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TVBS 2013年4月8日
http://ppt.cc/6emI
魩仔魚商品開賣 保育團體籲下架
最近有知名超商,開始強打販賣「魩仔魚飯團」,但是卻引發保育團體的抗議,因為長期捕
撈已經嚴重影響海洋生態,因此發起拒買拒吃的行動,希望商品能夠下架,不過業者也澄清
,魩仔魚飯糰是屬於季節性商品,用的材料絕對都是在合法期捕撈的。
拆開超商飯糰,魩仔魚拌飯,新口味3月份開賣,不過有保育團體就怕海洋資源枯竭,長期
拒吃魩仔魚,眼看2家超商龍頭推出魩仔魚飯糰和炒飯,發函呼籲業者相關產品能下架停售
。宜蘭縣環保聯盟理事長張曜顯:「我們是認為企業沒有站在海洋資源生態環保的這個角度
,去作為出發點,只一味的只照顧到自己本身的企業利益。」
民眾:「小魚全部撈光光之後,那這個生態就一直沒有延續啊。」
儘管漁業署一度禁止捕撈魩仔魚,而現在視有限制捕獲總量,每年還有3個月的禁捕期,捕
獲總量也從2年前近2760公噸下降到約2430公噸,不過保育團體痛批管制標準太寬鬆,會吃
掉海洋生機,雖然也有人認為魩仔魚生長周期大約1年,不吃也會自然死亡,不過漁民捕撈
時往往連其他魚苗一網打盡,過度捕撈也影響海洋生態。漁管所所長張進裕:「整年度裡面
,其實牠(魩仔魚)的混獲率最高得部分,可以達到18%左右,其實不到2成。」
超商業者強調,魩仔魚料理是季節性商品,也都在合法期內捕撈,只是保育團體憂心連鎖超
商的產品會帶動市場,要求下架停售,如果業者不願意,將發起消費者抵制,希望能搶救魩
仔魚。
-----------------------------討論分隔線---------------------------------------
引述新聞底下網友說的:
「簡單來說,捕魩仔魚就是把還沒長大的小魚直接補上來,讓這些魚根本還沒有機會繁殖
就被人類吃掉,也是臺海周邊漁獲量驟減的元兇之一,補魩仔魚的行為其實就是直接對食
物鏈造成毀滅性的破壞。」
「現在的魚,連談戀愛的機會都沒有..還在吃奶嘴的時候,就被當作『魩仔魚』給撈上桌
。」
「吃魩仔魚就像是在竊奪後代子孫的資源。
"合法期"是人類為了商業目的所私設的,漁業資源恢復之前,不論在什麼期捕撈都
將造成資源的枯竭。」
...
事實上,2007年的時候政府曾因為考量生態資源耗損嚴重立法禁止捕撈吻仔魚,
只是馬政府上台之後,出於「種種考量」,又恢復允許漁船捕撈吻仔魚,數量甚至較以往
更勝。(這些新聞和資料可以在google上查到)
像網友說的,「法律是人玩的」,甚至有很多時候是為某些利益服務的。但玩法之後,
真正的問題往往沒有反映出來,也依然在那裡無法解決,就是海洋漁業資源的濫捕和枯竭
。
文中說的兩大超商:7-11、全家
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採取這種竭澤而漁的經濟商品模式,不是一種永續發展經濟的方法,
更棄全民的生態資源於不顧。我們要珍惜的環境是「大家的」,不只是為超商的利益服務
,也不只是為了某些愛吃吻仔魚的人。也是哲學家桑戴爾說的「金錢無法購買的東西」。
今天超商可以堂而皇之的說,「我也要賺錢,我沒有違法」,然而事實是怎樣呢?就是
不愛惜環境和生態啊!法律則是有錢人和政客玩的東西。
就像7-11到現在還在使用有致癌之虞的6號塑膠咖啡杯蓋
就知道企業平常宣稱的什麼「為消費者的健康把關」、「永續經濟和愛護環境」
事實上都只是一種虛偽矯情。 他只要賺錢,其他什麼都不關他的事
。
有時候真的覺得現在台灣的社會很缺乏反思,消費者往往被大財團牽著鼻子走,
大家都是有錢賺就好了、有得吃就好了。
就是柏拉圖說的「豬的國度」。
無論如何,可以停止販賣吻仔魚嗎?我拒吃,並且抵制。只是因為我想做一個不被嘴巴
牽著鼻子走,有知覺的消費者和公民。
魚真的最近幾年越來越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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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6emI
