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正確嗎? - 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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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第一次在這板發文的
前兩個月也在全家工作,不過是類似臨時工的(非正式員工)
一月時我有一天的薪水沒拿到,店長說之後會給我
然後二月因為發生一些事情 我之後就打算離職了
當時也做了六天(我是大夜班)

但是當談到離職薪時 我居然只有三千塊可以拿
看到實是整個傻眼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因為就算是實習來算 800*6也有4800吧
更何況我實習時只有一月(上班有人帶)
二月的那六天我都是一個人而已
這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請各位幫忙解惑 謝謝

P.S 是在新店的某家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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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4-03-11
可以 !
Dora avatarDora2014-03-11
你先跟他說不合理你要申訴,應該會補給你
Linda avatarLinda2014-03-12
你可以寄信去員工申訴用的信箱很快就有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