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業配文 - 台灣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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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RAFFL (86魔人)》之銘言:
: 我要檢舉的是樓上文章代碼#1GO7VO3Z
: 由hobandnob發表關於網路監看攝影機的文章,
: 該篇文章很明顯合乎置底廣告文的刪文規定,

> 以下是板主「確定」會主動刪除的文章:

> *現貨販售文(請至forsale板)
> *有「誇大不實、過於吹捧」傾向的心得文

該商品為臺灣品牌、臺灣製造(第五張照片),
也未達「誇大不實、過於吹捧」的程度。

: 但在該篇文章PO出後板主並未處理.

我在她貼出的當天就看了,除了作者以 "Bunny" 自稱讓我感冒外,
我並不認為該篇已達刪文的標準。
當然這篇是有那麼一點味道,
但比起我刪過的那些純廣告的文章,老實說,這篇有誠意多了。

: 檢舉信應該是要私下寄給板主的,
: 公開PO文的原因在於,
: 該篇文章PO出後板主是有上站紀錄的,
: 但板主卻未對該文做任何處置,

29、30 日之前已於前段交代過;
至於 29、30 兩天,中秋假期回家了,謝謝。
今天稍早前上站只是簡短停留收信、查資料,
通常晚上時間較不瑣碎,才是處理板務的時間。

: 且在9/26也就是三天前,
: 有板友說該文完全是廣告文後,
: 我也在該文的推文中也有指出板主有上站卻未處理,

該篇的推文都是我看過該文後翌日開始才陸續推的,我會回去看的機會是一半一半
(除非推文數暴增或是被噓到出現 X,這種我幾乎都會回去看)。

: 對此板主無任何反應,
: 正常的板主如果被質疑了應該都會出聲的吧......
: 所以:
: 1.板主是有上站但未看板嗎?
: 2.如果板主有看板,是什麼原因該篇文章可避開刪文規範?
: 3.承2,這樣的話是否應修改置底文對廣告文、業配文的刪文規範?
1. 2. 已於上面述及。
至於第 3. 點,基本上只要不是太過火,我不會拿著放大鏡檢視,
迄今板上的風氣應該還算維持得不錯。

如果板友覺得現行規範太寬鬆,請提出;
或是有確切證據能證明該篇屬拿錢辦事的「業配文」,請檢附證據,我會處理。

謝謝大家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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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2-10-06
Freda avatarFreda2012-10-10
該部落格網只有寫是"廠商邀稿文",並非單純的心得,個人認為
Sarah avatarSarah2012-10-14
還是回文好了
Lily avatarLily2012-10-15
雖然這是台灣廠牌,但產品值不值得推廣,不是靠這種試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