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路上購買福袋~發現其中一件衣服有瑕疵
有在七天內跟賣家反映,本來我只要退一件衣服
但賣家卻說這是福袋,所以有放N件衣服,不給退???
我查了一下網路,明明福袋也算在七天鑑賞期內~
所以貼了網址給賣家,賣家才給換,但卻說要換的化必須要整個福袋換
並且保持商品完整
但我衣服早就吊牌已拆就是那塑膠線已剪掉,但還保留吊牌
我跟賣家說我用刀片割斷了塑膠線,也拍了照片給他看
卻說你都已經"毀損"了商品,不讓我退?要退的話要賠錢???
請問版友們真的是這樣嗎??
我衣服保持完整(防塵袋也是),但因為塑膠線這種不可逆的材料,要怎回復@@?
就因為這樣跟我所賣家要跟我索取500元毀損費?
所以想請問版友,這種情況賣家可以不退費嗎?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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