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承退費+解約問題 - 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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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有人回我 不過我的情形是 已逾當期1/3課程才申請退費 
按短期補理管理規則是不退費的 
這中間的爭議在於 何謂”當期”






※ 引述《relativism (奈米跳跳蛋)》之銘言:
: 個人在去年7月9日簽了約拿了收據一共79980分24期
: 已經繳5期了 但因為他們師資太誇張的爛不想上了
: 經查閱契約書和貨款申請書
: 比較有問題的點如下
: 1.所謂學生上課實際期間未達1/3退已繳費用之半數
:  單子上寫7/11日開課  全期96小時4個月 我只上了26小時 
: 之後的課沒有再去登記也沒再去上 這樣有算1/3以內嗎
: 這種字義解釋上的問題消保法11條第2項不是規定從消費者有利之解釋嗎?
: 有關補習班是否退我已繳的5個月的錢的一半還是小問題
: 2.所謂帳戶管理費是如何計算呢? 我還必須付給銀行一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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