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使用商品抵用券去超商買東西
因為有些東西有打折,校內超商又打折
所以我大概拿的商品金額(180元)大於(150元)抵用券30元
我想打折後應該差不多十元以內
之前在別的地方如果扣錢扣到變負的
店員會叫我再拿一項商品
但是我連續兩次在校內超商買東西
兩次不同店員都直接按結帳
第一次明細表出來是-91元(我計算錯誤)
我問店員他沒辦法改,就直接給我91元現金
第二次-16元
店員說沒辦法改,後面又有人在排隊
我只好說:好吧
其實心裡有點不開心啦
店員主動告知我買不夠是義務嗎?
還是我要自己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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