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網拍不給退,觸法 - 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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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網拍不給退,觸法
【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2008.07.24 03:04 pm


網拍、網購日漸風行,但非傳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方式,常發生消費糾紛,
要求退、換貨時,甚至遭店家拒絕,消基會提醒民眾有「7天鑑賞期」,業者不退貨就觸
法。

根據露天拍賣統計,持續進行販售的「活躍型賣家」約有20萬人,而Yahoo!奇摩也有一項
統計,業績達百萬的賣家,一年成長77%。

越來越多C2C(Customer-to-Consumer)的網路賣家,隨著銷售量成長後,進展成
B2C(Business-to-Consumer )的型式,消基會發現不少業者在買賣契約上以「買家若無法
接受請勿下標」、「若買家下標表示同意規範」等規避日後爭議。

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

消基會強調,消保法明定,只要是B2C,消費者向這類賣家購買商品就享有7天鑑賞期,辦
理退貨不需要任何理由,更不必負擔任何費用,賣家不得要求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回、吸
收郵寄費,或銀行退款手續費等。

依據消保法施行細則,網路企業經營者應自行至消費者住所取回退貨商品,不得強制要求
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回,也應將事務所或居住處所告知消費者,最重要的是,賣家應主動
告知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

但個人賣家就沒有所謂鑑賞期的要求,消基會指出,觀察賣家是否為網路企業經營者,可
從他是否以常態性的方式販賣商品,例如同一款商品的存貨量達3至4件、同一鞋款擁有22
至28號尺寸任君挑選,這些賣家的商品都應擁有消費鑑賞期。

【2008/07/2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LIFE/LIF1/4440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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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8-07-25
以實務來說,最後一段才是常碰到的問題 :)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7-29
但是怎麼判斷是否為網路企業經營者?沒有規範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8-07-30
消基會沒啥用啦 有問題 請找消保官吧
Lily avatarLily2008-07-31
請問找消保官就有用嗎?若是像代買類的商品也要適用嗎?
Una avatarUna2008-08-01
只要對方是企業經營者,像以代買為常業,就可以找消保官
Edwina avatarEdwina2008-08-02
企業經營者一定都找人頭來賣,省掉很多麻煩.......
Agnes avatarAgnes2008-08-02
消基會沒啥用啦 有問題 請找消保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