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名稱:好市多
問題描述:
各位好,昨天收到了好市多的續約通知,我看續約契約後面有一條寫到
續約到期日後兩個月內續約者,合約起始日以原續約到期日起算
續約到期日後兩個月後續約者,合約起始日以續約之日起算
按這條規定,我的合約到期日是07.31
如果在09.30日前續約,合約起始日是08.01,合約到期日是105.07.31
但如果是10.01才續約,合約起始日則是10.01,合約到期日是105.10.31
想請問
1.是不是在續約到期日後兩個月內(9/30前)續約的,會員資格或紀錄會有什麼隱形影響
嗎?
2.因為通常續約認知都是續約日為合約起始日,所以覺得這個規定(兩個月內續約以原續
約到期日起算)有點出乎意料,這樣的規定好市多是有什麼用意嗎?
以上,感謝各位回應
-------
感謝各位回應
其實我只是很好奇
1.續約制度為什麼要用的這麼複雜啦( ̄▽ ̄)
2.擔心說兩個月後續約的,會被系統/公司認定不是續約而是新申辦會員
因為之前聽說過會員只能辦3次,超過就終身不給辦(用來處理要求退卡費的會員),這
是我所謂的隱形紀錄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