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歉啟示 - 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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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被告哪一條?
再來是好奇
所以你2017年發的文章是造謠抹黑嗎?
還是半真半假?
弘宇要解釋一下嗎?

※ 引述《jason791227 (小八)》之銘言:
: 本人楊弘宇持用帳號Jason Yang、jason791227於民國106年7月5日、7日、10日,在臉

: 「FIND粉絲專頁」、PTT「Street style」網頁,張貼不當言論,使FIND品牌老闆黃先

: 名譽受損,特此向黃先生道歉,承蒙寬諒並保證今後決不再犯。道歉人楊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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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2-26
好奇推
Mason avatarMason2019-03-02
如果是事實的話根本不用怕告 反正有證人 有證據 怕啥
Ivy avatarIvy2019-03-04
別為難他了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3-06
沒必要在挖他吧
Steve avatarSteve2019-03-08
他說不當言論,沒說是假的啊XD
Mason avatarMason2019-03-13
對啊沒人說假啊,是有「不當言論」
Jake avatarJake2019-03-14
我猜是真假參半,應該不是完全假的我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