑責。
: : 另,因板規三-3目前之說明易使人認為只要不是真的要代購,
: : 那麼放上網址也可以,諸如此類的,事實上第一時間組務也是誤認了,
: : 希望板主加強本條板規之文字敘述,以杜絕未來可能發生之相同問題!
: -----
: 以上是關於針對Go1Buy1終身水桶申訴案,小組長的判決
: 以下是我身為板主依照小組長的判決作出的應對
: ----
: 根據判決結果逐項回應
: 1.建議撤回永久水桶並改判較輕之懲處
: 這一點我不會改變原先判決
: 原因條列如下:
: 一
: 小組長的判決使用的字眼為"建議"
: 再去信詢問過小組長後,小組長給的回應如下(原文不變直接貼上,僅上色以做區別)
: 組務將減輕判決的裁決權交於板主手中,僅採建議方式並非強制作為
: 因此並無需要異動之處
: 是故本判決並無"必須"改判之強制性
: 二
: 本人上任前,國際購物板最令人厭惡的就是迷路的代購廣告文
: 大家應該也都認同在本板不得有營利行為
: 何況PTT不是沒有合購板,不是沒有代買板,不該讓此板淪為廣告充斥的板
: 我上任前的政見就是要杜絕廣告文,修改的板規也針對廣告文處以最高懲罰
: 目的就在於嚇阻不長眼的廣告文入侵
: 板規制定後到正式上路的這段期間,我相信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廣告文退散
: 當然一定會有人違規,但對於不看板規的違規使用者,我認為沒有什麼情面好講的
: 三
: 重新檢視Go1Buy1的文章
: 文章內容確實沒有任何代買的廣告字眼
: 問題就出在於,該篇文章內另外出現Go1Buy1的網站
: 裡面則是充滿了各種代買訊息
: 這裡面有幾個問題
: 第一個,
: 如果這個是個人部落格,但是這些廣告是系統商自己加上去的
: 比如說用了無名小站,但是旁邊有一些奇摩內嵌的廣告,這個可以說是非戰之罪
: 但是本案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該使用者提供的網址就是一個代買平台
: 而該使用者的id還剛好就是這個網站的名稱
: 分享的方式有很多種,直接貼一篇單純的BBS文章不是很正常的分享文嗎?
: 這種行為模式只能說是司馬昭之心。
: 第二個,
: 如果這種模式可以規避板規禁止廣告的規範,
: 那往後是不是也可以分享其他代買的粉絲團內的優惠文章?
: 反正只要說明,該使用者只是這個粉絲團的粉絲(或是小編),沒有再接觸代買的業務
: 也不用舉證,反正該使用者說了算。
: 此例一開,往後只會造成管理上更多的紊亂。
: 四
: Go1Buy1的申訴文中提到,他希望可以分享更多的優惠訊息給大家
: 這點我前面已經提過,如果要分享,不含任何站外非官方連結的分享文
: 並不會減低這篇文章的分享效果
: 但是偏偏要寫在一個擺明就是代買平台的網站上
: 再來說自己只是編輯,跟這些代買沒關係,也不從事代買業務
: 那我只想問一句,各位在捷運站看到的廣告看板,
: 這間廣告公司有在賣房子?本身有開銀行?有在辦週年慶?
: 如果以上的答案是都沒有,那廣告公司的看板就不叫廣告看版?
: 廣告公司的行為就不叫廣告?
: 別逗了。
: 五
: 板規三-3是針對各種形式的代收代標廣告文
: 小組長也認同本人裁定該文為廣告文並無不妥
: 故適用該板規無誤。
: 基於以上,該判決不變
: 2.修訂現有板規第三條
: 在此重申,本板禁止的是各種形式的代買代收廣告文
: 從來沒有禁止過分享其他網站的優惠文
: 這種優惠文算不算是廣告文?當然算廣告,但他不是代買代收甚至是團購廣告
: 範例只是提供判決方向說明
: 並不表示只限於要發的文像範例3或4的文章才算是違規
: 不過為避免往後再有使用者有疑慮或是拿範例做文章
: 該板規將多修正一句:
: 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範例。
: 修正文將另行公告發佈。
: 以上如有問題或有疑慮,歡迎大家討論,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