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本身是做大型商品的販售,
運送也是自己的車趟,
免運門檻也都會比較高一些。
遇到消費者購買後,如需退貨,會有兩個疑問。
1. 因為買了三樣商品而達免運門檻,
收到商品後消費者要退其中一樣商品,
因此退費後低於免運門檻的話,
這部份應該是不會也不能再補收運費的嗎,
那消費者是否因此可以每次都大量下單
然後再退貨剩自己要的品項或數量呢?
2.當購買商品為10000,運費為另加500,
當消費者欲退貨時,是要退10000還是10500呢?
退費的任何費用我們吸收這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但當初協定的運送費用不可逆,也需退還嗎?
這部份也常常讓我們很掙扎。
請問有相關法規明定這些細項嗎?
或是有板友也遇過此情形呢
只是希望不要違反法律了。
感恩大家
祝大家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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