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本身不是一個專職的賣家,
只是偶爾會把自己用不到的東西二手拍賣掉的小賣家。
這一次因為去年三月請朋友從國外帶回一個LV包
因為後來很少使用,所以想賣出。(未附購證)
有個買家在和我議價之後決定要購入,
得標後也有留言跟我說匯款後會再通知寄件地址,
我也寫了兩三次信提醒他三日內匯款,但都未獲得回應,
因為之前賣東西都未有這樣的經驗,有點擔心這次會被棄標,
所以在得標第四天我才發出交易提醒,
這時買家過了不久就回信說因工作繁忙沒時間匯款,明天一定匯
(但看他的評價在這段期間內他有買過其他商品,也匯款了)
但今天卻又收到買家留言說匯款帳號抄錯,明天一定匯款@@
搞得我現在有點擔心即使收到匯款包包賣出後
買家也會挑剔包包品質等等原因說要退貨(雖然有先說明二手商品不退貨)
但因交易提醒時間尚未過,不知道是否可直接和買家說明包包不想賣了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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