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文該不該禁? - 大賣場
By Hedy
at 2011-02-10T23:47
at 2011-02-10T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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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的功能不是維持正義 /正確價值;而是維持秩序、制度或程序,這就是法治。
最大的主因就在於每個人眼中的價值觀不是一樣的,所以才需要立法、需要規則~
正如有些人認為強姦犯殺光才是對的,有些人卻不認為,爭執在這些點上不會有共識
板主職責有兩階段,1.立法與2.依法行政:
1.立法階段,我們得找出一體適用的方法來管理,維持多數者認同的風氣/秩序
當有爭議時,投票可以讓多數人來決定方向,少數人很抱歉只得接受,或者離開...
2.在立法後,我們只能遵守制度、依法行政,規定怎麼寫就怎麼做
任何版規的限制,其實都是一種權利的剝奪,例如禁止政治文就剝奪了你提政治的權利,
反之談政治者,也同樣侵害了不想看到政治文者權利,事情很多是互相一體兩面的,
所以盡可能列出所有政策的優缺點,最好的可能及最差的情況都設想到,
讓多數人來選擇想要的秩序。
關於管制噓文,大家有諸多想法,因此決定開始政策提案,透過投票來決定版規方向~
投票方式,首先盡可能列出所有的可行政策,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
例如10種選擇,那就每人都有10張票,如果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都接受就全投~
這樣能避免「賽局理論」的情況出現,也不會「棄保效應」或者「票數過於分散」,
選出來的選項就是最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也將成為以後的版規。
所有政策提案都是大家皆可參與的,權限無法發文者也可來信由我代發~
若有人覺得對哪個政策方案,有更好說明、更清楚的講解,都能直接repost文提案,
提供你的見解,替你支持的政策方向爭取支持,吸引選民的認同,政策辯論都沒問題;
也能批評你反對方案的缺點,可能有哪些漏洞,產生怎樣的負面影響~
當然,提供全新的政策方案也ok,無論何者,只要實務上可行都會編入置底。
(請對事不對人,當爭執重複、淪為迴圈時,板主會警告請雙方停火一陣子)
在思考選擇政策時,其實關鍵就在優缺點之間的抉擇,
你想避免現行制度的某缺點,那該改用什麼制度可以消除這個缺點?
但若改了那個制度可能產生了其他缺點是否能接受呢?該怎麼「權衡利害」是思考方向
請大家踴躍提出意見,讓選民能有更全面的思考方向,選出最能讓大家接受的規定
============以下是政策格式============
格式是:標題=類型及簡易說明
衡量標準=判斷是否違規的方式(通常主觀成份越高越容易爭議)
說明=解釋推薦或反推這個政策原因(較主觀)
優點/缺點=這個政策對看板及使用者的好處、壞處(較客觀)
你們repost文可以不必管格式,盡量講出你的想法即可,我會排版後納入格式,
如果我會錯意,也可以來信告知讓我改正,沒意外的話進行三天,視情況延長時間~
============以下是政策方案============
一、維持現行制度:讓被噓的人知道被噓理由,才能理解/反駁/說明/辯解/反省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能收斂到常理可推論出「被噓的理由」(模糊地帶須主觀判斷)
要攻擊文章/PO文的人好歹說個大概的理由,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你為什麼要砍他,
噓他態度不好、排版太爛、標點不清楚、錯字太多、暱稱太西斯...都可以,
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原因,不要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優點:a.使噓文明確一些、有效防止濫用噓文(濫=過度,不是差勁的意思)
b.避免無意義的霸凌、情緒性的隨意攻擊,讓看板風氣不會太血腥
缺點:a.不能隨心所欲愛噓就噓、發洩不滿,還要稍微思考一下講噓的原因
b.由於標準鬆,板主主觀判斷成份較大、容易有爭議難以服眾,例#1DIyZtxJ
c.某種程度上,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二、現行制度再加強:噓人要有完整的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要具體說出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是客觀)
不能只大概講原因,而必須要說明清楚,例如嫌錯字太多就要講錯字在哪裡、
嫌排版爛就說哪裡應該怎麼排版、不認同觀點就點出不認同的地方...之類。
這樣被噓的人才可以完整看懂為什麼會被噓,每個噓都是有表達內容而不模糊。
範例可參考CodeJob板,嚴刑峻法把大家訓練得噓人都要很明確~
優點:a.跟現在規定比,噓文一定明確,可以完全避免濫用噓文,維持板風和諧
b.跟現在規定比,由於只能講清楚,板主主觀判斷成份小、比較沒爭議
c.跟"關閉噓"比,至少不會完全剝奪噓的權利,只要理由完整就還是可以噓人
缺點:a.要噓人必須很謹慎小心,講完整理由,而不可以隨便噓
b.某種程度上,嚴重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三、折衷開放濫噓一次:開放一次噓不管制,第二次噓要有完整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第1噓不限,第2噓字面上要具體告知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客觀)
就是折衷的平衡方案,讓大家有一次噓可以不經思考亂噓,想噓第二次才開始管制
優點:a.在避免少數人重複濫噓的前提下,每個人都還有亂噓一次的機會
b.避免手滑按到2沒發現,又忘了箭頭補原因而不小心被水桶
c.雖然不能防止濫噓,但是至少可以防止少數人連續一直濫噓
缺點:a.等於沒有防止濫噓,只能防止連續的濫噓
b.剝奪了想連續濫噓的權利,只能濫噓1次不夠表達負面情緒
四、限制噓文不得相似:只管制洗噓文
1.同篇文章同個人,重複或相似的噓文最多2行;不同篇總和最多5行(幾乎算客觀)
也就是阻止特定類型的濫噓,預防少數報仇行為,像是挑有仇id特地大量噓同樣內容
優點:a.避免大量灌重複噓文
b.只要不重複或相似內容,想噓就噓
缺點:a.只要不同的噓,就等於不受限制,不能防止濫噓
b.剝奪想一直連續噓,把別人灌到XX的人權利
五、組合上述兩者:有理由噓限2次、沒理由噓限1次、禁止相似噓同篇2次、不同篇5次
也就是三、四兩者相加
優點:三+四
缺點:三+四
六、不管制噓文,噓到X1以上鎖文並公告禁止再回,違者懲處
1.基本上不管,公告後一律懲處(完全可客觀判定)
也就是單純避免事態擴大,其實等同沒有禁止
優點:a.避免補刀,事情再糟糕仍有底線
b.只要在板主公告之前,可以想噓就噓,有仇也能用噓害他被鎖
缺點:a.等同沒有禁止,不能防止濫噓
b.被人看不爽,他可以一個人亂噓讓你被鎖
七、等你來提出新的政策方案!
