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新光台南新天地退換貨的心得,
參加宴會的關係,很趕的時間之中買了SENSE1991 7折的鞋子,
但回家試搭後發現搭配性不佳,商品全新的情況下今天帶著鞋子去退貨,
專櫃小姐聽到要退貨,指著專櫃陳列架上面一塊10幾公分見方的立牌,
立牌上面寫著:
標題 *女鞋區退換貨須知*
第一點:「商品售出後,恕不接受退貨。」
第二點:「商品經修改或使用過,恕無法換貨。」
第三點:「商品未使用過且保持原狀,經專櫃人員
檢查後,請於購買日起7日內持發票及
完整原包裝至櫃上更換等值或更高價之
商品。(限換貨乙次)
~~~~~~~~~~~~署名者 新光三越~~~~~~~~~~~~~~~~
購買當時,以這樣的隨機小立牌陳列方式,並沒發現這塊牌子上面寫了什麼樣的內容,
結帳時,櫃姐也無告知"不可退貨,只可換貨"。
向櫃姐表示,就過往經驗,百貨公司有可退貨的實例,
而且,結帳時櫃姐並無告知SENSE 1991已嚴格執行不可退貨規定
(請爬文"退貨",商家能自行決定退貨規則)
(一直有人回文指責說『百貨原本就無退貨服務,你想退就是有錢是大爺的心態』)
(一直有人回文說『你就是有隨便亂買亂退的習慣,試想如果常退貨,會現在才發現?)
(還有人很瞎地做總結說:原PO認為沒規定就一定可以退???奇怪協商都不能嗎)
百貨現在越來越嚴格執行不可退貨規定。
最近到日本少女品牌購物發現,櫃姐在結帳時會主動說:
「請再檢查一下有沒有瑕疵,我們現在除非瑕疵不做退換貨哦!」
當下想:我並沒有退貨的念頭,而且為什麼最近櫃姊突然冒出這句話?
心裡有個跟很多人一樣的疑問『百貨公司似乎不再提供退貨服務?』
心裡有個跟很多人一樣的迷思『在百貨公司買東西的好處就是
"當萬不得已的情況發生時"可以退換貨?』,如若不能,何不考慮其他通路?
讓消費更有保障』
櫃姐仍堅持不可退貨,只能更換商品,櫃姐主動去找來樓管,
(請看清楚是"櫃姐主動去找來樓管做說明")
(有人一看到樓管這兩字,就想成客人又搬出樓管壓櫃姐,過程並不是這樣)
據樓管 謝小姐表示:「現在的消保法規定:像百貨公司這樣的實體通路,
除非瑕疵都不能退貨」她一直重覆了6.7次,
(講出樓管名字,因為她處理的態度真的不像是居中協調,
每回答一個問題,就說一次消保法,也無提出其他折衷方法,
最後直接問就是只能在櫃上換貨,接受嗎?
我沒有說她這樣有錯,有板友問為何寫她名字,
全文我並無抹黑她,都照實寫,她做得很正確那知道她名字又何妨)
依據過去實際經驗,百貨確實有退貨的實例。
(有人酸說不能講百貨有退貨服務?因為明文上從來就沒有,
也不能講服務變差了,因為消費者自己要負責)
好奇之下我詢問樓管 謝小姐說:「是全館購物都已不再提供退貨服務嗎?」
(太常來買東西了,這點很重要)
她回答:「是的,依法令規定... ...講很長,後面才說除非設櫃廠商自行額外同意
提供退貨服務,不然櫃姐只能讓你們換貨,
現在一樓很多鞋子的專櫃都有陳設這個小立牌,就是照這樣規定,
所以只能換貨,這樣能接受嗎?」
我問:若無法接受該如何處理,她說帳已結無法做其他處理,亦不接受以這筆金額在
百貨內其他專櫃消費。(板上爬文似乎看到有人是可以全館換貨)
法令無規定實體能退貨沒有錯,單純寫出這次消費經驗。
(回文板友看清楚,從頭到尾只有樓管一直重覆說法律的規定,
(有人回說你不是知道法律規定嗎?我也說過我沒用法律去要求她一定讓我退)
的確沒有瑕疵就想退貨是理虧,但樓管的表達方式令人印象深刻。
同場加映一個我到SENSE 1991消費的經驗,
前年冬天我在SENSE 1991買了一雙黑色包鞋,
鞋面材質是閃亮的黑色布面,
上緣有做鬆緊帶但沒有再用其他材質包邊,
只穿出去一天,就發現右腳右邊上緣已經磨破一個洞
(黑色鞋面,破洞是白色,很明顯),
帶去這家專櫃詢問櫃姐是否能維修,
櫃姐一看就說:「這不能修了,妳是不是有踢到什麼?」
我說:沒有,正常使用下發生的問題。
接下來她迅雷不及掩耳在桌上拿了黑色簽字筆,往破洞畫了畫,
她說:「這樣就可以了!看不出來的」
她是一片好意,但我當場傻眼,
心裡也很懷疑,難道是我自己踢到什麼嗎?
