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和同事到7-11購買關東煮
結賬的時候櫃檯人蠻多的
所以等店員把東西包好就趕快離開了
等回到公司同事說怎麼沒有發票
才發現我也沒有拿到發票
然後一直到今天早上要買早餐打開皮夾才後知後覺
原來昨天買的東西沒發票也沒有找零 (抱歉我神經超大條的)
同事買了50元 所以剛剛好沒有零錢問題
我的部份是52 拿了105想說可以找53
這樣不會有太多10塊錢皮夾會比較重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去7-11店員有辦法處理嗎?
因為已經是昨天的事情了
加上我也沒有拿到發票可以證明我有購買 (品項我還記得)
雖然53不是太多錢 但還是想試試看可不可以拿回來
請問遇到這樣的狀況要怎麼做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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