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回到高雄
殺去號稱最流血的大遠百(滿兩千送四百啊~~)
滿千送百規則還是跟往年一樣奇怪~!?
線上dm明明寫說:
兩百元券限單筆滿千元方可使用1張 僅限服飾可用
小姐卻說全館皆可 甚至回流到化妝品櫃位也接受.
另外一張兩百元則是11/07之後可用,同樣毫無限制.
(當時心中OS:遠百官方網站明明不是寫這樣勒~~限制好多嘛)
因為我的消費金額剛好差四千一些些
本想去它櫃買包60元的化妝棉(九折後還54勒~)湊
小姐又說:單日的單櫃單筆 才可換滿千送百!!??
(好比我買了A櫃3986好了,不能拿B櫃54元的,加總為4040元.)
一定要單筆單櫃的單張發票才可以?
真的有這種古怪規定嗎?
我後來乾脆使用老媽給的提貨單
以免為了湊禮券越花越多錢XD
不過這檔說法還是讓我覺得很怪異 來問問了解的版眾是否真有此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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