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現頭篇提到新聞影片,才去GOOGLE了一下新聞影片。
認真來講,影片並非一刀未剪,不管是警方手上的,還是新聞撥出的,
都可能有剪接過。
媒體斷章取意不是第一次,為了配合自己想要撥報的內容,所以剪掉矛盾部份,
這還挺常見的。
這個板上,有不少人曾經於便利超商工作過,
再加上媒體過濾資訊後的報導,本就有暗指女客奧州來的意思,
難免會替男店員抱不平,為其感到委屈。
不過……總部的回應,認真來說,是還算OK的。(雖然不知道會實踐幾成)
「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表示,據了解是客人先動手,已交由警方處理,但無論
如何店員不該還手,可能溝通不良引發糾紛,將加強各門市教育訓練」
在這不要提公司利益,就直接從個人利害來講:
今天女客能拿驗傷單告店員,就是因為店員有還手,如果沒有還手,
拉扯時凹到手指什麼的……
某人和搶劫犯搶包包不小心害嫌犯手脫臼,嫌犯可以告某人傷害罪嗎?同理,
女客欲強行帶走店內財產,店員制止造成女客手指凹折……誰叫女客要搶劫?
合理範圍內,不可避免的衝突,真得沒在怕對方告上法院的,
可一旦有不必要的肢體或言語衝突,上法院就沒辦法完全站的住腳,
就如今天有人拿刀要捅你,你可以阻擋/搶刀,
但是不可以反將對方毆打一頓,甚至殺害。
在台灣,是不太支持個人正義的,
(據說在某些國家,正當防衛開槍射死對象是OK的?)
所以如果遇到這種客人,最好不要直接正面上,
打電話報警說有搶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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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 □ □ □ □ □ □□□ ■ ■ □□□ □□□ □
貓 □ □ □ □□□ □□□ □ □ ■■■ □ □ □ □□□
兒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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