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夜班保命」條款出爐!遇暴力可反擊 - 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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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夜班保命」條款出爐!遇暴力可反擊 財物損失免賠業者 

蘋果日報 5小時前

張曜麟/台北報導

先前超商大夜班店員頻遭攻擊,為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安全,勞動部職安署特別訂定「職
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提供事業單位依其行業特性及實際需求,對於夜間工作辨識
可能危害並實施風險評估,並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職安署表示,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
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
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
措施。

其中該指引中人身安全保護第六點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
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
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這意味著接下來若大夜班工作者遇到暴力攻擊,可以做出適當
的反擊,同時不會有其他罰則。

另還有「對於遭受暴力傷害之工作者,應確保其勞動權益,並視其需求提供必要之醫療照
護、法律協助及心理諮商或其他支持性之保護措施」、「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
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
少櫃檯現金存放 」等。

此外,還有緊急應變機制,像是「應依工作場所夜間人力配置狀況及實際需求,訂定緊急
疏散程序與建立緊急通報聯繫窗口及應變機制」、「可能發生暴力或搶劫傷害等潛在高風
險之工作場域,應設置必要之警報及監控設備」等。

(張曜麟/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1201/WHPEAEOJ3FAN3BFZAV57ANYJLU/

心得:

這個特別條款大家覺得如何?

希望能繼續關注超商工作人員的安危,他們真的很辛苦

然後能有更妥善的制度,不要再有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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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21-12-04
至少要放衝鋒槍,才有反擊的力量。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2-07
充滿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規定,你的必要跟老闆的必要跟法官的
必要會不會相同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12-10
其實 實質效果沒那麼樂觀 光看基本工資有多少企業沒跟著
照做就知道 法律都參考用。。。直接取消超商24小時制不
是更好?我家附近就有一家萊爾富改營業時間了(先不說跟
大夜是不是有關係)
Ida avatarIda2021-12-12
但只能適當反擊 防衛過當 可能還會被告
Megan avatarMegan2021-12-15
這個訂立很有用,哪裡沒用,司法不想擔,就是因為行政
或立法機關不作為,所以只能都判有過失。既然有規定出
來,就有依據可以偏袒受害一方。
Enid avatarEnid2021-12-18
"適當反擊"這詞就可以很多操作 XDDD
Donna avatarDonna2021-12-20
有事時能跑就 塊陶阿 比較實際,反擊弄不好就要吃元寶蠟燭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1-12-23
指引本來就不具完整法律效力,就只是行政指導,只能往
上位法找罰則,緊急迴避也是奇怪的說法,是不是職安法
的退避權?畢竟在職安施行細則內對退避的條件寫的滿細
的,指引就是種我政府有說歐,但我懶的(或無法)立法,
所以就這樣處理吧~的尷尬措施
Carol avatarCarol2021-12-26
垃圾民進黨就是無能廢物垃圾黨,盡搞些腦殘事情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12-28
政府立法公開使用暴力一律公開鞭刑10鞭起跳,就沒有問題
公開鞭刑個幾次,保證人渣垃圾通通縮起來,垃圾民進黨
垃圾民進黨就只會抗中騙選票禍國殃民生靈塗炭一無是處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2-31
怎麼有奇怪的生物跑出來了(椅膛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1-03
大業應該不可能徹底消失 因為有進貨需求
*大夜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01-06
直接改夜間薪水比較有可能減少這些夜班的職缺吧。
David avatarDavid2022-01-08
例如給個危險加給之類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1-11
就怕防衛過當的問題
店員一想到這些麻煩事就心累了吧
Ivy avatarIvy2022-01-14
看起來比較像是加強雇主對職場暴力的防治義務,勞工本身的
反擊或迴避就算專法沒規定,用正當防衛跟緊急避難都能涵蓋
Oscar avatarOscar2022-01-16
完全沒用的法條
Andy avatarAndy2022-01-19
所以跑不跑法院 要跑的話看誰跑的起
Andy avatarAndy2022-01-22
指引就是沒強制力,出事情的時候政府就會說我們有這個指引
喔呵呵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01-24
完全沒用的法條啊!
遇到事情了應該以安全為重,
怎麼會希望一個普通人自行判斷
反擊?加盟主最大的損失就是員工出事了要負責的部分啊

所以訂這個是要幹嘛?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01-27
自己保護自己 大概是這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2-01-30
有法條就有免責權,說法律參考用的~
Tracy avatarTracy2022-02-01
如果沒法條反擊又被告又是什道理?
Megan avatarMegan2022-02-04
把問題再丟回給店員自己處理,這根本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2-07
做做樣子的而已。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2-10
安全指引有比刑法位階高嗎? 反擊被告傷害。 安全指
引有用?
Doris avatarDoris2022-02-12
刑法有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但指引應該不算法令,
而且跟緊急避難位階相同,也沒必要用到那個
Doris avatarDoris2022-02-15
被搶本來就不應該要店員賠錢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2-18
上法院法官直接嗆你,你可以跑不需要反擊,直接GG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2-20
不是完全沒用的法條,因為他本來就不是法律...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2-23
所以法官不會嗆你,他只會直接不適用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2-26
做做樣子 危險加給別想了不可能
Enid avatarEnid2022-02-28
真的沒用啦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03-03
就說政府很可愛,愛發明新名詞,有些要正名的又不好好
處理,退避/緊急避難/緊急迴避…都幾??然後職災有三、
四種認定標準…,這次指引就只是拿健康四大計畫中的三
個出來說說而已啊,幹嘛不直接修職場暴力的規則就好?
Andy avatarAndy2022-03-06
因為這個只是指引,連法都稱不上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03-09
所以一般民眾遇暴力不能反擊抵抗?不合理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3-11
反擊還要擔心防衛過當 之後還要擔心尋仇 只對當下情況有
用然後呢
Jack avatarJack2022-03-14
反擊就只能適當反擊 店員還要擔心會不會被對方反控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2-03-17
可緊急迴避且不用賠償 這就蠻重要的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03-19
需要槍了。
Linda avatarLinda2022-03-22
我不想說的太失禮...不過....請統一給店員準備機關槍!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3-25
遇到搶劫就讓他搶不要抵抗這個不是行之有年了嗎,至於龜山
那個就是專程拿刀來捅你的,你再會緊急迴避也沒用
David avatarDavid2022-03-27
台灣官:賤民就自求多福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3-30
....阿對方拿到 是要怎樣 拼命????
Ursula avatarUrsula2022-04-02
像當鋪這樣把店員關在裡面才安全
Necoo avatarNecoo2022-04-05
難道店員是因為怕賠償業者才不反擊嗎? 搞錯重點了吧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4-07
反觀本國警察,賠錢賠命賠到死
Madame avatarMadame2022-04-10
正常人被攻擊誰不會反擊?
但對方手持兇器刀子難不成店員可以拿西瓜刀砍死對方?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2-04-13
那超商值班要標配開山刀嗎
Noah avatarNoah2022-04-15
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