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今天剛好路過站前三越 手上還有之前買五千送五百的禮券
想說來買支MAC的染眉膏剛剛好
染眉膏打完九折的價錢是495元
因為禮券不能找零 想說只有差5元也沒有想買MAC的其他東西
所以我也就直接把那張五百用掉
結果櫃姐跟我說:「這是禮券所以我們不開發票給你」
當時心裡覺得怪怪的 只是因為看櫃姐很忙想說 不要浪費人家作業績的時間
摸摸鼻子就走了
但是越想越怪 於是詢問櫃臺的小姐 答案竟然也一樣
櫃臺小姐:「因為當初買禮券的時候已經開過一次發票了啊,
再開一次給你不是很奇怪嗎?」
我 :「是喔,可是我只是覺得在你們這邊消費了沒有一張購物的證明也很奇怪,
而且我的禮券是無償取得的」
櫃臺小姐:『就跟你說同一筆消費不能開兩次發票啊?!哪裡奇怪?』
(小姐上火中,可能週年慶太忙了吧)
我 :『...........』
想請問各位版友,使用禮券真的不需要開發票嗎?
因為沒在百貨公司買東西沒拿到發票說....
發票應該可以算作購物的證明吧 只是單純想說日後需要退換貨
沒有發票不也是會產生爭議嗎~(究竟是在哪一間三越買的)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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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seen a summer day
that slowly opens like a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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