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跟本版沒什麼關係,如果版主覺得不妥,請刪。
我想原文的作者應該想表達的一個觀點:
開罰單重要,還是要讓人知道這是違法且危險的行為重要?
我想對許多警察而言,第一點大第二點,至少他們給我的觀感是如此
曾經看過個老伯在警察開單完以後不知所措,根本沒搞清楚狀況
而那個警察確定他簽完名立刻找下一個人開單,完全不理他
我似乎看到一個生意人很高興的在收錢 ........
另外,其實很多大賣場對這種顧客有可能違規也十分在意,我有點忘記是
佳樂福還是大潤發,動線提示十分細心,仔細地告訴你往南往北應該怎麼走
,有如高速公路,照動線走想違規也不容易,這一點或許可以請COSTCO改進
應該要有詳盡標示要往哪一條路應該要從那個出口,怎麼走。至少應該標明常用的幾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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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人有時候不太嘴硬
像我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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