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教板上前輩
二月中在eBay標得一件商品
付給美國賣家 USD 40 想把商品寄到台灣
賣家聲稱雖然沒有買tracking number,但有USPS的「收據」
上禮拜我open case,使用eBuyer Protection
賣家態度一直是懷疑我有收到卻裝作沒收到,想拿到免費商品
我回應他,我並沒有必要為了USD 100 的東西說謊,我要的是該商品
所以我跟他說如果我收到商品就會close case
可是一個多月過去,至今都還未收到包裹,3/28以前必須提escalate
請教各位,我是不是該直接escalate呢?
因為說難聽一點,就算賣家有「收據」,地址錯誤、或是寄空箱子也都會有收據阿
希望各位網友前輩不吝提供意見或經驗分享
謝謝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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