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了,不得不戰
※ 引述《CrazyKKK (CrazyKKK)》之銘言:
: 總覺得是台灣人劣根性的錯,
: 退貨機制的美意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 東西用不習慣我覺得退是理所當然,
: 但用超過50%本就不該再退!
依據以上論述,原作者認為「外國人」不會有這種「超過50%退貨」的劣根性
我請問原po,你的論點依據怎麼來的?您曾經到訪過國外好市多?
還是您掌握了國外好市多的業務報表?
請原po提出證明,否則請向全台灣人道歉
: 什麼東西要讓你吃或用超過一半才有辦法感覺得出好還壞?
: 除非自己承認是自己頭腦秀逗或反應遲鈍吧!
假設我是安親班老師,我可不可能買一包洋芋片,請全班同學吃
這時候發一發大家吃一吃(應該超過50%),發現味道不對
請問原po,我該不該退貨?
: 還有人提出說買兩箱結果吃完一箱,餘下的一箱有怪異味道想退錢
: 那既然吃完一箱是否就認可這產品你覺得尚可接受
: 那廠商以新鮮食品跟你交換有怪異味道的食品哪裡處裡不當?
: 這不是奧客是啥?
依道德層面來說,這確實不符合「台灣人應有的美德」
(怪了,台灣人不是都有劣根性?哪來的美德?)
依客戶契約,好市多的「台灣店員」顯然劣根性很強
: 好市多的退貨機制本該是讓消費者方便,
: 但消費者自己本末倒置,根本就是過太爽,
: 這就好像帳單遲繳一樣,非得到斷話斷線停用才肯繳錢
: 寬限期的美意被人亂用,
我不太懂兩個例子的關聯性在哪裡?就算斷話才繳錢也是老子高興
你公司看不過去就斷話嘛,我繳錢就是了,再了不起
不然你終止我的契約嘛!公司想要這樣嘛?
再進一步想,好市多敢不敢這樣?
要舉例子也麻煩舉適當的例子
: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
論述同上
: 個人以為,上述例子可以以遲繳超過五次終生不得再申辦網路、門號...重罰
你是誰?頭很大嘛?
: 讓人知道守時以及方便的重要,人家業者給你方便,
: 自己不懂得珍惜,那就終生不得再用,
: 看到時候是誰吃虧
ok啊,我們就來看誰吃虧
: 好市多亦可比照辦理,若是超過50%還強制要求退貨超過五次者,
: 終生不得再申辦會員,也就是說每人一輩子只有五次機會,
哇哈哈,好好笑
: 你委託別人買,要退貨亦須持卡者同意,
: 屆時亦不會有人為了你損失自己辦卡的機會
: 否則就乖乖的去逛全聯吧!
: 而一堆人說要一人一信要求好市多退出台灣,
: 屆時要是好市多當真退出台灣
: 恐怕先哭的還是當初一直在嚷嚷的那些人吧
: 因為再也沒免費的食物,免錢的書,無限期試穿的衣服可用了
so what?會死嘛?就算我真的哭好了,哭完日子還是要過啊
難不成我要為好市多上吊自殺嘛?哈哈哈哈
笑死人
: 先姑且不論好事多的總條文如何規定,
: 也沒人說不可以退貨,
: 但退之前先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 人窮並不可恥,但用窮當藉口而濫用別人給你的方便就太不道德了!
我再強調一次,退貨是依據客戶契約,是形諸於文字的
今天好市多的契約就是這樣寫,如果店員告訴我不能「無條件退貨」
這是口頭約定的部份,但在法律上他是違反合約精神的懂嘛!!!!!!!!
我可以告店員的懂嘛???????
如果你不懂,我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跟你說
有一天我去買了房子,原屋主說,我把全部家具送你,但沒有寫在契約上
交屋食我發現空無一物,我只能摸摸鼻子哭么
反之,如果我寫在契約上他卻沒有給我家具
那我就他馬的可以告他,腌得司點?
所以我認為絕對不是退貨的人有「台灣人的劣根性」
是,
好市多的這些騙人店員有「台灣人的劣根性」!!!!!!!!
