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自己一個敗家的理由 - 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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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喜歡上一個LV的長夾,很想買

但自己已經有兩個皮夾了,一個是DKNY,朋友送,用了3-4年現在約6-7成新
一個是LV 十字紋的 自己買的,用了兩年,約8成新

最近又看到一個長夾好喜歡,很想買但遲遲下不了手,因為這兩個皮夾都未損壞
但又很想買

要用什麼理由說服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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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11-08-26
領年終的時候?慰勞自己一年的辛苦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8-31
真的很好看而且真的好用,而且偶而可以替換使用
Necoo avatarNecoo2011-09-02
問自己是需要還是想要..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9-02
想自己沒買會不會一直想著它..如果會就買
Ida avatarIda2011-09-07
是我會賣舊換新
Jacky avatarJacky2011-09-09
把舊皮夾丟掉或送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9-11
如果手上的都是短夾 就不用理由 買就是了!
Freda avatarFreda2011-09-15
失戀阿~永遠都是個用來買東西的理由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9-16
生日 年終 犒賞自己 東西剛好要換..其實不需要理由XD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9-20
活在當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09-22
"對自己好一點" 應該是最好的理由吧!
Lucy avatarLucy2011-09-26
老娘有錢...
Susan avatarSusan2011-09-30
喜歡就買吧,又不是很常買,不要後悔就好
Hedwig avatarHedwig2011-10-04
因為你想要 這就是理由
Cara avatarCara2011-10-06
感謝各位的建議,我敗下去了,前兩個皮夾皆是短夾沒錯
Puput avatarPuput2011-10-09
送給我爸用。
Hedy avatarHedy2011-10-12
別擔心 我名牌錢包就有好幾個了 BV LV GUCCI好幾個= =
Poppy avatarPoppy2011-10-17
我自己是把原本的給妹妹 自己再入手新的 哈XD
Rae avatarRae2011-10-19
促進 經濟發展!!!!
Ula avatarUla2011-10-23
買的牌子吧。lv已經像制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