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網購食品隔天被宅配通知多送一份 - 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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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件事情,剛剛看了一下,版友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剛好同事問了我這個問題,小妹有一點淺見想要表達

先下結論:如原po所述事實為真,在法律上,不管是刑、民事,原PO都站得住腳,

不須要多支付給店家任何一毛錢

一、刑事上:任何犯罪一定要在「行為時」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按照原PO所述,

母親主觀上只知道當天要簽收生鮮食品,但不知數量,顯然母親於簽收

時對於多的那一份,沒有任何的侵占等不法主觀犯意,主觀上就是簽收

女兒所購買的食物,所以簽收當下絕對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但簽收之後

呢?母親成為了多的那份生鮮食物的持有人,除非她後來明明知道該份

食物不是她女兒所購入的,易持有為所有,排除店家的所有權,這才會有

侵占的問題,但原po的母親始終都不知道有多一份的事情,所以母親當然

沒有刑事責任。原po呢?更不用說囉,因為簽收、分送的人並不是她。

二、民事上:媽媽多收的那份不用還給店家嗎?當然要啊,因為這是不當得利。

但依照民法第182 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

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或其後知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

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

害,並應賠償。

簡單說,依照原po的陳述,媽媽是善意的受領人,在食物尚未食用之前

應該要返還給店家,所以原po說要把剩下的食物返還給店家是應該的,

但如果已經分送給其他人的,所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了,就原po或其母

親而言,就沒有返還的責任或是應償還相當於食物的價額給店家。

如有不同法律意見,也歡迎大家指教討論

※ 引述《soomayday (茶)》之銘言:
: 不好意思,可以請教各位版大嗎…
: 我上星期網購了魚片與小籠包各一份回老家,
: 我本身不住老家,所以昨天到貨時由媽媽直接簽收,
: 媽媽先前只知我會訂購生鮮食品,不知數量,
: 今天,店家致電表示出錯貨,多出了同樣一份魚片與小籠包,要求返還多出的一份,
: 但媽媽說已經將大部分魚片分送親戚,所剩無幾,小籠包則還有一份,
: 結果店家要求我再上他們的網再訂購一次魚片並付費,但小籠包不會回收要送我,
: 但我很願意要返還剩下的魚片與包子啊!
: 要求我再訂購一次,這不表示要我自行吸收他們的配送失誤,
: 這樣合理嗎?
: 如果合理,那店家就無止盡的配送錯誤後,再強迫不知情簽收的笨蛋再付費一次就好??獲
: 利永遠是店家?
: 店家說如果我不處理這事,將會訴諸法律,
: 我很不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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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5-12-19
推理性分析,但我想問母親這角色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12-22
為什麼有權處分東西?不管是原本或寄錯
Yuri avatarYuri2015-12-23
代收的人能處分物品?那大樓管理員代收
Eden avatarEden2015-12-26
那如果這例子是東西少了,誰有權去追討
Kyle avatarKyle2015-12-29
我也有疑問 同樣的東西短時間寄來2次
Annie avatarAnnie2016-01-01
雖然原po是代訂 母親是代收 是否有
故意隱瞞行為 照理相同的東西收2次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1-02
母親應該會詢問女兒訂購狀況 假設啦
Annie avatarAnnie2016-01-06
嗯,這樣了解,謝謝解答
Adele avatarAdele2016-01-06
如果在箱內有放出貨明細單標明了只訂購
各一份,但實際上是來了各兩份,這樣原
PO媽媽還是沒有任何責任嗎?(純討論)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1-07
但媽媽是代收人,難道原原po沒有告知
Delia avatarDelia2016-01-10
代收人包裹內容,就完全沒責任嗎?
Isla avatarIsla2016-01-15
以後遇到這種狀況,大家學著點,一律
用代收人已分送他人這招來規避責任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1-17
我也覺得有爭議的部分,那以後多收到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1-21
東西,賣家打來詢問就說已經分送光了就
好,這樣就不用返還給賣家了?
Kelly avatarKelly2016-01-25
本來法律就不可能完美,但人要有正確
的觀念,有些事情雖然不犯法,但不代
表就能做
Iris avatarIris2016-01-27
因為東西送給別人 就沒有不當得利喔?
真是神奇
Emma avatarEmma2016-01-30
雖然久沒念民法 不知道原PO講得是不是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2-03
對的 但整串看下來 這篇看起來比較認真
在針對法律面做解釋 給推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2-06
