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600+1合約問題 - 消費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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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兩年前使用600+1的方案

此方案最大特點就是--網內簡訊費免費

在上個月

我收到帳單

(1/13-2/12)

發現簡訊費用高達1100元

打電話去客服詢問

台哥大客服則告知:您的合約到期了!

當下是一陣不敢相信

"連個合約到期通知都沒有嗎?"

客服:您這方案經過兩年就到期了 我們有發簡訊通知

但是我可以發誓

我是個簡訊高度使用者

不可能有lose的簡訊

真的就是沒有收到台哥大的合約到期通知

於是就將此情形告知客服

並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盧與吵

結果客服的答覆是:

目前可以給我抵繳4.5.6月各抵三百元

一共是九百元的通話費

想想還是很不甘心

為什麼你們的疏失要由消費者來承擔

感覺就是抱著要貪小便宜的心態來經營

結果與同事聊天中

意外發現也有人和我一樣的情形

只是他後來就與台哥大妥協了

(出問題那個月份的簡訊帳單五折結案)

目前本人還在極力爭取中

不知道各位還有沒有什麼好方法?


話說面對他們那些好聲好氣的回答

感覺就是一整個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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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06-03-18
他收你1100,還你900,看你滿不滿意囉,我是覺得還ok
注意契約是否到期,消費者也有部分責任,不能全丟給業者
Zora avatarZora2006-03-23
推樓上,自己在使用的東西事務還是自己多留意點吧
Ursula avatarUrsula2006-03-23
推一樓 我個人也覺得算可接受了 但你也有權要他還你1100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6-03-23
當初簽約有沒有簽名 友的話要解約也應該簽名吧 除非無條件終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6-03-27
一般都是兩年約滿,約滿時如事先無約定就不會通知你。
除非契約有說要告知消費者,否則業者不通知也還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