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承電腦 - 退費
By Margaret
at 2010-03-17T13:12
at 2010-03-17T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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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在板上看到很多學承電腦的案例,也恨自己沒有早點認識這個版,
現在自己也有相同退費問題,情況是這樣的:(真的很長,煩請各位協助)
我96年8月在台南報名學承電腦終身學習課程(這時還在就學中),
期間去上了課保證不超過10堂,後因畢業報告加上畢業後找工作等情事(個人因素),
所以荒廢將近兩年沒去上課,課程總費用為79200元,也繳了照片還說有贈品(也沒領),
但因當時是學生,故承辦老師幫我分成兩間銀行貸款,
其中一個是6萬分24期(這我已繳完),當時另一間貸款遲遲無法通過,
有提到我個人因素無法去上課,當然我也關心我自己的課程,
在96年報名後某天(真的忘記哪天)有打電話到台南學承,並通知有改手機電話,
詢問學生証及貸款問題,當時櫃檯接的人也有留下我的名字跟聯絡電話,
說會請該承辦老師回我電話,但我一直都沒有接到電話,
後來我在96年12月收到第一封課表的mail,我又以mail直接回覆該承辦老師,
告知我有去電,且再次附上我更改後的手機號碼,再次請她回電,
也沒有接到電話,就無下文,此時我的學生証、贈品、教材都沒有領取!(一直至今),
在98年中因工作穩定了所以主動撥電話給台南學承,
回電的陳老師告知當時承辦老師已離職,我也詳細告訴她我的情況,
陳老師說會再寄一份貸款申請書,並請我再mail照片,
我也告訴她我當時就有給照片了,她說她那邊沒有資料,會再幫我重用,
那我也就再寄了一次,只是後來想想,決定要退費,所以沒有寄另一個貸款申請書回去,
就mail連絡陳老師,她回信叫我留下聯絡電話及大名,會請相關人員回電,
就一直沒有下文,隔了約兩個星期,我又自己打電話去台南學承,
後來有一位曹老師回我電話,對話如下:
曹:tacky73727,妳想退費喔,那我先告知妳權益喔,依據台南市政府補習班條例
上課10堂內可退一半,超過10堂不能退。
我:這個我有先上網查過了,我保證我上可沒有超過10堂。
曹:可是我在電腦記錄裡看到,,妳在鳳山、台南、逢甲、台北都有上過課耶,有超過
10堂耶。
我:小姐,妳有沒有看錯資料呢?
曹:沒有阿,妳的身份證不是T...嘛?我用妳的身份證查的啊。
我:(此時我火大了,因為她一開始講話方式就讓我很不舒服,又捏造)
小姐,妳們電話有錄音嘛?
曹:有啊,我們電話都有錄音。
我:好,我記得妳們要進去教室上課要簽到,我保證我除了在台南上過幾堂課之外,
其他地方我沒上過,更何況我沒有領到學生証,要怎麼在其他地方上課?
曹:那我們可以去調當初的檔案,不過可能需要兩個星期。
我:很好,妳就去調,我倒要看看是誰簽名的,而且妳不是說電腦有紀錄,
難道你們電腦紀錄都會造假,都不能信就對了。
曹:tacky73727,我們會去調,如果你堅持只有在台南上過課,那我們就調你在台南上課
的紀錄,如果沒有超過10堂,就可退一半費用。
我:那你剛剛說我在那些地方上課的事呢?(真的很不爽,明明就捏造),我在台南讀書,
之後回屏東,我現在在台北工作沒錯,但我絕對沒有在台南以外的地方上課,
因為我沒有學生証。而且從我報名到現在,都是我主動聯絡你們,我絕得服務不好,
所以我想退費。
曹:那沒關係,如果你堅持只有在台南上課,我們就以台南紀錄為準。但妳要給我時間,
我再回妳電話,通知你來看紀錄,妳對我生氣也沒用啊,我也想要幫妳解決啊,
但我也是人,也有休息時間嘛,所以通知妳之後妳要來之前要先通知我們,
我才可以在補習班等你。
後續我如何回答就不再多說,就讓她去查,重點是以上對話真的讓我很生氣,
她講話真的很酸,又捏造,我也知道先大聲就輸了,但就是忍不住,
結果過了兩個星期,又沒電話,我又再打電話過去,
曹老師回電就說了,我查過妳的上課紀錄,沒超過10堂,所以可以退一半3萬,
我就跟她說我想一下再回她電話,她就說我也可以找人轉讓,
我心想,我才不想再毒害下一個人,我還是說我再考慮,
後來我打給曹老師,告知我覺得學承沒有盡到通知學生領取學生証、教材、贈品的義務,
尤其我費用都繳超過一半了,我覺得只有退一半不合理,但我上過課的我願意付,
曹老師說會請當時承辦老師回我電話,承辦老師回我電話口氣也很不客氣,
說:我都有mail課表給妳,也有mail通知妳領學生証,我這邊有紀錄,可以mial給妳看。
我自己回去查了一下,我課表是斷斷續續收到的,從報名到現在不超過10封,
裡面沒有通知我領學生証的,這我也不想計較,yahoo會漏信也不是一兩天,
我就直接跟承辦老師說,那你離職沒有人員交接嘛?
為何我聯絡學成他們說沒有我的學生証呢?
我又再寄了一次照片。她們說要幫我重辦。
那我的另外一個貸款呢?
承辦老師說:因為妳後來都沒有來,所以我幫妳停掉,沒有送。
後面也不再贅述,我就說我重點是我現在要退費,她就說會再請曹老師跟我聯絡,
結果到今天也沒有聯絡!我又打過去,說曹老師今天休假,會再請她跟我聯絡。
我看到版上很多人建議先寄存證信函,先線上申訴,
但我希望了解退費多一點的勝算,剛剛先打了1950,
結果1950回覆如下:
補習班為營利機構,依教育局規定立案開班授課,也依照法條規定收費,並非像學校,
所以不能要求補習班向學校一樣主動監督學生上課情況、領取物品情況,
而我因為個人因素沒有去上課,是我自己先放棄自身權益,依他個人對法條了解之淺見,
我的退費應該就是依照規定的3萬,若我堅持自己是對的,就線上申訴,
請消保官幫我跟業者這邊開協調會。若協調不成就上法院,最少5萬起跳。
請問各位大大,1950這樣的回覆是真的嘛?
這表示我就該這樣妥協收下3萬嗎?
我個人認為,就因為補習班是營利機構,所以更應該重視消費者權益不是嘛?
更何況我已盡到我消費者之義務,通知資料更改、主動連絡、準時繳費...
難道消費者就沒有個人因素、忙的權利?
況且通知領取學生証、教材等等,這不是基本應該要做到的嘛?
更何況我不是沒有主動連絡,一直以來都是我主動連絡,
他們現在就主張她們有Mail通知,但我真的沒收到,
難道她們沒有我的聯絡電話?(我改電話有通知)
另外,我當時另外一個貸款沒過,承辦老師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便擅自停辦,
也沒通知我,若日後我真的領取學生証上課,難道不會影響我的上課權益?
只有在98年約8月,有一個男生自稱是學成電腦人員來電,
簡單問說我好像很少去上課,我又再重述一次我的情況,
他說他會查詢後回我,也是不了了之!!
也是我後來主動聯絡至今,我今天又撥電話給曹老師,
想先看她如何回覆,若他堅持,我是不是就該線上申訴開協調會了呢?
還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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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nevieve
at 2010-03-21T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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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10-03-25T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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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8T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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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3-29T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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