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跨界跨界 玩不爛 - 品牌

Ina avatar
By Ina
at 2007-01-02T03:12

Table of Contents

以下,是兩位板主半夜無聊的對話,
嫌煩、不喜長文章、不喜看男男對話的人,請跳過本文章!
有心悸,或是睡眠不足者, 也請盡量不要服用!
先感謝各位收看!~~~

=====我是分隔線 好久不見的分隔線 大家好 有沒有想我阿?====

低咖 說: 這期PPAPER看了沒?

豬頭三 說: 我今天在火車上看完了

低咖 說: how? LV西瓜讓我笑了

豬頭三 說: 你說這篇文章嗎?

低咖 說: 是的

豬頭三 說: 我只能說~他們會不會太後知後覺
畢竟由創意文化人來談時裝的流行~太為難
跨界合作~早就是顯學啦~

低咖 說: 可是就他們crossover的觀點..又覺得又點矛盾..

豬頭三 說: 矛盾?

低咖 說: 我忘記是誰討厭PR EVENT..

豬頭三 說: 包益民吧

低咖 說: 可是有不少Cross over的品牌/物品...多少都有利用炒作來達到銷售

豬頭三 說: 以他們理論~知名品牌X知名人物= ??
其實我不了解

低咖 說: =知名商品..
不過他們對crossover的定義是真的很廣..
連Prada找建築設計師都可以認定為Crossover

豬頭三 說: 那你覺得呢?

低咖 說: 有點太廣..

豬頭三 說: 嗯嗯~~~畢竟建築物本身~不是商品
他只能當作商品形象的塑造

低咖 說: 恩恩!裡面提到川久保齡利用shop的空間玩crossover
不過其實我在想..川久保齡..用他的店..賣別的品牌的東西..
算不算是另類的cross over..

豬頭三 說: 所以只能算是select shop吧

低咖 說: 可是他本人是設計師..所以賦予了這個select shop一個不一樣的地位..
這是很好玩的一件事..

豬頭三 說: 所以你覺得是超越~像JOYCE COLLETE之類的店家的意義?

低咖 說: 我覺得是! 因為這樣做不只有商業上的考量
我覺得由設計師本人來選擇品牌在自己的店裡面賣..
更可以說明設計師本人理念上的喜好

豬頭三 說: 可是MJ之類的設計師~會幫特定的"概念店"做出現定商品
那你怎麼看待?例如MJ幫colette出過撲克牌

低咖 說: ok...我認為這是..不過我認為這就是很單純的crossover...

豬頭三 說: 所以crossover的定義是?

低咖 說: 我想想...

豬頭三 說: 1個知名的品牌(設計師)x另一個知名的品牌(設計師)?
共同推出限定商品?

低咖 說: 兩個(兩個以上)的團體(個人)利用某些手段進行商業行為...

豬頭三 說: 那周杰倫幫伊能靜寫歌~算不算?

低咖 說: 利用某些手段推出新產品/已有產品
等等...讓我想想比較仔細的定義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團體, 利用手段結合各團體或個人之優勢,
推出聯名商品或是單一品牌商品
這樣如何?
這樣週結輪幫伊能靜寫歌就不算了..

豬頭三 說: 喔喔~~了解!! 你討厭伊能靜

低咖 說: 因為唱歌不是伊能靜的優勢..只是他的工作..
所以剛剛的JOYCE就不算crossover....因為JOYCE是商人..
賣東西只是他應該做的事情
可是這樣又不太對..-.-我有問題...等等
照我的說法這樣說..川久保齡這樣不算crossover..
因為你看..他賣Undercover的衣服...
但是高橋盾設計衣服本來就是他的工作了..

豬頭三 說: 所以是select shop在概念的意義上crossover

低咖 說: 恩...而不是實際的行為有crossover...

豬頭三 說: 只是他們的商品很搭~

低咖 說: 恩恩..這種意義上的crossover跟週結輪幫伊能靜寫歌就是不一樣..

豬頭三 說: 達到刺激商業行為的目的

低咖 說: 不過如果你要說伊能靜唱週結輪的饒舌歌的話..那就可以算是crossover了...

豬頭三 說: 所以假設的說~周杰倫在伊能靜的新專輯裡~有唱歌的話~那就算是crossover

低咖 說: nonono...我是說今天如果週結論幫伊能靜寫了一首像是雙結棍之類的歌...
然後伊能靜拿來唱..那在某方面來說..算是一個crossover...

豬頭三 說: 可是矛盾的是依能靜的並不是以唱歌為優勢,不是嗎?

低咖 說: 可是她們推出了一個不一樣的東西....
所以先不理我下的定義完不完整..
好...我想我又更清楚了一點..
如果他們有推出一個不同於兩者原有風格的東西..可以算是crossover
如果利用兩者原有的優勢或是個人風格..銷售商品..
達到刺激商品銷售..那也可以算是crossover...

豬頭三 說: 你的定義變廣了

低咖 說: 對! 應該要廣..但是又不能太廣..唉唷!~~

豬頭三 說: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團體, 利用手段結合各團體或個人之優勢,
推出聯名商品或是單一品牌商品,並達到刺激商品之銷售~如何?

低咖 說: ok...我覺得最終的目的還是商品的銷售...