A、不管制噓文:完全不做任何管制
1.不管制不必判定
愛怎麼噓就怎麼噓,不需要理由,沒有任何的限制,敢發文就要有膽承擔批評。
即使看人不爽也能一個人連續噓他到XX,就算精華好文也能照噓,這才是言論自由。
認同的就推,不認同的就噓,這個功能是ptt賦予所有使用者的功能,不該被限制。
優點:a.愛怎麼噓就可以隨心所欲的用力噓,不會受到任何拘束
b.有仇報仇,看誰不爽猛噓也沒關係
缺點:a.PO文的人要小心可能會被霸凌或者仇人濫噓,即使精華好文也能噓到XX
b.版面風氣血腥,有些人怕被噓,可能降低他們發文意願
B、不開放噓文:就是不能噓了
1.藉由系統功能把噓文選項整個關掉,以後系統就都沒有2可以選,不必判定
不需開放噓文,一些習慣性噓文的人,他很少有寫長文發心得的經驗,
自以為好笑或是情緒擴張到極限個人主義的人,一點心思都沒花過奉獻在板面上的傢伙,
是憑什麼主張他有噓文的權利,板有沒有這個人不痛不癢。
優點:a.完全沒有噓文的影響
缺點:a.完全剝奪表達不認同情緒的權利、無法藉由噓文來XX標示一篇差勁的文章
==額外的票選==(關於板主是否應主動介入,這兩個選項必定選出一個)
甲、告訴乃論,被害者檢舉後才處理,板主不主動處理
乙、非告訴乃論,任何超過規範的攻擊,板主都必須依法主動處理
=========
--
目前有八種政策方向,前三個提案是我依現在制度想的,後三個是Mike參考他板提供,
最後全開放、全關閉則是兩種極端派的立場。我已經盡量廣納各種意見了,
仍有不足之處就等有想法的你來補充、替你支持的政策發聲
--
如果直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他是上帝、駭客或者情報人員...不然怎會知道地址XD
另外不要鐵齒,以現行法律能否全部躲開是未知數
這種標準任誰來當都沒辦法絕對的客觀,大家選擇時可以當個參考
常見的"廢文/嘴炮/惡劣/宅"在各組判決結果不一也是習以為常,
有人說算、有人說不算。PttLaw有個案子說「惡劣」,算不算謾罵?
當事者跟法官來回辯論幾十篇,至今沒結果...模糊地帶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所以我反倒比較期望2/3/5/A/B當選,可以不需要思考太多做判決
ab都含"你算什麼東西"不代表a=b,只能說a跟b集合之間有重疊的交集處...
換言之同樣內容用在不同情況,結果也不同,以"無聊"來說,
若發文者內文含"為了5元去退貨會不會太無聊" 這時候噓無聊只是解答問題就ok。
因此依詞藻列表不精確也不可行,標準是一個"判斷方法"而非特定的字詞,各版都是一樣
其他我前面已經說過不再贅述(02/12 02:56)
或者你去找個能全然客觀分類所有詞的板主讓我學習參考
戰高群組正在申訴「自慰」是否「不雅」,你可以去看看有沒有可能三言兩語解釋.....
所有連署都要求「理由」,從來沒有任何組長以上寫出標準來過,
我丟10篇罷免連署文你試看看統計分析有效票如何?
你說說看「有理由」跟「沒理由」之間的具體分界點讓我學習一下
標準是標準、政策是政策,現在選的是政策。
如果選項一當選了,你給我一個明確客觀標準,以後照你說的來區分,你說的算;
如果選項一沒當選,那就不會實施,標準也不必談
因為原文說「要告人」,所以「來告我」類的都pass
我重申五次了,不是就詞藻本身去判斷的,再出現就恕我不跟著迴圈轉了
※編輯=將推文意見補入、修改更白話
不好意思這兩天趕工修組規比較少顧這裡,若今天沒人提案之類的話,就準備投票程序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07.231 (02/14 04:48)
你可以提個選項獲取多數民意,把我提的選項幹掉,就不會有後續煩惱,
如果我提的選項不巧多數人認同,那你也只能認命願賭服輸
2.如果你的問題不在「政策」而在「標準」,那你當初應該參選板主,就都依你標準
因為心中的標準沒辦法選,只能選人
3.投票選項只能放1行,不會有進入投票之後不能出來看代碼的問題,
因為進入之後什麼都放不下,所以一定得在外面看完...
總之投票公開的、所有討論過程也都公開的,我什麼都沒藏、沒刪
要換置底公告了,你可以努力拉票看能不能讓心儀的選項勝出
現在選的是「版規該怎麼做」,但你的問題在於「不認同我的判罰標準」
既然選的是「版規」,這篇說明只針對「版規」說明,而不是我的「標準」
換言之,如果板主是你,會需要放你說的東西上去嗎?不用,因為你不會那樣判!
既然你不會這樣判,那怎麼會屬於版規的一部分呢?
你要我放上去的東西不屬於候選的版規,而是屬於我的標準
而要放上候選版規說明的東西,是任何人當板主都一樣的內容,才是版規阿
如果「版規提案」、「政策」等詞你難以理解,用「法案」一詞夠清楚了吧!
現在是立法程序,有聽過立法程序裡面還要寫上法官的心證嗎?
現在我是「司法院」送上「修法提案」,你是「立法委員」要對「法案」表決,
要求法律條文附上「判例」? 判例頂多是判決時引述用,法條不會包含判例好嗎!
立法委員選出來的法律是「通用」的,只對一個法官適用的就不叫做法律
回到版規提案一,現在那樣寫就是完整、正確的了
同樣的版規,你當板主、我當板主會有不同解讀,那就不是版規的事情,
而是你跟我的標準不同而已
換言之,該版規本身沒問題,而是我執行才會有問題沒錯吧
那麼你的訴求有兩種方向:
1.不要讓我執行需要「動用我的標準」的版規,那現在你選別的不就好了?
2.你覺得我標準有錯,是人的問題,但卻不申訴,那也只好當你只是發洩不滿而已...
另外,我翻譯一下你要表達的是:
「有人對現任板主判罰標準有異議,擔心或不信任的請挑選不需動用主觀標準的」
跟現在寫的
「由於標準鬆,板主主觀判斷成份較大、容易有爭議難以服眾」有差別嗎?
講簡單點,不就是你認為這條在我的標準下你會不服而已
要你寫一段完整的、有條理的,你又不願意,難道還要我幫你潤文?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6.224.32 (02/15 22:37)
最大的主因就在於每個人眼中的價值觀不是一樣的,所以才需要立法、需要規則~
正如有些人認為強姦犯殺光才是對的,有些人卻不認為,爭執在這些點上不會有共識
板主職責有兩階段,1.立法與2.依法行政:
1.立法階段,我們得找出一體適用的方法來管理,維持多數者認同的風氣/秩序
當有爭議時,投票可以讓多數人來決定方向,少數人很抱歉只得接受,或者離開...
