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tx1209:就算可以退~你不覺得你的行為很low 書看完還敢退 10/20 10:24
推 UNT:還好吧,在歐美的台灣留學生不是大都這樣幹的嗎? 10/20 10:31
→ lisa761025:書看一看還拿去退真的很OVER 10/20 10:32
→ l9820904:人家給你方便,大家都當隨便,不是說退貨規則是他們定的 10/20 10:38
→ l9820904:就一定要找漏洞鑽,假以時日,自己有開店的話就知道感想 10/20 10:39
→ clynong:書很重 你買的時候不知道嗎?? 10/20 11:14
→ CMJ0121:如果店家覺得這種行為很low 就應該自己在合約上備註 10/20 11:20
推 depravity:幹嘛備註把成本轉移走就好了 XD 10/20 11:48
→ netx1209:這是人格的問題了吧~如果人格只值一本書 那歡迎去退 10/20 12:11
雖然版主已經鎖文,不過我還是想談一下這件事情,如果被水桶,那我也認了!
對於美國人來說,即使一般書店,本來就都有訂立30天內可退書的規訂,
這明明是消費者的該有權益,何以消費者本身卻要來質疑這種規定?道理何在?
更不用說,一般書店裡(像b&n即是),都放置了大量的桌椅沙發,
一堆美國人整天沒事幹就坐在那看完整本書,如果如1209所言,
那這種坐在店裡只看書不花錢買書的人,豈不更low?
況且,退書這件事,對於美國人來說(再次強調這點),
這就跟退一般商品沒有兩樣的事。
就像我前篇文章所說的,一般不能退的商品,就是已開封後的音樂或是電影光碟。
不論在costco,或是一般的賣場,均是如此。
以我當時的情況來說,我在我老師家看到那本法式食譜,很心動,所以才跑去也買一本。
但拿回家後,想一想覺得實在太重,而且很大一本,實在是不好處理,
(如果你在美國買過食譜,就知道我的感受了)
所以過一陣子後,就帶回去退貨了。
如果你覺得食譜這種書籍,看完後就退掉是很low的一件事,
那我要告訴你,那食譜我在costco的時候,站在那邊不到半個小時我就把整本看完了,
請問這是不是更low呢?
這根本是low到極點了,因為回家後我還是一道法式料理都煮不出來。
我很想說,
全世界各地的消費文化都不一樣,請不要拿甲地的思維,直接套在乙地,
老實說,那種只看到自己的思維,才是真正的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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