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拍賣強迫購買之問題 - 退貨
By Mary
at 2008-01-21T23:51
at 2008-01-21T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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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發生的一個事件
由於整個過程比較冗長
如果有需要我再po上來
簡單的說明:
買家在我的賣場提出交換物品的要求
我選了一個差不多等值的商品(都是鞋子),說明互不貼
買家同意。
差別在於 我有說明我的商品為二手商品 買家的為全新品
買家只詢問外表狀況如何 穿過幾次(回答不到十次)之後同意交換
我收到鞋後,(由於我認定買賣已成立,於是我將鞋帶孔穿上的一個條碼小卡給拆除)
並套上在家中試穿,套了一些褲子搭配,並看了一下電視,大概一二個小時的時間
除條碼卡外球鞋內的小貼紙也稍有損傷,除此外球鞋與原寄來時狀態無異。
之後到寄回給買家都沒有再碰過。
買家收到我寄出的鞋後傳簡訊給我,說認為我描述不實,覺得商品新舊程度不符,
要求我退貨或倒貼八百元
問題1:
請問買家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其後我也不想引起糾紛,我也不覺得我有不實的行為,
但我也不想再做現金的支出,也想趕快解決,
於是我提出另一個方法,就是我將買家寄回來的鞋再寄還給他,
然後我向買家交換他賣場中的另一個鞋(比原本我們交換的鞋價值大概少了一千元)
這樣子希望能心平氣和儘快結束這些交易。
買家提出我再貼200元運費並先寄出的要求,
買家確定收到後即寄出那樣價值少一千元的商品,
我雖不甘但也同意。
隔天寄出鞋子
買家又以簡訊告知認為那雙鞋已成為我穿過的二手鞋,希望我匯款2500元給他
他再將我原本的鞋和那雙他認定我穿過的二手鞋寄回。
我回答我只有在家試套過,買家一直重申我試穿也不該將鞋碼卡及貼紙拆除
認為我在放馬後炮,不面對事實,(買家留下的意見)
希望我儘快匯款,否則將到我收件地址親自來找我,(買家的說法是為了一句正義)
所以我也很急,希望快找出方法解決。
問題二:
請問當第一次交換買賣雙方同意後,我收到鞋子是否有權利使用?
當買家反悔時,我寄回原物品,
它是否可以以自身認定我使用過那雙鞋而逼迫我強制購買?
如果上一句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還想請問如果商品本身和原先狀態無異,只是鞋碼和貼紙的問題,
他是否仍然有逼迫我強制購買的權利?
請給我一些意見!謝謝。
ps.現在我的鞋,及他認為我穿過的鞋使得變成二手鞋的鞋,還有後來我選擇的那雙
價格較低一千元的鞋 ,三雙都在它那邊,我並無意圖侵佔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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