2.在立法後,我們只能遵守制度、依法行政,規定怎麼寫就怎麼做
任何版規的限制,其實都是一種權利的剝奪,例如禁止政治文就剝奪了你提政治的權利,
反之談政治者,也同樣侵害了不想看到政治文者權利,事情很多是互相一體兩面的,
所以盡可能列出所有政策的優缺點,最好的可能及最差的情況都設想到,
讓多數人來選擇想要的秩序。
關於管制噓文,大家有諸多想法,因此決定開始政策提案,透過投票來決定版規方向~
投票方式,首先盡可能列出所有的可行政策,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
例如10種選擇,那就每人都有10張票,如果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都接受就全投~
這樣能避免「賽局理論」的情況出現,也不會「棄保效應」或者「票數過於分散」,
選出來的選項就是最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也將成為以後的版規。
所有政策提案都是大家皆可參與的,權限無法發文者也可來信由我代發~
若有人覺得對哪個政策方案,有更好說明、更清楚的講解,都能直接repost文提案,
提供你的見解,替你支持的政策方向爭取支持,吸引選民的認同,政策辯論都沒問題;
也能批評你反對方案的缺點,可能有哪些漏洞,產生怎樣的負面影響~
當然,提供全新的政策方案也ok,無論何者,只要實務上可行都會編入置底。
(請對事不對人,當爭執重複、淪為迴圈時,板主會警告請雙方停火一陣子)
在思考選擇政策時,其實關鍵就在優缺點之間的抉擇,
你想避免現行制度的某缺點,那該改用什麼制度可以消除這個缺點?
但若改了那個制度可能產生了其他缺點是否能接受呢?該怎麼「權衡利害」是思考方向
請大家踴躍提出意見,讓選民能有更全面的思考方向,選出最能讓大家接受的規定
============以下是政策格式============
格式是:標題=類型及簡易說明
衡量標準=判斷是否違規的方式(通常主觀成份越高越容易爭議)
說明=解釋推薦或反推這個政策原因(較主觀)
優點/缺點=這個政策對看板及使用者的好處、壞處(較客觀)
你們repost文可以不必管格式,盡量講出你的想法即可,我會排版後納入格式,
如果我會錯意,也可以來信告知讓我改正,沒意外的話進行三天,視情況延長時間~
============以下是政策方案============
一、維持現行制度:讓被噓的人知道被噓理由,才能理解/反駁/說明/辯解/反省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能收斂到常理可推論出「被噓的理由」(模糊地帶須主觀判斷)
要攻擊文章/PO文的人好歹說個大概的理由,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你為什麼要砍他,
噓他態度不好、排版太爛、標點不清楚、錯字太多、暱稱太西斯...都可以,
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原因,不要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優點:a.使噓文明確一些、有效防止濫用噓文(濫=過度,不是差勁的意思)
b.避免無意義的霸凌、情緒性的隨意攻擊,讓看板風氣不會太血腥
缺點:a.不能隨心所欲愛噓就噓、發洩不滿,還要稍微思考一下講噓的原因
b.由於標準鬆,板主主觀判斷成份較大、容易有爭議難以服眾,例#1DIyZtxJ
c.某種程度上,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二、現行制度再加強:噓人要有完整的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要具體說出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是客觀)
不能只大概講原因,而必須要說明清楚,例如嫌錯字太多就要講錯字在哪裡、
嫌排版爛就說哪裡應該怎麼排版、不認同觀點就點出不認同的地方...之類。
這樣被噓的人才可以完整看懂為什麼會被噓,每個噓都是有表達內容而不模糊。
範例可參考CodeJob板,嚴刑峻法把大家訓練得噓人都要很明確~
優點:a.跟現在規定比,噓文一定明確,可以完全避免濫用噓文,維持板風和諧
b.跟現在規定比,由於只能講清楚,板主主觀判斷成份小、比較沒爭議
c.跟"關閉噓"比,至少不會完全剝奪噓的權利,只要理由完整就還是可以噓人
缺點:a.要噓人必須很謹慎小心,講完整理由,而不可以隨便噓
b.某種程度上,嚴重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三、折衷開放濫噓一次:開放一次噓不管制,第二次噓要有完整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第1噓不限,第2噓字面上要具體告知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客觀)
就是折衷的平衡方案,讓大家有一次噓可以不經思考亂噓,想噓第二次才開始管制
優點:a.在避免少數人重複濫噓的前提下,每個人都還有亂噓一次的機會
b.避免手滑按到2沒發現,又忘了箭頭補原因而不小心被水桶
c.雖然不能防止濫噓,但是至少可以防止少數人連續一直濫噓
缺點:a.等於沒有防止濫噓,只能防止連續的濫噓
b.剝奪了想連續濫噓的權利,只能濫噓1次不夠表達負面情緒
四、限制噓文不得相似:只管制洗噓文
1.同篇文章同個人,重複或相似的噓文最多2行;不同篇總和最多5行(幾乎算客觀)
也就是阻止特定類型的濫噓,預防少數報仇行為,像是挑有仇id特地大量噓同樣內容
優點:a.避免大量灌重複噓文
b.只要不重複或相似內容,想噓就噓
缺點:a.只要不同的噓,就等於不受限制,不能防止濫噓
b.剝奪想一直連續噓,把別人灌到XX的人權利
五、組合上述兩者:有理由噓限2次、沒理由噓限1次、禁止相似噓同篇2次、不同篇5次
也就是三、四兩者相加
優點:三+四
缺點:三+四
六、不管制噓文,噓到X1以上鎖文並公告禁止再回,違者懲處
1.基本上不管,公告後一律懲處(完全可客觀判定)
也就是單純避免事態擴大,其實等同沒有禁止
優點:a.避免補刀,事情再糟糕仍有底線
b.只要在板主公告之前,可以想噓就噓,有仇也能用噓害他被鎖
缺點:a.等同沒有禁止,不能防止濫噓
b.被人看不爽,他可以一個人亂噓讓你被鎖
七、等你來提出新的政策方案!
