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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職
【便利商店名稱/廠商名稱】:全家
目前做全家做滿兩個月了,
想提離職的原因是有一份助教的工作,
老師私自聘約,契約兩人可以留存,
固定發薪,比目前工作少一千,
但是可以住校(包住)
而且是弄程式網管自己本身非常有興趣。
目前跟老闆提離職,
我願意給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老師要求十天,但是我可以A到一個月的時間讓他再等等)
可是老闆說至少做到過年後。
我知道帶新人不容易,
可是這份工作很難得。
一個月真的太少了嗎
QAQ
但是離職途中他表示要我再想想,他們如果貼單尋人不缺人來打工(不缺人但是為什麼不放我走QAQ)
工作期間他們除了不太符合勞基法(薪水)
但是人都很好…實在不想撕破臉
如果是各位會怎麼抉擇?
然後一個月真的給太少時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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