知道東西是出錯貨之後,就變成非善意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2-10
了吧。雖然是事後才知道出錯,但還是
知道了,既然知道了,又不把東西返還
或是支付價金,就變非善意了。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2-13
而且"分送他人"這就是所受利益,利
益並未因為把東西送人就消失。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2-15
善不善意以簽收時為準吧
Cara avatarCara2016-02-19
善意與否的判斷是行為時,不是事後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2-23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2-24
所以 賣家遇到這種 要自認倒楣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2-28
返還不返還東西 看消費者@@
那只能說店家出貨自己得謹慎再謹慎了XD
Mason avatarMason2016-03-03
觀念正確給推,看到樓樓樓樓上說善意可以
溯及,笑了xD
Poppy avatarPoppy2016-03-04
原來ca是隔壁那篇的波文者,那不意外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3-12
我想請問那如果東西還在 賣家要來收
Carol avatarCarol2016-03-14
可是多的冰箱冰不下怎麼辦@ @a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3-18
這個情況下 買家有需要幫賣家妥善保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3-19
存嗎 像之前有多寄超多蛋糕的收件者
最後賣家好像是直接送給買家
Yedda avatarYedda2016-03-21
這種食物收回去 賣家還會再賣嗎
Hedy avatarHedy2016-03-21
推,專業理性才有說服力(筆記
Kyle avatarKyle2016-03-22
推 談法律的時候不要一直把道德放進來
說啦 XD
Edith avatarEdith2016-03-24
i大的例子應該用消保法第20條解釋?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3-25
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3-25
我有問題,那如果a不小心匯款錯給b
Freda avatarFreda2016-03-26
b以為自己帳戶有錢就把錢花光了,
事後a透過銀行追到b要b還錢
Enid avatarEnid2016-03-28
但b不願意還這樣是否有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3-31
錢是可以回復的 所以一定要回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4-05
感謝樓上補充~
Hazel avatarHazel2016-04-07
只要是善意受讓 利益已不存在就免返還呀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為什麼有些版友一直跳針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4-10
所以就算當下沒有貪小便宜的證據(明知
道有多但不講)也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嗎
?小女子不材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意思。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4-12
所以知道自己多拿了一份 沒有去跟鄰居
要回的義務嗎?只要鄰居還沒吃掉,是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4-15
不是一樣是可回復的?
Andy avatarAndy2016-04-16
謝謝a大 那想請問不負保管義務 可以
把他丟掉/送人嗎
Olive avatarOlive2016-04-16
還是只是可以不用冰 要保管到賣家來
收走
Zanna avatarZanna2016-04-19
回cp "明知道"就是惡意 不適用善意受讓的
法條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4-22
如果分送給鄰居 你要討回來 會有贈與條文
的適用 這是兩回事
John avatarJohn2016-04-27
鄰居願意還你最好 不願意還你也沒辦法要
求返還 因為物權已經轉移了 但是賣家要不
要追向鄰居求償/求償是否成功又是另一件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4-28
推 覺得大學根本應該來個大一必修法學
緒論
Mary avatarMary2016-04-29
請問告不成功但能求償嗎?
Linda avatarLinda2016-05-02
樓上 提告的目的不就是求償嗎
Linda avatarLinda2016-05-07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5-09
i大後續的問題要看20條的全文
http://i.imgur.com/SW8q0jM.jpg
Ina avatarIna2016-05-12
通知賣家取回期限→逾期等於放棄
不通知賣家但1個月內未取→視為放棄
Hedda avatarHedda2016-05-17
基本上賣家取回前東西應該是還要在(?)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5-19
如果理解有誤再麻煩其他人指正XDD
Jack avatarJack2016-05-21
推專業討論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5-21
推法律分析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5-25
