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夜班薪水?? - 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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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檢查員又來了

我決定教大家計算完加班費再睡好了XD

再這之前,要先跟大家講解一個觀念

就是基本工資是包含休息日及例假日薪資的,但不包含每日超過8小時部分

好的!!

現行2周84小時工時,計算加班費方式

先舉個例子,第一週1-5都上8H 星期六上午上4H 下午休息日 星期日例假
第二週1-5都上8H 星期六休息日 星期日例假

這是正常的,沒有超過2周84小時的情況


再來
第一週1-5都上8H 星期六上午上4H 下午上4H 星期日例假
第二週1-5都上8H 星期六上午上4H 下午上4H 星期日例假

這是2周休2日的情況,總工時為96H

所以加班費計算為 第一週星期六下午前2H*0.34 後2H*0.67
第二週星期六上午前2H*0.34 後6H*0.67

所以時薪*4H*0.34+時薪*8H*0.67 是為兩週96小時的工時

大家會有疑問,為什麼是0.34跟0.67而不是1.33跟1.67呢??

前面有提到,工資是包含了休假日及例假日薪資,也就是說1的部份已經給了

所以只剩下0.34跟0.67羅

那再乘上2就是4周,你也可以延續再2周去算加班費,然後再加本月裡

帶是我前面文章提到,如果雇主都用1去算

也就是時薪*8*3 不見得比(時薪*4H*0.34+時薪*8H*0.67)*2周

讓大家做參考羅

真的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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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5-07-19
假日上班是加計1倍工資 不是0.34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7-23
1.33和1.66
Ivy avatarIvy2015-07-27
我說的是休息日工資,例假日是不可以上班的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7-30
有疑義可以問勞動部或各地勞工局喔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8-03
國定假日出勤才是給1倍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8-07
1哪有給,你的1已經包括在84小時內了,超過84就是要1.
33 邏輯錯誤喔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8-10
請洽勞動部詢問看我說的對不對吧
Irma avatarIrma2015-08-14
例假日出勤要給2倍 加班要另外算
Dora avatarDora2015-08-18
但是月薪制假日本身算有給薪 所以只要算1倍和加班
所以依你的例子不該乘以0.34和0.67 而是1.34和1.67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John avatarJohn2015-08-21
假日上班=沒上班也領薪水8+實際上班時數 那你去上班
還是要給1啊,哪有直接合併說已經給了的道理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8-25
這就是吊詭的地方,加班反而拿比較少的加班費,看以後會
不會修法吧
Puput avatarPuput2015-08-29
另外42條有提到加班不能強迫,如果真的不能加班,可以拒
絕,可是現在台灣...嗯...沒拒絕就是同意囉
Enid avatarEnid2015-09-01
看完圖表秒懂...這是什麼鬼設計啊...
Ina avatarIna2015-09-05
月薪已經含假日未上班的基本工資?這算法很怪吧!月薪歸月
薪 加班歸加班 超過原定該上班的時間 就是該按照勞基法額
外提供至少1.33倍的單位薪資才對 感覺你得到的解釋有點tr
icky 人事刻意這樣解讀的?
Una avatarUna2015-09-09
不不不,表格是勞動部的,他們就是這樣解釋
Ivy avatarIvy2015-09-12
有看我貼的連結嗎?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9-16
這個表格是純算"加班費"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9-19
實際你還有勞基法39條例假日加倍這條啊
Yedda avatarYedda2015-09-23
所以例假日月薪制本來就算有薪水100%加上加倍100%加上加班
才會是1.33跟1.66 只算"加班費"是0.33跟0.66是沒錯啦...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9-27
我文章的開頭的確說只算加班費,總薪資就是底薪+加班費囉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9-30
還要加上假日出勤的那個兩倍啊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