A、不管制噓文:完全不做任何管制
1.不管制不必判定
愛怎麼噓就怎麼噓,不需要理由,沒有任何的限制,敢發文就要有膽承擔批評。
即使看人不爽也能一個人連續噓他到XX,就算精華好文也能照噓,這才是言論自由。
認同的就推,不認同的就噓,這個功能是ptt賦予所有使用者的功能,不該被限制。
優點:a.愛怎麼噓就可以隨心所欲的用力噓,不會受到任何拘束
b.有仇報仇,看誰不爽猛噓也沒關係
缺點:a.PO文的人要小心可能會被霸凌或者仇人濫噓,即使精華好文也能噓到XX
b.版面風氣血腥,有些人怕被噓,可能降低他們發文意願
B、不開放噓文:就是不能噓了
1.藉由系統功能把噓文選項整個關掉,以後系統就都沒有2可以選,不必判定
不需開放噓文,一些習慣性噓文的人,他很少有寫長文發心得的經驗,
自以為好笑或是情緒擴張到極限個人主義的人,一點心思都沒花過奉獻在板面上的傢伙,
是憑什麼主張他有噓文的權利,板有沒有這個人不痛不癢。
優點:a.完全沒有噓文的影響
缺點:a.完全剝奪表達不認同情緒的權利、無法藉由噓文來XX標示一篇差勁的文章
==額外的票選==(關於板主是否應主動介入,這兩個選項必定選出一個)
甲、告訴乃論,被害者檢舉後才處理,板主不主動處理
乙、非告訴乃論,任何超過規範的攻擊,板主都必須依法主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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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八種政策方向,前三個提案是我依現在制度想的,後三個是Mike參考他板提供,
最後全開放、全關閉則是兩種極端派的立場。我已經盡量廣納各種意見了,
仍有不足之處就等有想法的你來補充、替你支持的政策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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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ebb:個人看法是不禁 想噓文須有正當理由 02/11 08:21
也就是一、二、三,歡迎補充我沒寫清楚之處 → eliec:不禁,不喜歡搞河蟹,有討論價值的文章自然會有正反意見。 02/11 09:04
也就是A,歡迎補充我沒寫清楚之處 → Horie:居然會出現禁噓這種議題,真是笑死人 02/11 09:21
要民主管板就是這麼累~"~,不過這樣至少決議後人少的那方只能認了 推 XBUCKXMR:被噓了很難過嗎...被噓也不會劣文還是怎樣... 02/11 09:47
推 edens:有人的心靈脆弱呀,這麼危險的PTT對他們來說不適合 02/11 10:03
→ haiang0612:A、不管制噓文:完全不做任何管制.. 02/11 13:27
→ haiang0612:發文就必須接受公評.. 02/11 13:28
已補充 → ds1441:是不用禁,但要寫東西出來,這樣人家想告就可以告 02/11 16:38
→ ds1441:我想看看倒是能有多秋 02/11 16:39
其實寫不寫都能告XD → haiang0612:之前那個說要告的現在不知道進度到哪了.. 02/11 16:41
一般警察局報案的話,大概要一兩個月才會接到警察通知吧,到法院大概夏天了 如果直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他是上帝、駭客或者情報人員...不然怎會知道地址XD
另外不要鐵齒,以現行法律能否全部躲開是未知數
推 Furch:直接找檢察官去信PTT站方就知道地址了 02/11 19:43
那就是報案了呀 原文是寫等著收存證信函@@" → bibobaby:要做就是拿掉噓文功能,單是限制噓文內容,這根本是限制 02/11 21:29
→ bibobaby:自由的一種行為,為了保護不喜歡看見噓字的人就水桶人 02/11 21:30
→ bibobaby:這根極權主義者為了保護心腹(黨國)而大開殺戒有什麼不同? 02/11 21:31
→ bibobaby:另,先前法條未確定就依自己的法水桶板眾,更是不講理 02/11 21:32
→ a325000: 現行標準:噓無聊會被水桶 噓口氣兇會沒事 02/11 21:38
→ a325000:版主好像還自比為法官,認為"難道要質疑法官嗎" 02/11 21:39
不只法官,還兼立法委員全體+行政院長...bbs都是這樣呀@@ → a325000:請問法官兼立法兼行政的版主 02/11 22:13
→ a325000:噓別人無聊應該被禁止的理由 02/11 22:13
→ a325000:是因為有人會因為被噓無聊就受心靈創傷? 02/11 22:14
→ a325000:還是噓別人無聊違反溫和的版風? 02/11 22:14
→ a325000:還是發文者可能認為有人今天無聊所以就噓他,心生不爽? 02/11 22:14
都不是,是"理由不明確",也就是你覺得爭議的主觀部份,所以我列在提案一的缺點了, 這種標準任誰來當都沒辦法絕對的客觀,大家選擇時可以當個參考
→ a325000:理由不明確--->版主覺得可能是他今天無聊所以噓ㄧ下 02/11 22:25
→ a325000:是這樣嗎? 02/11 22:25
→ a325000:版主為什麼不覺得口氣兇是隔壁口氣很兇所以心情差亂噓人 02/11 22:26
→ a325000:是因為版主在八卦版看過有人無聊噓別人 02/11 22:27
→ a325000:沒看過隔壁口氣兇心情差噓別人 02/11 22:27
→ a325000:理由不就是"無聊" 這樣還不明確? 又不是空白噓 02/11 22:28
→ a325000:常理不能看出"無聊"是在說發文者無聊?? 02/11 22:29
→ a325000:如果板主的常理是這樣的話,那我想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02/11 22:40
→ a325000:現行標準以後大概就是以版主的常理做類似的判決了 02/11 22:40
只要有主觀介入的判斷都一定會有爭議,這沒辦法,我盡量解釋了。 常見的"廢文/嘴炮/惡劣/宅"在各組判決結果不一也是習以為常,
有人說算、有人說不算。PttLaw有個案子說「惡劣」,算不算謾罵?
