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我寄東西給買家
但是買家這幾天跟我說她一直沒收到
所以我就拿包裹編號去郵局查詢
上面顯示成功投遞
所以應該就是已經有人簽收了的意思吧?
因此我把包裹編號給買家~
叫她自己上郵局網站查詢
但是買家說他真的沒有收到
管理室的人也說沒有收到包裹
買家後來問我地址是不是寫錯
於是我把它給我的地址po給她看
但是她竟然跟我說我沒有寫幾樓幾
問題是
他當初給我的地址本來就沒有寫幾樓幾
只有寫什麼路幾號而已
所以我就跟她說他當初給我的地址沒有寫
結果他竟然說
就算沒有寫~管理室的人也會知道是她的包裹
但是我99.9%確定我一定有寫名字跟電話
(那0.1%是因為包裹不再我身邊我也無法百分之百保證)
所以現在有點僵持不下
我有去問郵局~她們說可以查詢是誰簽收的
現在結果還沒出來
但是我有一個疑問
如果最後發現是被別人拿走的
那是誰要負責任?
因為我想買家也不想白白花了錢卻沒拿到東西
而我身為賣家當然也不想再寄一次給她
所以想請問各位會怎麼做呢?
如果東西真的是被別人拿走的話>"<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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