豬頭三 說: 是沒錯啊~~~但不行也麼都是crossover吧

低咖 說: 恩恩....這樣看起來我們的定義又太廣了..

豬頭三 說: 還有吧!好!! 因為限定在優勢上~自然就很清楚了
哪些是掛名騙錢的, 而哪些是真的在做crossover
以y3來說~~

低咖 說: 恩恩..請說

豬頭三 說: 以前我會覺得它是,但現在不是! 因為完全看不到愛迪達的優勢了
並不是因為運動或是研發更科技感的布料
完全是穿的一身很好看的運動裝~但卻不具實際功能

低咖 說: 哈哈...這完全是一種風格的創造吧...
不過你也很難說艾迪達的優勢不見了

豬頭三 說: stella x 愛迪達卻還有一定的平衡
可以穿的美美的去運動

低咖 說: 也許艾迪達的優勢是潛伏在使用的感覺上..
例如球鞋穿起來的機能性及舒適感...可能是看不出來的...

豬頭三 說: 可是衣服~我百分百的確定~不舒服

低咖 說: 我才想說..像是衣服看起來就是騙錢的..
一件簡單的網眼polo...不是什麼大國家做的..
摸起來料子也算是中等..卻也要價五六千...

豬頭三 說: 所以stella x 愛迪達的crossover做得比較好一些

低咖 說: 這就是騙錢阿..另外我覺得..Y3已經獨立成一個品牌..
Stella X adidas還是一個系列..
Y3必須維持一定的collection的量...來成為一個品牌
但是stella不用

豬頭三 說: 可是他後面的母公司還是adidas
可是這麼說的話~那三原康裕的包袱太大了

低咖 說: why?

豬頭三 說: 除了鞋子之外的功能性之外,衣服也是超不實穿的
運動穿那個~會被悶死!! 感熱材質~雖然很科技感
但是對sport來說~卻是大大的不實用! 平常穿都嫌熱

低咖 說: 那我們說這是藝術型態上的cross over好了......
而且也是不怎麼實際的cross over...
那如果是說..sport變成一種風格..變成sporty...
打扮的要很sporty..那是不是就可以說的通了?
豬頭三 說: 我想想

低咖 說: 因為他可能著重的其實不是運動用..而是讓你穿起來很sporty而已..

豬頭三 說: 那如果是如此的話~定義就要修正了

低咖 說: 如何修正?

豬頭三 說: 因為運動品牌的優勢不在於讓你看起來很sporty吧~

低咖 說: 呵呵...但是運動品牌提供了"讓你像是要去運動/我很愛運動"的感覺阿...

豬頭三 說: = =

低咖 說: 他的優勢不是實際上的製造或是使用感官..
而是他的品牌名..
人家聽到Puma就是覺得..是個運動品牌..
你都穿puma..感覺很sporty之類的..
但是又聽到crossover設計師...
就會覺得..ㄟ..既sporty又stylish..
你覺得這樣說的通嘛?

豬頭三 說: 我昏了!! 不講了~

低咖 說: 我把今天的對話複製起來丟板上好了..
讓更多人來討論這件事..總比我們兩個人討論得好..

豬頭三 說: 嗯嗯好


--

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07-01-03T07:19
看到最後的PUMA,我想到很久不見的荷蘭設計師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07-01-05T07:59
Alexander van Slobbe,他的Orson+Bodil挺有趣的品牌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07-01-06T06:18
另外噗馬最近出的帳棚組...也是一個crossover的產品..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7-01-07T19:43
還蠻有趣的東西!~~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07-01-08T07:32
這不是八低咖(打滾)...他沒有這麼正經....:P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07-01-11T16:51
靠腰....樓上的給我一點有建設性的推文..好唄?...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07-01-12T19:44
推"對話形式"發表...低咖應該花了不少時間修改ㄅ..^^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07-01-16T07:34
先推:) 期末考完也想來討論

犒賞自己的包包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07-01-01T23:41
※ 引述《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之銘言: : : 我覺得您在某種程度上又極端的保守,特別是在品牌與LOGO上,有點太過度吹捧了 : : 發表自己的意見不錯,但�� ...

我的LV脫皮了>"<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07-01-01T22:39
不知道在這裡問適不適合,但是我真的是覺得很無奈~ 我買的一個LV棋盤格的保齡球包,把手配皮的部分掛在腳踏車把手上 結果整個把手的底部都被摩的 ...

Prada的包包大家覺得如何?

Tom avatar
By Tom
at 2007-01-01T17:40
最近看上了這幾個包包,但沒買過Prada的包,不知品質如何,值得下手嗎? Prada的官網也很怪異,都是空的,也找不到這幾個包的歐元定價跟名稱 有人知道的話�� ...

犒賞自己的包包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07-01-01T05:31
我也覺得皮製包比布製好用 之前拿過DIOR GUCCI和 MARC 的布包 很快就被我弄的很髒 (剛好我拿的都不是很深色) 而且布包平時也沒辦法自己做保養 手上� ...

Burberry的Prorsum圍巾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07-01-01T02:56
想請問Prorsum圍巾的價位範圍大約在? 因為收到了一條圍巾當禮物 想回贈卻又不知預算範圍 沒有圖...大概以文字形容 粉紅色 格狀 made in England 請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