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LCD板眾的訴訟問題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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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gonKill (百八龍之首 龍太陽)》之銘言:
: : 第三通是台北消保會 他們說dell有符合消保法 要是我們不滿意方案
: : 可以去消基會申訴
: 有錢有權官方(消保)推給貧窮的民間的團體(消基)
: 有沒有搞錯啊 ???
: 大家捐錢都會給一些瓷器,創是,壢新,家福
: 消基會不有錢
: 編制人員也少
: 又不大能收廠商的錢 (拿人手軟)
: 有錢的人也九成不會捐錢給他們 唉
: : 第四通台北消基會 總算有小結論了
: : 總結就是 不滿意dell做法的人 可以去寄發存證信函 說是這樣比較正式
: : 也要寄一份給消基會 這樣消基會可以幫忙發聲
: : 還有消基會說 寄的人不夠多
: : 最後消基會正在弄小額訴訟版本 弄好後會讓民眾下載使用
: : 讓民眾自己去打集體官司 消基會並沒有要幫大家打集體官司
: : 最後說小額訴訟官司並不需要律師呢 只要寫一寫投入法院就好
: : 疑問點 既然消基會沒有要幫忙打集體官司 為何還要寄一份給消基會阿
: 基本上
: 有跟 d 開會時,多一份存證信,消基會說話就能大聲一點
: : 還有小額訴訟真的不需要律師嗎
: : 結論就是 台灣的消費者好弱勢喔 希望以上這些有幫到大家
: : 然後希望有統一版本 讓消費者知道怎麼做
以台灣的民事訴訟法而言,普通案件上訴第三審須以判決違背法律為理由,
故除了上訴最高法院的普通案件採取律師強制代理主義外,其他類型之民事案件
沒有採行強制代理的規定

小額訴訟只有兩審,且兩個審級都在地方法院審理進行,不會上訴到高等或最高法院,
並且基於小額訴訟的標的以10萬元以下為主,強制律師代理可能本益不符,是故雖然小額
訴訟的第二審也是以判決違背法令為上訴理由,民訴法436之32條並沒有準用466條之一
第一項的規定,所以兩個審級皆不用委任律師

若訴訟遞狀後,消基會無團體訴訟的意願,也不需要把起訴狀副本寄給消基會了,最多是請
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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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09-07-08
但你要說服法官你的"非律師"代理人能用阿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07-10
這個情形我想訴訟擔當的規定有很大的幫助
讓被擔當人出庭即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7-12
所以不需要求助於代理人的規定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7-12
你的身家要符合法律扶助的低財產標準,才有免費幫打官司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7-13
訴狀給法服律師看又不用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07-14
你以詢問法律問題為由預約一下即可
北市法服在金山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