推專業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5-25
我的意思是,若正在賣家角度講,是不是
遇到這種case就只能摸摸鼻子走。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5-28
沒有任何方式能求償嗎?
告不成功但要還錢的例子也有的
Jacky avatarJacky2016-05-31
一連串看完只覺法律,果然不是平民能玩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6-02
推~~~
Ida avatarIda2016-06-03
e大,這件事的緣由還是因為賣家出錯貨,
相比不知情的善意受讓人,賣家自己應該
承擔這部分的風險(無法取回全部送出去
的商品),所以法律會這樣分配,有錯誤
的話還請大家糾正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6-04
專業給推 受不了那堆奇怪的回推文
Dora avatarDora2016-06-07
法律真的無法保護+1
Agnes avatarAgnes2016-06-09
雖然我覺得這件事私底下很好解決,
也不想再看到這篇文洗版了OTZ但看
到了專業分析還是要推!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6-11
可是原po連去請鄰居歸還都沒有呢,才
Jack avatarJack2016-06-11
一天而已,會送東西關係應該不錯解釋
後通常都會願意還.......不過也不一定
呢,原po自己就是一個不鳥的好例子= =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6-13
理性文 推專業~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6-18
推§182 183 再複習了一次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6-22
專業給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6-27
同意
Joe avatarJoe2016-06-28
不要再扯去請鄰居歸還了好嗎 一碼歸一碼=
=
Mason avatarMason2016-07-01
反正既然法律管不到,這裡是ES版,那
我就回去原篇以個人觀感去噓文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7-04
還有,我開頭是c,怎麼變成"u"大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7-04
我支持這個論點
James avatarJames2016-07-06
推...我竟然看完了
Kelly avatarKelly2016-07-07
cute大 我法律系也很想噓原po,但有時候法
Olga avatarOlga2016-07-09
其實我是不懂賣家花運費收回不能再
賣的東西要做甚麼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7-10
就算一碼歸一碼,該做的還是要做啊。
Rae avatarRae2016-07-10
律就是價值選擇,如果在這次的事件中法律是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7-11
保護賣家的話,對買家也會有額外的損害,在
沒有辦法面面俱到的情況下,只能有所取捨
Lydia avatarLydia2016-07-15
謝謝a大超詳細解說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7-17
什麼都沒做就說若對方不願意還沒法要
那真的活該扯上官司
Isla avatarIsla2016-07-19
cch大講的是道德面 這篇討論法律就是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7-21
本以為原原po那篇是因為前面推文的風向帶
錯了,後面才跟進攻擊原原po,就連理性的
分析也被反駁,結果原來那種想法的人就是
Mary avatarMary2016-07-22
那麼多啊。
Mary avatarMary2016-07-27
食品就算收回去了還要賣人嗎?而且老實
說食品這種東西要知道何謂一份 兩分真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7-29
的得看賣家當時的包裝吧?又不是衣服或
物品這麼好區別,媽媽不知情我認為是人
之常情,推文有些人的推論淺意識裡已經
認為媽媽要貪小便宜的心態去推斷這件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7-31
沒人說媽媽貪小便宜,說的是原po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8-03
真把分出去的魚片收回來再退回賣家 不覺得
噁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8-06
不懂法律、但若此事為真、每人都推個代
理人接手、我不知情不就得了
Hedda avatarHedda2016-08-09
當然不是樓上講的這樣@@ 得舉證呀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8-10
賣家出錯貨有他應負的責任,法律因此這
Kumar avatarKumar2016-08-12
此訂定收受人在某些情形可免除返還義務
Steve avatarSteve2016-08-13
賣家要是沒出錯貨找代理人收也沒用
Delia avatarDelia2016-08-17
推法律是價值選擇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8-18
賣家出錯貨是原因不是?當然要負責
任阿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8-21
媽媽是代收 應該不適用善意第三人
Puput avatarPuput2016-08-22
再者也是有侵權行為之考量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8-22
推專業 原原po那篇後面感覺開始人云亦云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8-24
