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不給點數的狀況也不是一兩次,
回過頭詢問店員,當下基本上都會補給。
但我碰到的,真的沒有一個店員會說一聲不好意思。
可以接受跟我說不好意思,我忘了給你。
但真的不接受那種事後詢問才把點數給你,還一臉,賞賜給你的態度。
但這種店員態度,屬個人行為,都是因人而異,因教養而異。不多做討論。
可是可以針對以下幾點去探討,
第一,點數活動行之數年,說有10年也不為過。
說忘了,就給客人一句不好意思。理所當然。
第二,點數雖是贈品,但在發票名細上都有列入,這點數就是歸屬消費者。
如果客人跟你說不需要點數,再進行回收。這樣才為合理。
不過,在之前mobile01也有針對這點做討論。
(那這,又算是店員與超商之間的問題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144035
而又如果客人拿了點數,卻亂丟在你店內,這是個人行為,個人教養問題。
我也碰過幾次拿了點數又亂丟的客人(我也是客人)。
我是這麼說的:不好意思,你的點數掉囉。
第一種人:一臉不好意思撿起點數。->還算有羞恥,也或許是不小心掉的。
第二種人:裝做沒聽到,就是不願意撿。
如果不是長得特別兇猛,小女子都會拍拍他肩膀。再提醒他。
還是不撿的,我才會說:只有狗會隨地大小便,相信您不是吧?
他撿或不撿,你就知道他是狗還不是狗了。是狗就不必多說了。
(不過回過頭來說,這些都是單一素養問題。
本質上,發票已列,就是歸屬消費者,這件事情沒得討論。否則屬於業務侵占。
就算你沒有這個本意,但若消費者回過頭與你追究,你真的難逃。
特別是觀光景點周遭的超商,很多外地來的遊客。
若是外地客人想到回到家想把小事鬧大,你還得跑到他的縣市開庭。)
主動給點數,這是消費者應得的。
不要說給了客人丟店內地上,還要清理,嫌麻煩。
等到消費者直指你業務侵占的時候,跑法院沒有比較輕鬆。
也不要等到消費者懷疑你,侵占點數實在那邊喊冤。
因為,點數列在發票明細上,便歸屬消費者。這件事情無庸置疑。
類似新聞:https://goo.gl/hiJs7x
而,即滿特定點數後,還能再超商免費兌換特定商品。
在這個時候點數便已不是無價贈品。
拿來提告業務侵占會更強而有力。
第三,不管是哪種行業,都會遇到不同的人事物,都有各自心酸。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如果你老是強調你很辛苦,你很勞累。
那就讓自己更好。去找不要辛苦 不要勞累的工作。
(但我覺得基本上沒有這種工作,有的只有遊走法律邊緣的吃回扣等等不法)
我是一名消費者,我尊重每一位認真的店員。每一位辛苦工作的人。
術業有專攻,我只在我的資訊領域有所了解。
於是我對其它行業的人抱持高度尊重。
我尊重店員的專業,也希望店員能尊重消費者權益。
※ 引述《santacruzz (santa)》之銘言:
: 去了幾間台北市全家跟7-11 都不會主動給點數 每次都要問了才給
: 這是正常的嗎? 還是公司規定?
: 有時候走一段路才發現沒給 也只好算了
: 雖然沒有集點的習慣 可是這樣感覺很差...
: 點數還是會留著送身邊需要的朋友 所以盡量有就拿
: 像是西門的7-11陸客會買一堆鳳梨酥三四千起跳 點數也沒給他們 是店員私吞了嗎XD
: 有時候有贈品 結帳完了等他給贈品也沒給 只能開頭問 好像在要甚麼似的QQ...
: 然後每次店員都會都說不好意思忘記了...整個詭異= =
: 贈品也沒刷 這樣不就是隨便店員拿的意思嗎?
: 不知道他們多的點數或贈品是會銷毀還是退回公司還是...?
: 今天就遇到同時點數跟贈品沒給的店員 非常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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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開心有活力,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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