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習班退費的問題 - 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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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的,

今年二月我報名了台南碩士的英語研究所的課程,

而補習班在三月13也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春季先修課程,

我也都有去上課,接著從四月到七月初有一段空窗期,

而我的上課期限是到明年的3/31,

而我七月初開始上課上到七月底時,

由於跟家人懇談過後,家人希望我把這邊的費用退掉,

去找補托福的補習班,在我向補習班說明之後,

我當時實繳了兩萬九千元,補習班的回應是:

你繳的錢是暑期班的正課,兩個月的期間你已經上了一個月了,

至於你上的春季班,和接下來的秋季班,都是贈送的,你都可以去旁聽,

但是你的正課已經超過了退錢的三分之ㄧ的時間,

已經過了一個月,也就是二分之一,故不能辦理退費。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到底南市短期補習班退費的法令裡,

補習班可以自由規定所謂正課的時間嗎?

因為這筆不是算小數目,所以請板上的大大幫幫我,

我這樣子的情況,可以跟補習班要求退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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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7-08-11
本板158篇,legist前板主已經解釋過滴
Ina avatarIna2007-08-12
本板 / 補習 有一百多篇,有82篇m文,資源這麼多卻不懂利用?
Dora avatarDora2007-08-13
和家裡的恰大人找台南市教育局協助,看看對方怎麼處理
Kyle avatarKyle2007-08-16
天助自助者 希望大家利用這個板是先爬文 除非過去沒有才問~
Kumar avatarKumar2007-08-20
幫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