太好了 以後收到送錯的不用付錢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8-25
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有人想很偏 有機會的話記
得別付錢啊
Leila avatarLeila2016-08-27
有些人就傲慢地把自己的道德標準強加在他
人身上,即使不是惡意的,卻也被認為十惡
不赦。每個人的經歷、體驗都不同,所以想
法、標準也都會不同。如果只因不合意,就
對人窮追猛打地攻擊,除了激怒他人,這行
為沒有任何意義。
Megan avatarMegan2016-08-28
若買家追回能追的部分退回賣家 錢要怎算
私下和解?
不然反過來賣家出錯 以後都要買家買單??
Leila avatarLeila2016-09-02
這種狀況要再付一次貨款覺得不合理
Leila avatarLeila2016-09-03
但買家也應盡量追回送出的貨物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9-07
推理性專業 原文底下有些回的超酸溜溜.
.
Belly avatarBelly2016-09-09
我一直認為心裡想的是什麼,你所看到的
世界就會是什麼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9-11
為什麼還有人這麼偏激 覺得收到送錯不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9-12
用付錢...重點是媽媽是不是善意不知情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9-13
覺得這店家不太會做生意 這樣以後誰敢
Kelly avatarKelly2016-09-14
就算法律站得住腳 對原PO行為一樣不齒
James avatarJames2016-09-19
交代收貨者 不清不楚接收又分送一堆
買來是自己要吃 還是看到比預期多才分送XD
Ina avatarIna2016-09-21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吃完抹抹嘴裝沒事
Steve avatarSteve2016-09-24
我沒有看到比預期多這句耶...請問是哪
裡寫的? 媽媽代收搞不清楚量是多少聽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9-26
起來很合理阿? 他有付錢怎麼會是白吃
Sandy avatarSandy2016-09-27
如果以這種邏輯的話 以後店家都多出一
份之後再讓消費者付錢就好?
Olive avatarOlive2016-09-30
強迫中獎?
Enid avatarEnid2016-10-01
以後網購東西是不是都要檢查再三萬一
Hedy avatarHedy2016-10-04
不小心有多了還要趕快通知省得被告 有
沒有這麼辛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0-06
賣家多出一份必須再多負擔收回的運費
不是每個買家都像原原PO會用掉
Dinah avatarDinah2016-10-08
謝謝這篇原po的解答 也就是責任變到鄰
居身上了。雖然我覺得多付50元理所當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0-11
然,但這個故事應該改成太太把雞塊送
給坐在隔壁的朋友,先生則不去要回也
Mia avatarMia2016-10-13
不肯付錢。這種行為我實在不覺得先生
不懷惡意。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0-15
全天下的人都是壞人
Jack avatarJack2016-10-16
把雞塊送出去跟老婆自己吃掉有什麼差別 而
且把送出去的「食物」要回來 這真得符合您
的生活常理嗎?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0-18
一堆人套最惡的狀況去指責原事主
Yedda avatarYedda2016-10-22
X但原事主跟代收收人目前看起來非惡意
一直酸一直噓,這也滿強的
Kama avatarKama2016-10-24
這篇某人的一段推文跟事主的質疑邏輯相
Rae avatarRae2016-10-26
似 可是某人還敢罵事主,這才好笑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0-30
已經是為了反而反了啊 還得嘗試把魚片要回
來才叫非惡意勒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1-01
原po那篇文章下面的回覆看了才發現道德
魔人還真多!好可怕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06
原來台灣法盲這麼多,法學緒論不是大
一通識課嗎?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1-09
一樣不齒呀XD
Erin avatarErin2016-11-12
商家願意退貨 可是商品已經被買家吃掉了
買家完善運用該商品 當下完全沒有感覺多餘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1-12
自己都分送開心惹 吞下很難嗎
又不是收到商品 疑?超乎需求很麻煩
Kelly avatarKelly2016-11-17
嘴巴說不要 身體到是挺誠實的 (大口吃 抹)
Leila avatarLeila2016-11-17
多送當然好(呵呵) 扯到多付一筆當然嫌多惹
Dora avatarDora2016-11-19
法盲不可怕,畢竟大部分人都沒學過
Ivy avatarIvy2016-11-23
是邏輯有問題講這麼多還搞不清問題所在
Adele avatarAdele2016-11-27
繼續用自以爲是的正義、道德咄咄逼人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2-01
F大當然可以不齒,每個人的感受都不同
,但在法律上賣家站不住腳,賣家可以
說你不還我我會很生氣很難過很不齒你
,但是他說我會告你,那就是賣家要檢
討自己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02