當事者跟法官來回辯論幾十篇,至今沒結果...模糊地帶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
所以我反倒比較期望2/3/5/A/B當選,可以不需要思考太多做判決
→ asdf76126:當初也沒有人要你管噓推文....... 02/12 01:10
→ a325000:提案加入現行標準的參考在說明一開頭 02/12 02:28
→ a325000:噓 xdxxxxx:真無聊... 噓 axxxxxxxx:會怎樣嗎 ...水桶 02/12 02:29
→ a325000:噓axxxxxx:好兇的口氣 噓exxxx:存證一份半糖謝謝 過關 02/12 02:30
→ a325000:這樣才能讓大家知道現行板準是如何 02/12 02:30
→ a325000:從一開始的立法理由希望版風溫和 02/12 02:32
→ a325000:到有人被噓會反感所以禁止 02/12 02:33
→ a325000:到我就是法官難道要質疑?ㄧ定有主觀無法避免 02/12 02:33
→ a325000:到不希望維持現行制度 02/12 02:34
→ a325000:版主的說法真多樣阿 02/12 02:34
→ a325000:忘了還有經典的無主受詞/不明確(無聊不明確?得說你很無聊? 02/12 02:36
→ a325000:套用在案例上 大概就是 02/12 02:38
→ a325000:噓無聊 1.違反立法理由不希望風氣太血腥 02/12 02:38
→ a325000:2.噓無聊對有些po文者來說有攻擊性、有殺傷力 02/12 02:38
→ a325000:3.噓無聊會讓被噓者 被人砍得一頭霧水、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02/12 02:39
→ a325000:4.被噓無聊沒反駁、說明、辯解、反省、檢討的空間 02/12 02:40
→ a325000:5.板主只能就「字面上」審查,噓無聊有其他可能所以水桶 02/12 02:40
→ a325000:(版主認定可能是無聊所以噓ㄧ下,故水桶他) 02/12 02:41
→ a325000:6.噓無聊缺少主受詞會無法收斂出均合理的理由 02/12 02:41
→ a325000:(隔壁口氣兇所以噓人不合理,但版主認定沒看過這種人,不桶) 02/12 02:43
→ a325000:7.站在被噓者角度無法就字面上理解噓無聊到底噓哪裡 02/12 02:44
→ a325000:8.在八卦板常常看到無聊亂噓人的這種,所以水桶 02/12 02:44
→ a325000:9.違法的一定禁,但合法的不一定得允許,所以不許噓無聊 02/12 02:45
→ a325000:10.是因為「噓」的影響,而非無聊兩個字 02/12 02:46
→ a325000:所以大家可以隨便代換無聊,只要版主突然想到有奇怪的情況 02/12 02:46
→ a325000:就會用以上的理由水桶人了 02/12 02:46
→ a325000:以上那些文字都是版主捍衛該版規自己打的理由喔 02/12 02:48
→ a325000:我只有改成否定句而已 02/12 02:48
→ a325000:版主還會舉一堆例子說如果判決結果不一也是習以為常 02/12 02:51
→ a325000:你今天噓OO 剛好版主在八掛看到有人噓OO在亂版 02/12 02:54
→ a325000:恭喜你要被水桶了 如果判斷標準不一也是正常的^^ 02/12 02:54
→ a325000:因為本來就是主觀喔!!! 02/12 02:54
→ a325000:請求版主別忘了新增加入現行標準的參考在說明一開頭喔 02/12 02:56
→ a325000:真無聊/會怎樣嗎-水桶 好兇的口氣/存證一份半糖謝謝-過關 02/12 02:56
第5.敘述正確,其他並非必然,a包含c且b包含c,不能推論a=b ab都含"你算什麼東西"不代表a=b,只能說a跟b集合之間有重疊的交集處...
換言之同樣內容用在不同情況,結果也不同,以"無聊"來說,
若發文者內文含"為了5元去退貨會不會太無聊" 這時候噓無聊只是解答問題就ok。
因此依詞藻列表不精確也不可行,標準是一個"判斷方法"而非特定的字詞,各版都是一樣
→ Yawinman:絕對要全面開放 萬一版主做不好不能噓怎辦? 02/12 13:22
→ Yawinman:這是版民捍衛自己權益的第一道防線 02/12 13:23
→ a325000:非必然就是有可能這樣判嘛,只要隨便代ㄧ個詞替換無聊 02/12 23:15
→ a325000:就可能被水桶對吧 02/12 23:15
→ a325000:立法理由是溫和的版風,要給被噓者反省的機會 02/12 23:15
→ a325000:若非違反立法理由的情況卻這樣開罰合理嗎 02/12 23:16
→ a325000:所以版主是認定 那個人是因為無聊噓ㄧ下 02/12 23:18
→ a325000:導致被噓者無法有反省理解的機會是吧? 02/12 23:18
→ a325000:至於為什麼會這樣認定是因為版主在八卦看過有人這樣是吧? 02/12 23:19
→ a325000:(所謂的主觀,模糊,標準不ㄧ致,無可避免) 02/12 23:19
→ a325000:可以請版主加入現行標準給版眾參考嗎? 02/12 23:20
→ a325000:真無聊/會怎樣嗎-水桶 好兇的口氣/存證一份半糖謝謝-過關 02/12 23:21
→ a325000:理由:版主主觀認定因為無聊會噓,不會是別人好兇口氣所以噓 02/12 23:22
→ a325000:沒有實際案例誰知道現行制度如何運作跟改進比較好? 02/12 23:23
看被噓者的反應,應該很明顯看得出他被噓不爽吧?板風這樣怎麼好? 其他我前面已經說過不再贅述(02/12 02:56)
或者你去找個能全然客觀分類所有詞的板主讓我學習參考
→ a325000:現在重點又變成被噓者不爽了嗎? 02/13 01:22
→ a325000:全部只準歌功頌德這樣版風最好^^ 02/13 01:23
→ a325000:另外,版主真的不考慮加入現行實際案例給大家參考嗎 02/13 01:24
→ a325000:沒有實際案例誰知道現行制度如何運作跟改進比較好呢? 02/13 01:24
至少「表面上」和諧,實際上只能聽天由命。現行案例不代表同樣詞每次都一樣。 戰高群組正在申訴「自慰」是否「不雅」,你可以去看看有沒有可能三言兩語解釋.....
→ a325000:不要在主觀上面打轉了吧,重點是讓版眾知道現行實際案例 02/13 01:27
→ a325000:真無聊/會怎樣嗎-水桶 好兇的口氣/存證一份半糖謝謝-過關 02/13 01:27
→ a325000:辛苦版主ㄧ直去找主觀判斷本來就會有爭議的例子護航版規了 02/13 01:28
上一頁說過了隨環境不同,「標準」並不是「詞藻」本身,可以不要迴圈嗎? → a325000:版主可以把前一篇說明貼到這邊就好 02/13 01:31
→ a325000:版主ㄧ直去找主觀判斷本來就會有爭議的例子就不是迴圈嗎^^ 02/13 01:31
→ a325000:把17975約第14頁的地方說明貼上來花不到一頁的 02/13 01:33
→ a325000:再請大家對照精華區z-2-2-3就很明顯了 02/13 01:34
→ a325000:讓大家在投票時能知道現行標準不好嗎 02/13 01:35
我把代碼貼進去了,要參考的就慢慢爬文吧~問答型態很雜我懶得整合了 → a325000:寫例如 無聊 可能是今天太無聊所以噓故水桶 噓文應明確 02/13 02:06
→ a325000:給原文代碼請大家參考<--請版眾自行判斷環 這樣有很難嗎 02/13 02:07
因為不是這樣,我講第四次了,還會參考背景條件,就說不是你還硬要我寫有何意義 → a325000:有時間ㄧ直去找主觀判斷本來就會有爭議的例子 02/13 02:08
→ a325000:沒時間整理應該讓大家了解且已經公告的水桶理由... 02/13 02:09
→ a325000:「標準」並不是「詞藻」本身 如果標準讓板主懶的敘述 02/13 02:17
→ a325000:那日後迭生爭議已經可以預見了 02/13 02:17
→ a325000:因為任何人只看版規無法了解被水桶的標準 02/13 02:18
→ a325000:還得去爬好幾十頁的討論文才能知道標準何在 02/13 02:19
→ a325000:發生爭議,版主會說別的版也有很多爭議,所有有爭議是正常的 02/13 02:21
→ a325000:被水桶的人只能抱著棉被哭了 02/13 02:21
因為你講一堆,關鍵其實就是你不認同主觀判斷而已,說再多也多餘 所有連署都要求「理由」,從來沒有任何組長以上寫出標準來過,
我丟10篇罷免連署文你試看看統計分析有效票如何?