最後,我恐怕要擔心的不是誰有劣根性的問題,而是誰有奴性的問題!
p.s.當你用幾趴來告訴我道德標準是什麼的時候,你就已經準備被打臉了
--
※ 引述《CrazyKKK (CrazyKKK)》之銘言:
: 總覺得是台灣人劣根性的錯,
: 退貨機制的美意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 東西用不習慣我覺得退是理所當然,
: 但用超過50%本就不該再退!
依據以上論述,原作者認為「外國人」不會有這種「超過50%退貨」的劣根性
我請問原po,你的論點依據怎麼來的?您曾經到訪過國外好市多?
還是您掌握了國外好市多的業務報表?
請原po提出證明,否則請向全台灣人道歉
: 什麼東西要讓你吃或用超過一半才有辦法感覺得出好還壞?
: 除非自己承認是自己頭腦秀逗或反應遲鈍吧!
假設我是安親班老師,我可不可能買一包洋芋片,請全班同學吃
這時候發一發大家吃一吃(應該超過50%),發現味道不對
請問原po,我該不該退貨?
: 還有人提出說買兩箱結果吃完一箱,餘下的一箱有怪異味道想退錢
: 那既然吃完一箱是否就認可這產品你覺得尚可接受
: 那廠商以新鮮食品跟你交換有怪異味道的食品哪裡處裡不當?
: 這不是奧客是啥?
依道德層面來說,這確實不符合「台灣人應有的美德」
(怪了,台灣人不是都有劣根性?哪來的美德?)
依客戶契約,好市多的「台灣店員」顯然劣根性很強
: 好市多的退貨機制本該是讓消費者方便,
: 但消費者自己本末倒置,根本就是過太爽,
: 這就好像帳單遲繳一樣,非得到斷話斷線停用才肯繳錢
: 寬限期的美意被人亂用,
我不太懂兩個例子的關聯性在哪裡?就算斷話才繳錢也是老子高興
你公司看不過去就斷話嘛,我繳錢就是了,再了不起
不然你終止我的契約嘛!公司想要這樣嘛?
再進一步想,好市多敢不敢這樣?
要舉例子也麻煩舉適當的例子
: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
論述同上
: 個人以為,上述例子可以以遲繳超過五次終生不得再申辦網路、門號...重罰
你是誰?頭很大嘛?
: 讓人知道守時以及方便的重要,人家業者給你方便,
: 自己不懂得珍惜,那就終生不得再用,
: 看到時候是誰吃虧
ok啊,我們就來看誰吃虧
: 好市多亦可比照辦理,若是超過50%還強制要求退貨超過五次者,
: 終生不得再申辦會員,也就是說每人一輩子只有五次機會,
哇哈哈,好好笑
: 你委託別人買,要退貨亦須持卡者同意,
: 屆時亦不會有人為了你損失自己辦卡的機會
: 否則就乖乖的去逛全聯吧!
: 而一堆人說要一人一信要求好市多退出台灣,
: 屆時要是好市多當真退出台灣
: 恐怕先哭的還是當初一直在嚷嚷的那些人吧
: 因為再也沒免費的食物,免錢的書,無限期試穿的衣服可用了
so what?會死嘛?就算我真的哭好了,哭完日子還是要過啊
難不成我要為好市多上吊自殺嘛?哈哈哈哈
笑死人
: 先姑且不論好事多的總條文如何規定,
: 也沒人說不可以退貨,
: 但退之前先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 人窮並不可恥,但用窮當藉口而濫用別人給你的方便就太不道德了!
我再強調一次,退貨是依據客戶契約,是形諸於文字的
今天好市多的契約就是這樣寫,如果店員告訴我不能「無條件退貨」
這是口頭約定的部份,但在法律上他是違反合約精神的懂嘛!!!!!!!!
我可以告店員的懂嘛???????
如果你不懂,我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跟你說
有一天我去買了房子,原屋主說,我把全部家具送你,但沒有寫在契約上
交屋食我發現空無一物,我只能摸摸鼻子哭么
反之,如果我寫在契約上他卻沒有給我家具
那我就他馬的可以告他,腌得司點?
所以我認為絕對不是退貨的人有「台灣人的劣根性」
是,
好市多的這些騙人店員有「台灣人的劣根性」!!!!!!!!
最後,我恐怕要擔心的不是誰有劣根性的問題,而是誰有奴性的問題!
p.s.當你用幾趴來告訴我道德標準是什麼的時候,你就已經準備被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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