後來證實不是,再穿幾次後,發現那個位置的破洞,
從一個變成一排破洞,很明顯這是材質跟設計的問題
以前我老想遇到鞋子穿一次就壞這種事自認倒楣就過去了,
畢竟已使用過,不好意思回去再櫃姐多說什麼,
但是頗後悔,該爭取的權利當時沒爭取,現在既然強調照法令走,
那以後消費者法令規定可保障的權利爭取,也都確實照法令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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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宴會的關係,很趕的時間之中買了SENSE1991 7折的鞋子,
但回家試搭後發現搭配性不佳,商品全新的情況下今天帶著鞋子去退貨,
專櫃小姐聽到要退貨,指著專櫃陳列架上面一塊10幾公分見方的立牌,
立牌上面寫著:
標題 *女鞋區退換貨須知*
第一點:「商品售出後,恕不接受退貨。」
第二點:「商品經修改或使用過,恕無法換貨。」
第三點:「商品未使用過且保持原狀,經專櫃人員
檢查後,請於購買日起7日內持發票及
完整原包裝至櫃上更換等值或更高價之
商品。(限換貨乙次)
~~~~~~~~~~~~署名者 新光三越~~~~~~~~~~~~~~~~
購買當時,以這樣的隨機小立牌陳列方式,並沒發現這塊牌子上面寫了什麼樣的內容,
結帳時,櫃姐也無告知"不可退貨,只可換貨"。
向櫃姐表示,就過往經驗,百貨公司有可退貨的實例,
而且,結帳時櫃姐並無告知SENSE 1991已嚴格執行不可退貨規定
(請爬文"退貨",商家能自行決定退貨規則)
(一直有人回文指責說『百貨原本就無退貨服務,你想退就是有錢是大爺的心態』)
(一直有人回文說『你就是有隨便亂買亂退的習慣,試想如果常退貨,會現在才發現?)
(還有人很瞎地做總結說:原PO認為沒規定就一定可以退???奇怪協商都不能嗎)
百貨現在越來越嚴格執行不可退貨規定。
最近到日本少女品牌購物發現,櫃姐在結帳時會主動說:
「請再檢查一下有沒有瑕疵,我們現在除非瑕疵不做退換貨哦!」
當下想:我並沒有退貨的念頭,而且為什麼最近櫃姊突然冒出這句話?
心裡有個跟很多人一樣的疑問『百貨公司似乎不再提供退貨服務?』
心裡有個跟很多人一樣的迷思『在百貨公司買東西的好處就是
"當萬不得已的情況發生時"可以退換貨?』,如若不能,何不考慮其他通路?
讓消費更有保障』
櫃姐仍堅持不可退貨,只能更換商品,櫃姐主動去找來樓管,
(請看清楚是"櫃姐主動去找來樓管做說明")
(有人一看到樓管這兩字,就想成客人又搬出樓管壓櫃姐,過程並不是這樣)
據樓管 謝小姐表示:「現在的消保法規定:像百貨公司這樣的實體通路,
除非瑕疵都不能退貨」她一直重覆了6.7次,
(講出樓管名字,因為她處理的態度真的不像是居中協調,
每回答一個問題,就說一次消保法,也無提出其他折衷方法,
最後直接問就是只能在櫃上換貨,接受嗎?
我沒有說她這樣有錯,有板友問為何寫她名字,
全文我並無抹黑她,都照實寫,她做得很正確那知道她名字又何妨)
依據過去實際經驗,百貨確實有退貨的實例。
(有人酸說不能講百貨有退貨服務?因為明文上從來就沒有,
也不能講服務變差了,因為消費者自己要負責)
好奇之下我詢問樓管 謝小姐說:「是全館購物都已不再提供退貨服務嗎?」
(太常來買東西了,這點很重要)
她回答:「是的,依法令規定... ...講很長,後面才說除非設櫃廠商自行額外同意
提供退貨服務,不然櫃姐只能讓你們換貨,
現在一樓很多鞋子的專櫃都有陳設這個小立牌,就是照這樣規定,
所以只能換貨,這樣能接受嗎?」
我問:若無法接受該如何處理,她說帳已結無法做其他處理,亦不接受以這筆金額在
百貨內其他專櫃消費。(板上爬文似乎看到有人是可以全館換貨)
法令無規定實體能退貨沒有錯,單純寫出這次消費經驗。
(回文板友看清楚,從頭到尾只有樓管一直重覆說法律的規定,
(有人回說你不是知道法律規定嗎?我也說過我沒用法律去要求她一定讓我退)
的確沒有瑕疵就想退貨是理虧,但樓管的表達方式令人印象深刻。
同場加映一個我到SENSE 1991消費的經驗,
前年冬天我在SENSE 1991買了一雙黑色包鞋,
鞋面材質是閃亮的黑色布面,
上緣有做鬆緊帶但沒有再用其他材質包邊,
只穿出去一天,就發現右腳右邊上緣已經磨破一個洞
(黑色鞋面,破洞是白色,很明顯),
帶去這家專櫃詢問櫃姐是否能維修,
櫃姐一看就說:「這不能修了,妳是不是有踢到什麼?」
我說:沒有,正常使用下發生的問題。
接下來她迅雷不及掩耳在桌上拿了黑色簽字筆,往破洞畫了畫,
她說:「這樣就可以了!看不出來的」
她是一片好意,但我當場傻眼,
心裡也很懷疑,難道是我自己踢到什麼嗎?
後來證實不是,再穿幾次後,發現那個位置的破洞,
從一個變成一排破洞,很明顯這是材質跟設計的問題
以前我老想遇到鞋子穿一次就壞這種事自認倒楣就過去了,
畢竟已使用過,不好意思回去再櫃姐多說什麼,
但是頗後悔,該爭取的權利當時沒爭取,現在既然強調照法令走,
那以後消費者法令規定可保障的權利爭取,也都確實照法令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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