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 網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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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轉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3514844


網拍是一份辛苦的工作,競爭大,利潤低!目前時下流行的7-11取貨付款為主流.
但是對賣方沒有保障.常被棄標不取貨付款.而運費60元的損失要自行吸收.
經過幾次棄標後.這次決定要走法律途徑,GOOGLE後決定以刑法第355條間接毀
損罪提告!在報案過程中,員警一直以消費糾紛,及不成立來打發我,但是我就
是堅持提告,事非對錯不是你員警可以決定,是由檢察官來認定是否起訴,員警
只要受理就好.於是案子轉到中平派出所,終於有正義員警願意受理,完成筆錄.

那位惡質買家,被員警致電後,馬上打電話給我要求和解,之前聯絡他3次都說
會取貨,後來電話都不接或掛電話!我當然不接受,你就是乖乖從台中到台北做
筆錄,不來就由法院開拘票,一次兩次就通緝了!

我要的不是60元,而是一個買賣正義申張,以此案例讓一些亂搞網路賣家的人
有所警惕


8月23日15:14更新
被告早上已經從台中來台北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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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3-08-26
碰到被耍,賣家不一定總是忍氣吞聲,而是到這裡取暖兼罵澳客
Ivy avatarIvy2013-08-29
裡面的法調可以撿起來用。
Doris avatarDoris2013-09-01
謝謝您的正義跟方法!按讚!
Jacob avatarJacob2013-09-04
該謝謝那位原貼者,我不過是轉貼文章。 ^^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9-08
民法 契約 也可以告..其實很多條啦
Ivy avatarIvy2013-09-10
我想問如果買家留的是假資料 也能告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9-12
good 光車票錢就吃不消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9-14
所以出貨前對於零評價的還是打電話確認是不是本人比較好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9-18
我也覺得這應該屬民事...提告是權利,但會不會成又是
另一回事@@ 但讓對方搭車上來做筆錄,應該就有教訓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9-21
回文有風涼話的人不少,可見台灣人的心態已有不少人都把
Ivy avatarIvy2013-09-23
錯的當成對的,就算是錯也要自認倒楣. 真是奇怪的心理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9-25
哈~讚啦!就是要給那些人一點教訓。告不成又怎樣,你搞我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9-28
一次,我就弄你一次;賣家也不是吃素的好嗎?
Yedda avatarYedda2013-10-02
那我好奇的想問~匯款後~卻直接去報警說要告詐欺的怎辦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10-07
加油 這真的是奇摩子的問題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0-10
那是買家不知道而已 他可以要求轉到他所在地的轄區警局
Elma avatarElma2013-10-13
代作筆錄 根本不用花車錢...之前被糟糕的買家告過
也是跑很遠去作筆錄 結果另一個警察跟我說 其實我可以要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10-17
求在自己所在地的派出所作筆錄就好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10-21
另外就是 這樣告不會成功的 雖然也不至於會被告誣告
Bennie avatarBennie2013-10-24
但是 等到筆錄作完 警察統整雙方的證據/筆錄交給檢察官後
檢察官那邊應該就會直接寄信給你 因為blabla所以不起訴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0-25
同為賣家 我也覺得無奈 不過也沒辦法
Linda avatarLinda2013-10-26
只是剛好遇到一個怕是的買家而已,根本告不成
Jake avatarJake2013-10-28
買家出來作筆錄 就有機會知道他是誰 可以好好認識一下
Faithe avatarFaithe2013-10-31
作筆錄是分開作的
Emma avatarEmma2013-11-04
我在關於我寫明-超取無故不取者賣家有權求償運費之損失
及限制超商取貨付款的條件後,現在已經很少遇到不取貨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11-06
麻煩的是,買家根本不看關於我 ~_~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1-07
買家不屌你,頂多在所在地警局做完筆錄,原po就準備被檢
Andy avatarAndy2013-11-10
察官打槍了,根本不痛不癢
Erin avatarErin2013-11-11
更別提什麼要對方到你所在地出庭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11-15
不太想潑你冷水,買家頂多到他那邊的派出所做完筆錄,之後檢察
官會直接以微罪不起訴作結,我鄰居就是這樣
Erin avatarErin2013-11-19
原貼知道,可能連成立都不太可能,但造成對方麻煩,聊勝於無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1-20
重點是你搞他同時也在搞自己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11-23
不是幫買家說話而是何必搞自己!
David avatarDavid2013-11-26
有時候只是為了一口氣啊 就算麻煩死他也要做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1-29
我看不到連結耶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2-02
看不到+1
Xanthe avatarXanthe2013-12-07
因為原帖處,目前暫時關站維修。
Sandy avatarSandy2013-12-07
這就是社會道德感低落所造成,是非對錯不管,先考量自身利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12-08
爽約是必須承擔的風險,這句也沒什麼不對,現實就是如此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12-11
e-shipping #1I5E8a6q 該不會是同一人吧??
Lucy avatarLucy2013-12-14
更正一下板名 e-shopping
Megan avatarMegan2013-12-18
如果是同一個case的話 羅生門
Lucy avatarLucy2013-12-21
還是希望第3方支付制度快起來, 我在 ebay 買東西
還不用這麼擔心先付錢拿不到貨的事情。
Jacky avatarJacky2013-12-25
每次轉完帳之後, 都很擔心貨沒送來。
Xanthe avatarXanthe2013-12-27
告奧客不是搞自己 不告自己心難受 這是一種心理上的舒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