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PRADA/PRADA OUTLET(12/14回) - 品牌
By Lydia
at 2011-11-28T00:09
at 2011-11-28T00:09
Table of Contents
以EUR300以上代買為優先喔!
*代買物品:
GUCCI http://www.gucci.com/fr/index2.asp
PRADA http://www.prada.com/
BV http://world.bottegaveneta.com/default/shop-products
Hermes http://www.hermes.com/index_it.html
若需要其他品牌及OUTLET物品 再請回站內信討論
*購入來源:Outlet: PRADA OUTLET
米蘭各精品專賣店
*購入價格:依官網及義大利店面實際售價
*截止日期:12/1之前來信預定 12/2 晚上12點訂金匯款截止,或者收滿為止
*預計返國日期: 2011/12/14
*訂金:70%, 匯率(1:42,多退少補),故預付金額=官網價格*41*0.7
若有反悔或未付尾款之情事,訂金則不歸還
*代買費用:165歐元以上:退稅金額作為代買費
小於165歐元:代買費10%
*付款方式:
1.請先付70%為訂金
2.付款方式為信用卡,海外刷卡手續費1.5%由買家負擔2/3,我負擔1/3
3. 匯率以信用卡結帳當日為基準
4.訂金請務必於12/26晚上八點以前匯款,如未付款者一律取消訂單
5未買到者扣除跨行手續費之後全額退款
6.提供國泰世華、中國信託/帳號
7.訂金請務必於12/2下午五點以前匯款,如未付款者一律取消訂單
4. 尾款於面交時或運送前付清
*面交/運費:
1. 面交-台北(忠孝敦化/市政府 晚上六點半後,時間另約)
因避免困擾請互打手機確認,並且最好自己面交哦!
2.宅配的話運費由買家負擔,會用全家或是7-11的宅急便方式 (請在宅配前把全額付清)
*注意事項:
1. 代買保留收單與否權利 有無收單會回信 (收到訂金才算收單,未匯款訂金絕不代買)
2. 如對產地介意請三思,製造地請不要指定 (我會盡量注意的~~)
3. 請務必給予詳細的物品資訊,包括:型號、照片、尺寸、價格...等
如果因為買家給予的資訊錯誤而買錯商品,需由買家自行負責
4. 購買時可能會碰到與官網價格不符之情況,故請提供可接受之價格範圍
5. 如果有要特別注意事項或要求 請註明在備註欄裡面 事後才說恕無法配合
6. 確認代買後,買方因故取消代買則訂金一律不歸還
7. 購買證明若無法個別提供,將會提供影本。若有其他需求請於來信時提出
。大包因行李限制無法附紙盒,但會附防塵套,紙袋跟附購買證明影本,
錢包、皮夾等較小物品可帶回紙盒、紙袋。
8. 體積過大的外盒 可能無法帶回來, 可以接受再回信喔
防塵套 紙袋 如果有的話 一定會附上
外盒或紙袋等外包裝可能會有摺痕跟碰撞 再意的人請勿回單
9. 若託買者需要可開露天賣場提供下標。
10. 如果沒有找到貨沒有貨,則訂金全數歸還(扣跨行轉帳17元/ 中信 國泰世華不用扣)
11.Outlet 依現場商品為準,所以請提供照片,我到現場幫你找
請一定要給我預算上限,有編號最好。在米蘭時會盡量提供APP即時聯絡
*回覆代買資訊,請寄到"站內信"OR 站外信箱 blossom_chotmail.com ,並提供以下資訊
,以方便確認
來信請註明 "[義大利代買+PTT帳號]"
=======================================回單格式
=============================================
回覆代買資訊,請寄到"站內信"OR 站外信箱 blossom_chotmail.com ,並提供以下資
訊,以方便確認
來信請註明 "[義大利代買+PTT帳號]"
1.PTT帳號
2.真實姓名
3.聯絡電話/手機
4.Email
5.商品名稱(英文和義大利文/官網型號)
6.顏色/尺寸/大小(可大約)
7.價錢/數量/超過網站定價多少歐元仍要購買(以防萬一用 仍以買到價錢為主 有收據)
8.商品網址或圖片
9.候補顏色
10.總金額 =物品售價 ( 匯率1:42,多退少補)+2/3物品售價*手續費+(代買費 若
<165EURO)+(運費 若郵寄)
11.取貨方式
12.面交地點/郵寄地址
13.總金額是台幣多少(先以41.5計算,並詳列計算式)
14.訂金是台幣多少
15.是否同意以上條件
16.備註
--
*代買物品:
GUCCI http://www.gucci.com/fr/index2.asp
PRADA http://www.prada.com/
BV http://world.bottegaveneta.com/default/shop-products
Hermes http://www.hermes.com/index_it.html
若需要其他品牌及OUTLET物品 再請回站內信討論
*購入來源:Outlet: PRADA OUTLET
米蘭各精品專賣店
*購入價格:依官網及義大利店面實際售價
*截止日期:12/1之前來信預定 12/2 晚上12點訂金匯款截止,或者收滿為止
*預計返國日期: 2011/12/14
*訂金:70%, 匯率(1:42,多退少補),故預付金額=官網價格*41*0.7
若有反悔或未付尾款之情事,訂金則不歸還
*代買費用:165歐元以上:退稅金額作為代買費
小於165歐元:代買費10%
*付款方式:
1.請先付70%為訂金
2.付款方式為信用卡,海外刷卡手續費1.5%由買家負擔2/3,我負擔1/3
3. 匯率以信用卡結帳當日為基準
4.訂金請務必於12/26晚上八點以前匯款,如未付款者一律取消訂單
5未買到者扣除跨行手續費之後全額退款
6.提供國泰世華、中國信託/帳號
7.訂金請務必於12/2下午五點以前匯款,如未付款者一律取消訂單
4. 尾款於面交時或運送前付清
*面交/運費:
1. 面交-台北(忠孝敦化/市政府 晚上六點半後,時間另約)
因避免困擾請互打手機確認,並且最好自己面交哦!
