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下訂的物品因為屬於特貨(相機閃光燈)店家只能用海運寄到台灣
躲過沉船事件(船員RIP) 12/5到達台灣,12/6清關成功,
12/7寄來時全程錄影開箱發現少件(少了1包台幣約3500的燈具)
12/8啟動少件申訴退款並提供所有照片與單號,
申訴期間集運一直鬼打牆(複製貼上)說包裹被海關查驗扣留
12/21淘寶終於介入並且來電說會啟動退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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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狀況是假設成功退款的話客服說會退到支付寶,
由於是淘寶官方退的應該不會直接退到我的金融卡帳號
(查版上的文章知道如果是賣家退款才會退到原帳戶)
但我的支付寶沒有實名,即使官方退款成功至支付寶我也無法花掉或提領
想請問有沒有人有類似這種缺件成功賠款的前例,
是否可以要求官方一定要賠償等值紅包不要退到支付寶?
或是可以要求官方一定要退到我原來的帳戶? 不然這筆錢就打水漂了...
因為客服來電時他一直鬼打牆說只能退支付寶,線上客服則是一直問資料查資料
買淘寶幾年了第一次遇到這種鳥事整個月都在煩這件事,
如果有什麼可以跟客服談的關鍵字還請各位版友明示Orz 受夠這個雙1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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