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我姊去幫我媽買禮物,
新天地現在有買每滿三千就可換摸彩卷,
我跟我姐前前後後超過三千多一點,
去換時,"卻說沒有滿三千,因為禮卷不能列入計算"
怪了,我跟姐明明都是現金交易,根本沒有禮卷。
才發現在地下街阿一鐵板的發票(128),
上面寫 禮卷100
現金28
明明就是給現金128....
我跟姐懷疑是不是店員把拿自己的禮卷拿去折現,
(自己猜的= = )
不過不論是不是我們猜想的,
店員應該不能隨便亂打發票吧。
或是先告知ㄧ生聲好啊!
總之,給有要去新光的朋友,
拿發票的時候要看清楚~免得像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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