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星期六下午去大里大買家買東西...
東西放在置物櫃裡被偷了
置物櫃上的鑰匙孔很明顯被橇開一個洞
置物櫃是那種投十元硬幣...之後會再退回來的那一種
置物櫃放在人來人往的地方
但置物櫃四週卻沒有監視器.....唯一的一隻監視器太遠拍不到置物櫃... = =
雖說這種置物櫃被偷...店家都說不負責任
但是...店家應該要有義務性設置監視系統及人員管理等吧...
去櫃台說東西被偷了...店家就說"不負保管責任"把我們打發掉...叫我們自己去警局備案
雖說遺失的東西沒有金錢.....所以去警局備案警察應該不想理吧.......(老百姓的悲哀)
我們可以要求店家賠償嗎?????
如果要賠償...又要怎麼求其管道?...因為再去找店家他們一定還是不理會的...
如果他們真的不理會......我要怎麼辦??
雖說沒有證件金錢,可是裡面有一些私人物品,還有一件1千多塊的衣服,
丟了真的很心疼,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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