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hypermall板板主ganbaday-案件駁回 - 大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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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hoppingMa 看板 #1DUGUfnH ]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L_ShoppingMa
標題: [申請] 罷免hypermall板板主ganbaday-案件駁回
時間: Fri Mar 11 01:17:25 2011


經查證生活群組組規

"版主罷免版主"

組上有規定
非經連署上任的版主(包含指定版主、版上票選版主)
不管是參與罷免還是發起罷免
接必須任職滿2個月才可申請罷免

hypermall版三位版主皆由板上投票票選出來
1/19上任
3/19才滿2個月

故Mike70109及knnioio提起之罷免同版版主ganbaday一案
因M與K未滿2個月 未具發起和參與連署的資格
依照組規
該罷免連署案為無效連署案

**此案例為版主罷免版主
跟一般版友至lifenewboard版連署不同
版主罷免版主沒有連署版規定 無效罷免之一年內不得以同樣理由提罷免限制

況且 組長前日開出申訴案判決
並希望g版主限期改善作風 與其他版主溝通討論
這個要求應該要有緩衝期 n日
目前查證是g版主的確有在進行跟版主溝通
但是溝通內容如何 組務無權干涉
建議M版主還是能給g版主一些時間修改溝通

不過
如果M跟K版主仍不服組務判決

建議採用以下兩個途徑:

一、持續和 G 板主溝通協調,若仍沒有共識,於 3 月 19 日 (板主任職滿兩個月)
再發起板主聯名罷免板主連署案。

二、直接依組規,按程序至 LifeNewboard 板提出連署案,交由使用者公投。在此
提醒,組規規定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故即使今晚
就發起連署,最快仍需至 3 月 18 日晚上才能提出申請。

(此為版友罷免版主 版主身分也為版友 以此罷免沒有版主須任職滿2個月限制)

以上

lover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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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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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1-03-13
推小蜜桃~
David avatarDavid2011-03-14
推小蜜桃 不過我還是分不清小蜜桃跟水蜜桃有何差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3-15
推小蜜桃 啊不管是小蜜桃還是水蜜桃都是正妹無誤
Olga avatarOlga2011-03-20
So sad ﹏(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