這才可怕 希望邏輯不清又有正義感的人
這輩子至少要碰到一次這種事情
Jacky avatarJacky2016-12-05
就有人預設當事人知情裝傻啊 問題再怎麼清
晰也沒用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07
講法律是一回事 我只知道買家母親收貨心態
運用得所剩無幾呢!!
Necoo avatarNecoo2016-12-08
又不是造成負荷困難 買家理直氣壯得咧
Tracy avatarTracy2016-12-13
不管怎樣 法律是站在我這邊 我氣焰很大呢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15
是喔 這麼確定你快去幫商家舉證啦
法律也沒全站在事主那邊啊
Emma avatarEmma2016-12-17
原文 所剩無幾 有眼睛都看得到 不解釋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2-19
商家或你可以舉證他們母女惡意收受隱瞞
法律就站你們這邊了 懂?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2-19
根本不想討論法律 我只想知道吃得開心嗎XD
所剩無幾 一定很好吃 我也買來分送
Gary avatarGary2016-12-20
法律上站不住腳還一直惡意推測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2-21
有眼睛的都知道誰在亂講亂掰 不解釋
Necoo avatarNecoo2016-12-23
不想討論法律來這篇幹嘛XDDDD 笑了
Leila avatarLeila2016-12-27
情理法 不解釋
哪天收貨太多 造成困擾 我再來鞠躬盡瘁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30
收得這麼開心 我可拍不下去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1-03
究竟,這是對牛彈琴呢?還是訟棍在反串?
又或者是天意作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03
看不出哪裡不合情了? 倒是看到強迫購
Sarah avatarSarah2017-01-06
如果是情理法 就更該理解原po啊 他是不知
情非惡意受理東西的唉XDDD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1-09
原原po是多收到1份 不是多收到10份 食
物這種東西一份兩份哪有這麼清楚 又不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1-10
是衣服一件兩件比較難弄錯
Olga avatarOlga2017-01-13
管他是1個還是100包 他預設會送人 就是太多
該察覺不對勁啦
Annie avatarAnnie2017-01-18
他如果收到10箱還到處分送 那再來檢討
Leila avatarLeila2017-01-19
回頭看她文章沒說預設要送人阿? 而且
"太多"怎麼定義? 我家一個人魚片10片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1-21
太多?20片太多?30片太多?媽媽覺得我今
Zanna avatarZanna2017-01-25
天不想吃那麼多我留5片好了 所以女兒
買了20片好多?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1-26
我不是指原原po 是某推文一直跳針媽媽送人
表示多收很爽
Tom avatarTom2017-01-28
推 也認為大學應列個基礎法學當入門必修,這系
列的有一些推文真的很不可思議..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1-30
另外想請問一下 若是買飾品/衣服
賣家有時候會多送些髮圈那種
Sandy avatarSandy2017-02-03
是不是都應該再詢問賣家是不是贈品
如果直接丟掉 賣家可以要求我付錢嗎
John avatarJohn2017-02-07
雖然情況不太相同 但我覺得這個
我可能會疏忽掉 是不是應該小心確認
Iris avatarIris2017-02-07
買東西變成處處要小心,壓力未免也太大
了,似乎有點本末倒置,唉~
Adele avatarAdele2017-02-12
推這篇 不懂某些人在偏激什麼 是賣家錯在
先欸
Rae avatarRae2017-02-12
台灣人永遠都是檢討消費者先囉~賣家自
己出錯後來說多的小籠包不收錢似乎是一
種恩惠,「人家多給你你還不謝恩,還要
跟人家爭魚片」,但殊不知整件事都是由
賣家而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2-16
推理性分析…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2-17
每次聽到「情理法」就想笑,因為只有法
盲會主張,很期待這種人上法院對法官講「
情理法」看看,一定很有趣xDDDD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2-21
推理性分析,某F應該就是典型的法盲吧
還沒有想要討論法律勒 那近來這篇幹嘛無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2-21
言 越看越生氣 以後賣家發現訂購人跟收貨
Dora avatarDora2017-02-26
人不一樣時就故意出錯 然後硬要收錢 反正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3-02
F大都挺店家嘛!店家好棒棒
Freda avatarFreda2017-03-03
而且看到情理法...白話翻譯就是看在情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3-06
上對我網開一面吧 聽了真的很想吐
Kama avatarKama2017-03-08
在法院上鬧鬧鬧哭哭哭的人最會講這句話了
Mason avatarMason2017-03-13
某推文這麼想知道魚好不好吃不會也去買一份
喔,然後祈禱賣家不要又出錯多送一份困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