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15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台灣日立公司廣告宣稱「唯一 8度榮獲日本省能源大賞」、「唯一榮獲日本平成19年省能源大賞」、「連續18年銷售第一」,涉廣告不實,決議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台灣日立公司在廣告型錄、平面媒體與電視廣告及網站宣稱「唯一 8度榮獲日本省能源大賞」及「唯一榮獲日本平成19年省能源大賞」。
公平會表示,經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表示意見,事實上,家用空調產品獲 8度(含)以上日本省能源大賞,以及日本平成19年榮獲省能源大賞的空調商品,除日立品牌外,還有其他品牌,台灣日立公司 2項「唯一」宣稱,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並指出,台灣日立公司宣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但據公司提供事證資料顯示,缺乏所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的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直接客觀具體事證作為佐證,對於商品品質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 1項規定。
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處台灣日立公司60萬元罰鍰,並命令其停止違法行為。980715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5/5/1n4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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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台灣日立公司在廣告型錄、平面媒體與電視廣告及網站宣稱「唯一 8度榮獲日本省能源大賞」及「唯一榮獲日本平成19年省能源大賞」。
公平會表示,經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表示意見,事實上,家用空調產品獲 8度(含)以上日本省能源大賞,以及日本平成19年榮獲省能源大賞的空調商品,除日立品牌外,還有其他品牌,台灣日立公司 2項「唯一」宣稱,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並指出,台灣日立公司宣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但據公司提供事證資料顯示,缺乏所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的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直接客觀具體事證作為佐證,對於商品品質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 1項規定。
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處台灣日立公司60萬元罰鍰,並命令其停止違法行為。980715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5/5/1n4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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