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揪請自己申請Blog或論壇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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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借用一下


個人覺得為什麼不集中戰力??

比方說 同一個網站,一起加入,然後分區討論!!?

而每個地區都各自開版,不就等於資訊無法交流???

比方A地區有甚麼利基? 卻無法與B地區分享!

這樣感覺戰力都被分散掉了!

個人淺見!>"<


PS:下面文章有人申請痞客邦,看是不是要集中討論比較好^^

※ 引述《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之銘言:
: 目前還在招兵買馬階段,要揪人要找資源,在板上很正常,人多嘛
: 等到團員「匯出分攤之訴訟費」之後,會有更多需要聯絡的事項
: 此時請主揪在自己的blog or論壇聯絡,以免文章被淹沒而該看的團員沒看到
: 討論法律見解、通知出庭時間、法庭攻防記錄,一樣可以po在板上讓大家討論
: 據我所知,pixnet, roodo均有非會員私密留言的功能,團員可留資料不會外流
: 請各位主揪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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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有一搭沒一搭的MSN聊天嚕!!

http://kuso.cc/4cjY 點我開啟聊天視窗

我不會知道妳的MSN 妳也不會知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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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7-13
有一個理由是,必需過濾掉路人,畢竟有些東西不想讓別人看
Emma avatarEmma2009-07-15
我是建議集中討論啦! 當然贊成開版嚕!!^^
Jack avatarJack2009-07-19
開p2板!!!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7-23
bs2版也滿好開的 條件比較簡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