2.宅配的話運費由買家負擔,會用全家或是7-11的宅急便方式 (請在宅配前把全額付清)
*注意事項:
1. 代買保留收單與否權利 有無收單會回信 (收到訂金才算收單,未匯款訂金絕不代買)
2. 如對產地介意請三思,製造地請不要指定 (我會盡量注意的~~)
3. 請務必給予詳細的物品資訊,包括:型號、照片、尺寸、價格...等
如果因為買家給予的資訊錯誤而買錯商品,需由買家自行負責
4. 購買時可能會碰到與官網價格不符之情況,故請提供可接受之價格範圍
5. 如果有要特別注意事項或要求 請註明在備註欄裡面 事後才說恕無法配合
6. 確認代買後,買方因故取消代買則訂金一律不歸還
7. 購買證明若無法個別提供,將會提供影本。若有其他需求請於來信時提出
。大包因行李限制無法附紙盒,但會附防塵套,紙袋跟附購買證明影本,
錢包、皮夾等較小物品可帶回紙盒、紙袋。
8. 體積過大的外盒 可能無法帶回來, 可以接受再回信喔
防塵套 紙袋 如果有的話 一定會附上
外盒或紙袋等外包裝可能會有摺痕跟碰撞 再意的人請勿回單
9. 若託買者需要可開露天賣場提供下標。
10. 如果沒有找到貨沒有貨,則訂金全數歸還(扣跨行轉帳17元/ 中信 國泰世華不用扣)
11.Outlet 依現場商品為準,所以請提供照片,我到現場幫你找
請一定要給我預算上限,有編號最好。在米蘭時會盡量提供APP即時聯絡
*回覆代買資訊,請寄到"站內信"OR 站外信箱 blossom_chotmail.com ,並提供以下資訊
,以方便確認
來信請註明 "[義大利代買+PTT帳號]"
=======================================回單格式
=============================================
回覆代買資訊,請寄到"站內信"OR 站外信箱 blossom_chotmail.com ,並提供以下資
訊,以方便確認
來信請註明 "[義大利代買+PTT帳號]"
1.PTT帳號
2.真實姓名
3.聯絡電話/手機
4.Email
5.商品名稱(英文和義大利文/官網型號)
6.顏色/尺寸/大小(可大約)
7.價錢/數量/超過網站定價多少歐元仍要購買(以防萬一用 仍以買到價錢為主 有收據)
8.商品網址或圖片
9.候補顏色
10.總金額 =物品售價 ( 匯率1:42,多退少補)+2/3物品售價*手續費+(代買費 若
<165EURO)+(運費 若郵寄)
11.取貨方式
12.面交地點/郵寄地址
13.總金額是台幣多少(先以41.5計算,並詳列計算式)
14.訂金是台幣多少
15.是否同意以上條件
16.備註
--
All Comments
By Heather
at 2011-12-02T14:52
at 2011-12-02T14:52
Related Posts
YSL CABAS CHYC
By Emily
at 2011-11-27T14:41
at 2011-11-27T14:41
到法國買婚戒~
By Emma
at 2011-11-27T14:08
at 2011-11-27T14:08
Yves Saint Laurent scarf
By Hedwig
at 2011-11-27T13:05
at 2011-11-27T13:05
Armani Exchange 滿$150 折$50
By Gilbert
at 2011-11-27T12:15
at 2011-11-27T12:15
Tory Burch網購滿額最高七折!
By Madame
at 2011-11-27T11:23
at 2011-11-27T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