你說說看「有理由」跟「沒理由」之間的具體分界點讓我學習一下
標準是標準、政策是政策,現在選的是政策。
如果選項一當選了,你給我一個明確客觀標準,以後照你說的來區分,你說的算;
如果選項一沒當選,那就不會實施,標準也不必談
→ georgebb:樓上,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用了噓文就不要怕被檢舉被水桶 02/13 07:56
→ georgebb:簡單講就是有本事噓文 請自行承擔風險承擔責任 02/13 07:56
→ asdf76126:樓上 正當噓文為甚麼還要承擔風險承擔責任 02/13 15:10
→ a325000:可能有些人覺得噓文是十惡不赦的事情吧 02/13 15:57
→ a325000:破壞溫和的風氣,噓的人管你噓什麼,都有被水桶的風險 02/13 15:58
→ a325000:明著開放噓文.暗地裡以主觀ㄧ定有爭議當後盾隨意開罰 02/13 16:01
噓 a325000:存證一份,半糖謝謝 <--請問半糖謝謝是合理明確的噓文理由? 02/13 16:09
→ a325000:半糖謝謝可以給被噓者反省的空間? 02/13 16:10
如果你只看這句出在別的文,就會桶。但它出現在該文,就不會, 因為原文說「要告人」,所以「來告我」類的都pass
我重申五次了,不是就詞藻本身去判斷的,再出現就恕我不跟著迴圈轉了
噓 a325000:真無聊 <--- 被噓的人看不出是在噓自己無聊? 02/13 16:13
→ a325000:不合理不明確 ,所以水桶他 02/13 16:13
→ a325000:所謂風險是指半糖不用水桶,無聊要水桶的風險嗎 02/13 16:14
→ bibobaby:我想請問,那為什麼寫文的人為什麼不能承擔po文的風險? 02/13 21:47
→ bibobaby:文責自負,po了文還怕人噓,那就要謹言慎行啊‧‧ 02/13 21:47
→ bibobaby:怕熱不要進廚房,沒理由貼了一篇討噓文還怕人噓吧‧‧? 02/13 21:48
你可以去問當初投票給「禁止濫噓」這個政見的人 ※編輯=將推文意見補入、修改更白話
不好意思這兩天趕工修組規比較少顧這裡,若今天沒人提案之類的話,就準備投票程序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07.231 (02/14 04:48)
推 pttdog:不能禁噓文,噓廢文是天經地義 看不爽就能噓 是使用者自由 02/14 11:28
推 pttdog:只有共產黨才設一言堂,限制言論自由 02/14 11:30
→ bibobaby:我覺得板主你搞錯一個基本原則,大家選你,並不是同意 02/14 12:00
→ bibobaby:你所有的政見,不然你以為選立委時,那些政見都真的嗎 02/14 12:01
→ bibobaby:大家雖然選了你,至那並不表示對你所有政見都照單全收 02/14 12:02
→ bibobaby:就像是,雖然我認為馬克思主義有它美好的部分,但不表示 02/14 12:04
→ bibobaby:我很認同共黨產的作為,限制言論自由,是很糟的一件事 02/14 12:05
→ ganbaday:其實我政見是全版規民選、板主民選,其他都沒特定政策, 02/14 13:31
→ ganbaday:只是內部表決輸了所以就把三人份的政見整合成現行版規 02/14 13:32
→ ganbaday:你可以回頭看一下我政策都只針對「政體」,例如民主法治 02/14 13:33
→ ganbaday:、分權分工...對於「政策」我本來是打算全部民選XD 02/14 13:34
→ ganbaday:不過反正現在都要投票了,就交給各位決定吧~!! 02/14 13:39
→ ganbaday:==今晚若沒有提案,就開始進行投票,不再討論.影響選舉== 02/14 13:40
→ asdf76126:另外兩個版主咧 都是G版大在挨罵 這樣對嗎 叫真正干擾 02/14 22:04
→ asdf76126:大家噓文權的踹共 02/14 22:05
→ a325000:所以只要有"來告我" 後面再加ㄎㄎㄏㄏㄒㄒ爪爪都沒關係囉 02/14 23:01
→ a325000:版主應該知道法律也有案例法,現在這樣判以後沒特殊理由 02/14 23:02
→ a325000:也是這樣判囉^^ 02/14 23:02
→ a325000:只要有ㄧ句有理由,其他都噓廢文也沒關係,這是版主的標準囉 02/14 23:03
→ a325000:這不是"就詞藻本身去判斷"喔,是判案的原則 02/14 23:04
→ a325000:而且版主只會說每個個案都不同 02/14 23:04
→ a325000:不願意"舉例"某個案的判斷給版眾作投票參考就對了 02/14 23:05
→ a325000:反正ㄧ定有爭議,ㄧ定是主觀,沒有一定標準 02/14 23:05
→ a325000:所以版主怎麼判都可以就是了 02/14 23:06
→ a325000:感謝版主為護航該版規不斷提醒我們沒標準這點 02/14 23:08
→ a325000:不同意版主的標準?反正可以找小組長申訴阿^^ 02/14 23:09
→ a325000:自己定了噓文有理由沒理由 然後要版眾幫忙想界定方法阿? 02/14 23:10
→ a325000:現在選的是政策,那執行時標準跟政策可以脫鉤嗎? 02/14 23:11
→ a325000:不然不用一併討論嗎? 02/14 23:11
→ a325000:現行政策下的標準難定不能做為反對該政策的理由 02/14 23:12
→ a325000:在討論政策之時討論嗎? 02/14 23:12
→ a325000:我:現行政策標準有問題 版主:標準本來就會有問題 02/14 23:14
→ a325000:我:請解釋或舉例標準 版主:標準本來就會有問題 02/14 23:15
→ a325000:我:某案例的標準有問題 版主:標準本來就會有問題,討論政策 02/14 23:16
→ a325000:請問是誰在迴圈? 02/14 23:16
→ a325000:版主自己寫的水桶理由跟解釋如果可受公評 02/14 23:21
→ a325000:還怕放在投票說明裡供大家參考嗎 02/14 23:22
→ a325000:又不是要訂出所有的標準,把判過的案例供參考也不肯? 02/14 23:23
→ nknulittled:我覺得....就直接投票試看看..多些鼓勵 02/14 23:23
→ nknulittled:剛換版主沒多久,本來就是有陣痛期... 02/14 23:24
→ ganbaday:1.當然有標準 只是你不接受那我能怎辦 02/14 23:25
→ ganbaday:2.我覺得標準很合理,是你覺得有問題,用你的標準又不肯 02/14 23:25
→ ganbaday:3.不好意思爬文補進度補到忘了,等等開始設定 02/14 23:26
