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交貨便被其他包裝裡的流出液體波及.. - 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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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我都以為自己來到平行世界了,
這版不是最體諒便利商店員工勞權了嗎?

7-11很明顯,非常明顯,超級明顯告訴你,
店到店有任何瑕疵,造成任何包裹遺失/損害等等,
「最高」就是賠1000元。

先不管你吵不吵得贏店家,就算你吵贏你頂多就是拿到1000元,
如果你買的東西,不管是異常難買(原價可能不高)或者價錢太高,
你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選店到店啊?

這點明顯到不行的規範,到底出事情上網討拍是哪種心態?

以我個人經驗好了,買水壺,我敢選店到店,
一件300~800的非名牌衣褲,我敢選店到店,
買手機,我才不敢用店到店勒。

如果你買的東西真的在你的眼中是超過1000元(不管是很難買還是很貴都一樣啦),
選店到店100%是你的問題,你現在就是去跟店家吵,店家理應也只需要付你1000元,
你如果覺得吵贏了還是HEN虧,那就是你的問題。

這件事情的罪魁禍首還是寄液體的那個人,
但是我絲毫不覺得購買一個超過1000元的東西後,
(再強調一次,不管是原價低但是很難買,
還是原價就是超過這個價值,
反正只要這個東西換成1000元會讓人覺得虧的都算)
被寄丟了有什麼好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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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長:別躲著了,出來受靶子吧~
秋生:小心你後面!
隊長:我後面?是我表姨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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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8-31
資訊過時,以蝦皮來說是兩萬元喔
Donna avatarDonna2018-09-03
7-11最高賠款1000元是他們寫在官網上的東西
中國的拍賣/購物網站要怎麼玩屬賣家片面提供的保障
與7-11系統無關
講難聽點賣家照規定走不照中國網站走,於法理上
Zora avatarZora2018-09-06
都還非常有爭議。(畢竟人家官網就寫明白了)
用店到店買超過1000元的東西就是在冒險。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9-09
你想太多了基本上平台購物的店到店服務都不是1000塊那個
都有另外簽, 蝦皮是兩萬, 買手機不是你要不要選店到店的
問題, 是手機根本不能用店到店寄, 出問題一毛錢都不會陪,
還有最常見的那些什麼餐券, 限量版的周邊這些全部都是
不能 透過店到店寄送
Tom avatarTom2018-09-12
好啊,你們就繼續使用店到店收價值超過1000塊的東西
Zora avatarZora2018-09-15
價值遠超過1000元的我就是不敢用店到店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9-18
然後中國的拍賣/購物網站怎麼跟統一超簽約
不好意思我這個外國人(中國的外國)搞不清楚也是正常
Liam avatarLiam2018-09-21
店到店60塊一點都不便宜,順風台灣 國內宅配小包裹也才80,
順豐配送基本上都是用小貨車不會像黑貓下大雨還把你的貨
丟在腳踏板, 順風現在生意普通人手夠, 基本上寄送24小時
內一定會到, 不用聽黑貓那種遲到還要 什麼體諒送貨員一
例一休那些幹話 ,有需要下次可以用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9-24
推文離題了… 店到店是被爛人用爛的服務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9-27
本篇惡意傳達錯誤訊息 基本上經拍賣或購物平台購買者 賠
償以實際售價為準 上限也是都遠高於1000元
Lily avatarLily2018-10-01
扯意識形態沒有意義, PChome也是2萬, 白紙黑字合約
Harry avatarHarry2018-10-04
跳針,現在多用平台寄,誰自己單獨寄?
Andrew avatarAndrew2018-10-07
Yahoo露天PC也都不是1000元,聽你在睡
Robert avatarRobert2018-10-10
平台的約是另外簽的好嗎?
Rae avatarRae2018-10-13
網拍怎麼可能跟你上限一千,那店家把兩千以上的包裹全
部a起來只賠一千就賺死了
Linda avatarLinda2018-10-16
超過1千元 選店到店100%是你的問題?? 物品價值超過最高
賠償金額 就變成是消費者的問題? 不懂這啥邏輯欸!
Jake avatarJake2018-10-19
超過最高賠償金額的東西,你覺得應該怎麼寄?
Irma avatarIrma2018-10-22
你可以選擇賠償金額更高的服務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0-25
其實她也沒講什麼吧,反正就照規矩走,用哪種平台寄件就看
那個平台的賠償上限
Elvira avatarElvira2018-10-28
我比較喜歡這麼講,人不是機器難免會有疏漏,那這部分就照
規矩走,你用交貨便寄,倘若商品遺失,自然你要承擔遺失商
品賠償上限1000的規定
Donna avatarDonna2018-10-31
就算是高度紀念價值的商品,那還是只能賠1000元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8-11-03
選擇賠償金額更高(假設2萬)的服務,若還是比商品金額(假設
哀鳳)低的話,照原PO邏輯,就100%是消費者的問題喔
Necoo avatarNecoo2018-11-06
寄東西出問題的風險 消費者要承擔沒錯,但賠償上限的高低
不是拿來歸責的標準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18-11-09
到底在憤慨什麼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11-12
現在跟7-11交貨便簽約的電商 契約中都有明定賠償上限
Tracy avatarTracy2018-11-15
如蝦皮是兩萬元
https://shopee.tw/docs/2971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1-18
露天純取四千元 取付兩萬元
https://tinyurl.com/y86wpemw
其他如Y拍 P購商店街 買動漫等等請自行查閱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11-21
一千元只是普通的ibon交貨便賠償上限 切勿混為一談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1-25
振振有詞地堅持一千元 屬誤導視聽相當不可取
Iris avatarIris2018-11-28
不要用啊!你以為用一般貨運會按原價陪?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2-01
1000元上限是超商自己的店到店(交貨便)
Mary avatarMary2018-12-04
不然你在家幫我收包裹
Ethan avatarEthan2018-12-07
你的確是在平行世界,自己不清楚平台寄跟711系統賠付
的價錢不一,一直說你自己是不敢用啦,你不敢用是關
大家什麼事
Puput avatarPuput2018-12-10
這篇是在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