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是落幕了
對方撤告了
但是我真的很生氣
希望不要再出現受害者
即使沒犯錯
光是做筆錄.出庭就夠折磨人了
何況對方只是亂槍打鳥
在拍賣網站抓到人就告
對方還說不只告我
全台告了60多人
態度非常的令人生氣
有遇到類似情況的可以來信討論
※ 引述《ADLADL (辛苦的在新竹生活著)》之銘言:
: 今天家裡打了通電話
: 說我收到一封通知書
: 是台北保智大隊第一中隊通知的
: 說我在露天觸犯了商標法
: 原因是因為我跟PCHOME買了三大包海苔
: 然後分售兩包給其他人
: 用了小浣熊的商標
: 我是善良老百姓
: 我很害怕耶
: 請問各位前輩有同樣的經驗分享一下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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