→ a325000:這跟我接不接受無關阿,是要給要投票的人參考的 02/14 23:31
→ Mike70109:to asdf76126 : 因為板規部分是G大負責代表處理 02/14 23:35
→ a325000:我的訴求是要投票前先了解現行制度運作阿 02/14 23:35
→ Mike70109:板規一定都是三個人討論過後才這樣訂的 如果有人反對 02/14 23:35
→ Mike70109:才會舉辦投票或由板友提供意見 02/14 23:36
→ Mike70109:G大只是代表板主群發聲 不代表全都是他決定的 02/14 23:36
→ Mike70109:to a325000:請問這幾項提案中 有哪項是比較接近你的需求 02/14 23:40
→ Mike70109:可以從這幾項提案中 挑較接近的 由版主群替您修改方案 02/14 23:40
→ Mike70109:放進投票選項中 如果從現今的板規中改 修改的部分較多 02/14 23:41
→ a325000:只是想讓版眾了解現行標準下的運作方式跟為何發生爭議 02/14 23:49
→ a325000:不是只有有爭議 大家來修版規 123456789 選一個 02/14 23:49
→ a325000:投票卻不知道現行爭議來由,怎麼選適合的修改方案? 02/14 23:50
→ a325000:前言的部份講一堆版主的功能職責 (版主想講的東西) 02/14 23:52
→ a325000:卻不能放現行爭議何來/現行案例說明? 02/14 23:52
→ a325000:(對版主判斷有異議的人想表達的東西) 02/14 23:54
→ a325000:這樣豈不是投票立足點就不平等了 02/14 23:55
→ a325000:別人寫的什麼 "板有沒有這個人不痛不癢"都可以放進去 02/14 23:55
→ a325000:我寫的版主就說 "不是這樣的,你在迴圈" 02/14 23:56
→ a325000:我的主張是版主把自己寫的水桶理由整理一下,當舉例 02/14 23:57
→ a325000:放在前言中 02/14 23:57
→ a325000:版主卻說"懶的整理" "環境不同" "標準一定有爭議" 02/14 23:58
→ a325000:只放ㄧ行代碼,這樣公平嗎? 02/14 23:58
1.政策選項一的理由我已經寫很仔細了,連結也全附上了, 你可以提個選項獲取多數民意,把我提的選項幹掉,就不會有後續煩惱,
如果我提的選項不巧多數人認同,那你也只能認命願賭服輸
2.如果你的問題不在「政策」而在「標準」,那你當初應該參選板主,就都依你標準
因為心中的標準沒辦法選,只能選人
3.投票選項只能放1行,不會有進入投票之後不能出來看代碼的問題,
因為進入之後什麼都放不下,所以一定得在外面看完...
總之投票公開的、所有討論過程也都公開的,我什麼都沒藏、沒刪
要換置底公告了,你可以努力拉票看能不能讓心儀的選項勝出
→ a325000:3.還是沒改變(這篇)版主想講的講了一堆(前言)的問題嘛 02/15 01:25
→ a325000:前言不講現行標準爭議何來只講一堆版主想講的東西 02/15 01:26
→ a325000:我要求放入的也不過就是版主自己寫的案例水桶理由罷了 02/15 01:27
→ a325000:版主卻說懶的放只丟一行連結 02/15 01:28
→ a325000:要看還得從好幾十頁自行找尋 02/15 01:28
→ ganbaday:放案例就是把整篇貼進去,頁數多一倍幹麼不直接爬? 02/15 02:03
→ a325000:是阿版主想講的就直接放,版眾的就放代碼 02/15 02:23
→ a325000:減少版眾想講的被看到的機率 02/15 02:23
→ ganbaday:那你可以把你想講的濃縮成一個小段落阿,放幾十頁進去 02/15 02:27
→ ganbaday:反而比另外翻代碼還累 02/15 02:27
→ a325000:上ㄧ篇第14頁那幾行....我之前就說過了 02/15 02:31
→ a325000:採用版主的說明直接放上去 02/15 02:32
你好像一直沒有理解整個概念... 現在選的是「版規該怎麼做」,但你的問題在於「不認同我的判罰標準」
既然選的是「版規」,這篇說明只針對「版規」說明,而不是我的「標準」
換言之,如果板主是你,會需要放你說的東西上去嗎?不用,因為你不會那樣判!
既然你不會這樣判,那怎麼會屬於版規的一部分呢?
你要我放上去的東西不屬於候選的版規,而是屬於我的標準
而要放上候選版規說明的東西,是任何人當板主都一樣的內容,才是版規阿
如果「版規提案」、「政策」等詞你難以理解,用「法案」一詞夠清楚了吧!
現在是立法程序,有聽過立法程序裡面還要寫上法官的心證嗎?
現在我是「司法院」送上「修法提案」,你是「立法委員」要對「法案」表決,
要求法律條文附上「判例」? 判例頂多是判決時引述用,法條不會包含判例好嗎!
立法委員選出來的法律是「通用」的,只對一個法官適用的就不叫做法律
回到版規提案一,現在那樣寫就是完整、正確的了
同樣的版規,你當板主、我當板主會有不同解讀,那就不是版規的事情,
而是你跟我的標準不同而已
→ a325000:真實的情況是,適用該版規的法官就是你 02/15 20:42
→ a325000:不是什麼制定通用的法律 02/15 20:42
→ a325000:以新版主自然就會修訂新版規 02/15 20:43
→ a325000:不要明明跟真實社會相距甚遠,卻一直拿真實社會舉例好嗎 02/15 20:44
→ a325000:對版規執行有爭議,你卻一直把政策跟標準脫鉤 02/15 20:45
→ a325000:就說了如果其他人執行該政策不會有問題 02/15 20:45
→ a325000:但在這個版該政策的唯一(三)執行者適用下會有問題 02/15 20:46
→ a325000:當然是修改政策以絕後患阿 02/15 20:46
→ a325000:這不是什麼盲點,也不是理不理解 02/15 20:47
→ a325000:是你自以為可以劃清界線 02/15 20:47
→ a325000:但兩者根本就密不可分 02/15 20:48
→ a325000:重複一次:該版規的執行著只有你 有新版主會自訂新版規 02/15 20:48
→ a325000:不要舉政策之名偷渡奇怪的標準 02/15 20:49
→ a325000:現行"政策的執行"結果不讓投票者了解 02/15 20:50
→ a325000:要怎麼修改政策 02/15 20:50
→ a325000:我沒有要寫在提案一,是要求你寫在"前言"好嗎 02/15 20:51
→ a325000:你有沒有認真在看別人的訴求阿? 02/15 20:51
厄,翻譯一下你的認知:因為我的標準有問題,所以不能讓我執行需要有標準的版規 換言之,該版規本身沒問題,而是我執行才會有問題沒錯吧
那麼你的訴求有兩種方向:
1.不要讓我執行需要「動用我的標準」的版規,那現在你選別的不就好了?
