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補辦驗關(煩請幫忙) - 海外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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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各位近來觀看小弟的問題,

目前小弟有個國際快捷收到補辦驗關,

背面打勾的部分圈起來"提供原出口文件"

但是我這邊沒有出口文件相關資料,也無法要到,

僅有"對方開出來的交易憑證"(以公司名義)

請問原出口文件一定要提供嗎?



因為我是把吉他送到國外維修,維修費100USD

(原本這把吉他在台灣,然後拿去國外修再運回來)

回來的時候是報值1000美金(吉他價值),

目前打稅額是45XX元,

因為有打去海關詢問,負責的人員沒上班,

另一位要我存局後領然後等負責人員上班時補辦驗關...

若是僅提供維修費用交易憑證,海關是否受理?

若無法調低關稅,是否可以直接付掉原本的關稅領取?

還是一定要原出口文件?

還煩各位解答,今天早上就要去海關了...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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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1-01-22
不是在國外購買寄回的吉他,指是拿去國外修再運回來
應該不是以吉他價值去課稅吧, 因為不是全新購入品
Kama avatarKama2011-01-23
拿維修費用的收據, 還有吉他先前的購買證據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1-27
吉他之前怎麼運出國的證明也可以出示, 應該就ok吧
Jake avatarJake2011-01-29
自己送修了怎麼會沒特別交代要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