魩仔魚商品開賣 保育團體籲下架
最近有知名超商,開始強打販賣「魩仔魚飯團」,但是卻引發保育團體的抗議,因為長期捕
撈已經嚴重影響海洋生態,因此發起拒買拒吃的行動,希望商品能夠下架,不過業者也澄清
,魩仔魚飯糰是屬於季節性商品,用的材料絕對都是在合法期捕撈的。
拆開超商飯糰,魩仔魚拌飯,新口味3月份開賣,不過有保育團體就怕海洋資源枯竭,長期
拒吃魩仔魚,眼看2家超商龍頭推出魩仔魚飯糰和炒飯,發函呼籲業者相關產品能下架停售
。宜蘭縣環保聯盟理事長張曜顯:「我們是認為企業沒有站在海洋資源生態環保的這個角度
,去作為出發點,只一味的只照顧到自己本身的企業利益。」
民眾:「小魚全部撈光光之後,那這個生態就一直沒有延續啊。」
儘管漁業署一度禁止捕撈魩仔魚,而現在視有限制捕獲總量,每年還有3個月的禁捕期,捕
獲總量也從2年前近2760公噸下降到約2430公噸,不過保育團體痛批管制標準太寬鬆,會吃
掉海洋生機,雖然也有人認為魩仔魚生長周期大約1年,不吃也會自然死亡,不過漁民捕撈
時往往連其他魚苗一網打盡,過度捕撈也影響海洋生態。漁管所所長張進裕:「整年度裡面
,其實牠(魩仔魚)的混獲率最高得部分,可以達到18%左右,其實不到2成。」
超商業者強調,魩仔魚料理是季節性商品,也都在合法期內捕撈,只是保育團體憂心連鎖超
商的產品會帶動市場,要求下架停售,如果業者不願意,將發起消費者抵制,希望能搶救魩
仔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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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新聞底下網友說的:
「簡單來說,捕魩仔魚就是把還沒長大的小魚直接補上來,讓這些魚根本還沒有機會繁殖
就被人類吃掉,也是臺海周邊漁獲量驟減的元兇之一,補魩仔魚的行為其實就是直接對食
物鏈造成毀滅性的破壞。」
「現在的魚,連談戀愛的機會都沒有..還在吃奶嘴的時候,就被當作『魩仔魚』給撈上桌
。」
「吃魩仔魚就像是在竊奪後代子孫的資源。
"合法期"是人類為了商業目的所私設的,漁業資源恢復之前,不論在什麼期捕撈都
將造成資源的枯竭。」
...
事實上,2007年的時候政府曾因為考量生態資源耗損嚴重立法禁止捕撈吻仔魚,
只是馬政府上台之後,出於「種種考量」,又恢復允許漁船捕撈吻仔魚,數量甚至較以往
更勝。(這些新聞和資料可以在google上查到)
像網友說的,「法律是人玩的」,甚至有很多時候是為某些利益服務的。但玩法之後,
真正的問題往往沒有反映出來,也依然在那裡無法解決,就是海洋漁業資源的濫捕和枯竭
。
文中說的兩大超商:7-11、全家
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採取這種竭澤而漁的經濟商品模式,不是一種永續發展經濟的方法,
更棄全民的生態資源於不顧。我們要珍惜的環境是「大家的」,不只是為超商的利益服務
,也不只是為了某些愛吃吻仔魚的人。也是哲學家桑戴爾說的「金錢無法購買的東西」。
今天超商可以堂而皇之的說,「我也要賺錢,我沒有違法」,然而事實是怎樣呢?就是
不愛惜環境和生態啊!法律則是有錢人和政客玩的東西。
就像7-11到現在還在使用有致癌之虞的6號塑膠咖啡杯蓋
就知道企業平常宣稱的什麼「為消費者的健康把關」、「永續經濟和愛護環境」
事實上都只是一種虛偽矯情。 他只要賺錢,其他什麼都不關他的事
。
有時候真的覺得現在台灣的社會很缺乏反思,消費者往往被大財團牽著鼻子走,
大家都是有錢賺就好了、有得吃就好了。
就是柏拉圖說的「豬的國度」。
無論如何,可以停止販賣吻仔魚嗎?我拒吃,並且抵制。只是因為我想做一個不被嘴巴
牽著鼻子走,有知覺的消費者和公民。
魚真的最近幾年越來越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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