2.你覺得我標準有錯,是人的問題,但卻不申訴,那也只好當你只是發洩不滿而已...
另外,我翻譯一下你要表達的是:
「有人對現任板主判罰標準有異議,擔心或不信任的請挑選不需動用主觀標準的」
跟現在寫的
「由於標準鬆,板主主觀判斷成份較大、容易有爭議難以服眾」有差別嗎?
講簡單點,不就是你認為這條在我的標準下你會不服而已
要你寫一段完整的、有條理的,你又不願意,難道還要我幫你潤文?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6.224.32 (02/15 22:37)
→ a325000:我沒有要寫在提案一,是要求你寫在"前言"好嗎 02/16 01:40
→ a325000:把你曾經判過的發生爭議的案例寫在前言 02/16 01:40
→ a325000:讓大家看的人知道爭議河在 02/16 01:41
→ a325000:要放的東西就是你自己寫的水桶理由跟解釋 02/16 01:41
→ a325000:結果你前言寫了一堆 板主認為版主應該BLABLABLA 02/16 01:42
→ a325000:卻不願意放上這次爭議的源頭跟你如何處理給大家看 02/16 01:42
→ a325000:現在是要大家投票選政策 02/16 01:43
→ a325000:卻不願意把之前政策執行的結果給大家看 02/16 01:44
→ a325000:一直講標準怎樣政策怎樣理論怎樣 實際的案例卻不放? 02/16 01:45
→ a325000:反正現在講這些也沒用了啦 02/16 01:45
→ a325000:這篇沒置頂又被洗到後面去了 02/16 01:46
→ a325000:版主成功的讓她想接露的資訊揭露了(前言:板主表示BLABLA) 02/16 01:47
→ a325000:並成功封鎖版眾想在前言講現行標準爭議何在了 02/16 01:47
→ a325000:注意是"爭議何在"不是"有爭議" 02/16 01:48
→ a325000:你成功運用公權力達到你想要的目的了阿 02/16 01:49
→ a325000:還宣稱很民主想講的都可以講 02/16 01:49
→ a325000:(但是就是不放上去前言給大家看^^) 02/16 01:49
→ a325000:(反正在推文裡會看到的也沒幾個) 02/16 01:50
→ a325000:跟什麼認不認同標準無關,應該要讓投票者判斷標準適不適宜 02/16 01:51
→ a325000:但顯然版主沒有想讓投票者判斷適不適宜 02/16 01:51
→ a325000:"反正標準一定有爭議阿,不用管我的標準了選政策就對了" 02/16 01:52
→ a325000:1~8 選一個數字 民主選的喔 選了以後不要再說板規有問題 02/16 01:54
→ a325000:板規選完要怎麼擴張解釋曲解文意都是版主的權能 02/16 01:54
→ a325000:有問題找小組長申訴 02/16 01:55
→ a325000:選政策時不討論標準 02/16 01:56
→ a325000:討論標準時 問制定政策時為何不討論 02/16 01:57
→ a325000::→ ganbaday:版規公告時都沒有跳出來說 02/16 01:58
→ ganbaday:爭議就是「你不服我標準」 難道還有別的主旨? 02/16 12:16
→ ganbaday:前言是寫舉辦投票的理由,你想修法連提案都懶,我幫你寫 02/16 12:18
→ ganbaday:提案已經仁至義盡了 02/16 12:18
→ ganbaday:之前執行政策就是選項一,把你提出來的缺點寫進去了就是 02/16 12:19
→ ganbaday:完全主旨了,你扯這麼多還不就是不認同判決而已 02/16 12:19
→ ganbaday:「爭議何在」就是「你不認同」呀=_= 02/16 12:20
→ ganbaday:你想讓大家看到「標準不適宜」,那不就是「缺點」? 02/16 12:21
→ ganbaday:另外,判罰標準本來就是板主權限,你又不出來當,然後嫌 02/16 12:22
→ ganbaday:當政者標準不公,那你想怎麼樣?都不要判罰好啦 大家亂po 02/16 12:22
→ ganbaday:你直接一句話講明你的訴求好不好? 02/16 12:23
→ ganbaday:你想怎樣? 02/16 12:23
→ ganbaday:1.你要當板主用你的標準,拜託你快出來選 02/16 12:23
→ ganbaday:2.你想我繼續當,但是用你的標準,拜託你提供標準好不? 02/16 12:24
→ ganbaday:3.你只是不滿,但是又沒有任何建設性,那說這麼多有用嗎 02/16 12:24
→ ganbaday:東挑西挑抱怨很容易誰不會 02/16 12:25
→ a325000:重點不是我服不服 02/16 12:37
→ a325000:是要讓投票的人判斷"適不適宜" 02/16 12:37
→ a325000:只知道"有爭議" 跟知道"為什麼有爭議"是不一樣的 02/16 12:38
→ a325000:"前言"寫為何有人想提案修板規不行 02/16 12:39
→ a325000:寫什麼版主的功能職責就可以? 02/16 12:39
→ a325000:我希望放的是"你自己寫的水桶理由"這樣最公平阿 02/16 12:40
→ a325000:我寫的你有惠說情況不同重點不是辭藻BLABLA 02/16 12:41
→ a325000:所以才說要放"你自己寫的"阿 02/16 12:41
→ a325000:為什麼你要假設大家會看到「標準不適宜」 02/16 12:41
→ a325000:而不是"版主判的好" 02/16 12:42
→ a325000:我寫的是讓大家判斷適不適宜你自己想成不適宜了? 02/16 12:42
→ ganbaday:「為什麼有爭議」,就是「你對我的判決標準不服」 02/16 21:00
→ ganbaday:ok,那我去特地為你補個超級大廣告總行了吧 02/1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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