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是台灣人劣根性的錯,
退貨機制的美意根本不是這樣用的,
東西用不習慣我覺得退是理所當然,
但用超過50%本就不該再退!
什麼東西要讓你吃或用超過一半才有辦法感覺得出好還壞?
除非自己承認是自己頭腦秀逗或反應遲鈍吧!
還有人提出說買兩箱結果吃完一箱,餘下的一箱有怪異味道想退錢
那既然吃完一箱是否就認可這產品你覺得尚可接受
那廠商以新鮮食品跟你交換有怪異味道的食品哪裡處裡不當?
這不是奧客是啥?
好市多的退貨機制本該是讓消費者方便,
但消費者自己本末倒置,根本就是過太爽,
這就好像帳單遲繳一樣,非得到斷話斷線停用才肯繳錢
寬限期的美意被人亂用,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
個人以為,上述例子可以以遲繳超過五次終生不得再申辦網路、門號...重罰
讓人知道守時以及方便的重要,人家業者給你方便,
自己不懂得珍惜,那就終生不得再用,
看到時候是誰吃虧
好市多亦可比照辦理,若是超過50%還強制要求退貨超過五次者,
終生不得再申辦會員,也就是說每人一輩子只有五次機會,
你委託別人買,要退貨亦須持卡者同意,
屆時亦不會有人為了你損失自己辦卡的機會
否則就乖乖的去逛全聯吧!
而一堆人說要一人一信要求好市多退出台灣,
屆時要是好市多當真退出台灣
恐怕先哭的還是當初一直在嚷嚷的那些人吧
因為再也沒免費的食物,免錢的書,無限期試穿的衣服可用了
先姑且不論好事多的總條文如何規定,
也沒人說不可以退貨,
但退之前先自己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人窮並不可恥,但用窮當藉口而濫用別人給你的方便就太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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