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經驗?
我在10/10在新光三越南西店買一件Tommy外套
但因某種緣故
店員請我在10/17回去拿取發票(10/10當天沒有拿發票,但我有留電話資料)
但我10/18回南西店拿取發票時
卻發現店員將我的發票在10/17當天給另一位客人湊滿3000元
(因為最近南西店有滿3000送300的活動)
讓我覺得很不開心
雖然我10/18去已經不能換禮券
但我還是可以再找一張10/17的發票吧
店員即使有我的電話資料卻沒有達到告知的義務
就自行將我的發票給其他客人湊滿3000元
等到我去拿發票才再一直喊抱歉
哪有人這種店員的= ="
難道尊重消費者不是培訓員工的一門課題嗎?
真是讓人感到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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