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是大夜班吧,因為大夜班人力非常地難找
雖然便利商店都很多人投履歷,但是要找到適合的人真的非常的難
很多人做了1天就跑的也有,尤其現在便利商店包山包海甚至前些日子差點連保險都可以
買了,但是時薪還是一直維持最低時薪甚至中南部連109都不到!
所以今天你突然提離職,又是大夜班當然店長不可能會同意讓你想離職就離職
但是其實勞基法有規定,我記得三個月以內的工讀生不須提前告知,但是基於道德倫理通
常是很少PT會臨時說不幹就不幹
而你的情況是剛好卡於之前私自將店內報廢食品拿給朋友,這點剛好被店長拿過來做要脅
的要點,要是你投訴了總公司或是若薪水低於最低時薪等等報於勞工局,你可以順利離職
沒錯,但是店長一定不會善罷干休一定會上警察局的。
如果我是你,我會低聲下氣並且一直認錯之前將報廢品給朋友的事情,然後開出一個時間
告知離職,通常是二星期~一個月較多,但是大夜班人力難找,很多投大夜的都是抱持著
玩玩心態或是就像一般版友對大夜的刻板印象-和朋友做蹲在店門口抽菸或是櫃台旁聊天
等等那種。
並且在這時間內忍過去,畢竟好聚好散之後店長是不太可能會報警吧...
只希望之後工作若店長不準吃報廢或是不能將報廢給予外人等等規定就一定要遵守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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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和原PO連絡過,月薪16000月休8天然後其中4天上大夜
稍為算似乎平均時薪90不到...
要檢舉勞工局是OK
只是怕店長到時候去報警,這就算刑事方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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